(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0日電)今年6月14日,當時擔任台南市刑警大隊偵查佐的男子
劉三榮在台南市一家練歌場遭槍擊致死。台南地方法院經審理後,今天判開槍的男子梅文
魁應執行有期徒刑19年2月。
劉三榮在今年6月14日凌晨到台南市柳營區一家練歌唱歌,與先前曾有過恩怨的梅文魁發
生口角,遭梅文魁開槍擊中不治。檢方起訴後認為梅文魁有殺人犯意,請法官從重量刑。
法官今天就梅文魁非法持有槍械部分判處4年6個月徒刑、殺人罪部分判處15年徒刑,應合
併執行19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黃世雅)
https://reurl.cc/jdodV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