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esion (阿湯哥)
2019-04-20 21:38:47大家好:
因為累積了不少人反應,台南板上的食記很多都是單純的文字複製貼上,
似乎有讓人一定必須點去站外網站才能看到完整圖文的感覺。
有鑑於此,本次修訂板規1-3-1將加入發表食記文章時,
最少要附上五張精華圖片連結來強化在BBS上的閱讀性。
目前板規:
1-3-1 收錄精華區
有錯誤的人板主會寫信給您,請自行以大寫T修正標題
錯誤沒有修正者,板主收錄後有權修改標題,或不予以收錄精華區
內文應超過百字,只有網誌連結或有照片編號閱讀困難者限期改善,否則刪文。
修增後板規:
1-3-1 內容字數、圖片與收錄精華區
內文須超過百字,只有網誌連結、一堆照片編號或閱讀困難者,標記限期改善。
有站外連結者,最少須附上五張精華圖片連結(原文就不滿五張者請備註)。
圖片連結長度,必須為BBS模式底下一行以內的圖床(例如:imgur)
並限定網頁版PTT(https://www.ptt.cc)能直接顯示。
錯誤沒有修正者,板主收錄後有權修改標題,或不予以收錄精華區。
本修正案從2019/5/1開始實施。
5月份沒有附圖者,會依板規1-15規定標記,但板主會寫站內信提醒。
6月份開始沒有附圖者,會依板規1-15規定標記,而且不再提醒。
4/21 2:15 追加
內文須超過百字,只有網誌連結、一堆照片編號或閱讀困難者,標記限期改善。
圖片連結長度,必須為BBS模式底下一行以內的圖床(例如:imgur)
並限定網頁版PTT(https://www.ptt.cc)能直接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