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6.4萬筆土地未辦繼承 恐歸國庫

作者: CCY0927 (只是個暱稱罷了)   2019-02-20 12:39:52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68699
〈南部〉6.4萬筆土地未辦繼承 恐歸國庫
2019-02-2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南市地政局統計,
截至二○一八年底,南市因未辦繼承登記列冊管理的土地多達六萬四九○七筆、面積約九
四四萬二四三○平方公尺;建物二一三九棟、建坪面積約十三萬六八○三平方公尺,由於
筆數眾多、面積龐大,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2139棟建物、13.6萬平方公尺未申辦
地政局說,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六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
超過一年繼承人未辦理,地政機關於每年四月一日起公告三個月,逾期未申請即予列冊管
理十五年;列冊管理期間屆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
售所得價款暫存於保管專戶,若逾十年無繼承人申領該價款,就要歸屬國庫。
年代久遠、家族成員龐雜最多
地政局分析,逾期未辦不動產繼承登記的原因,不外乎是年代久遠,地主後代繼承已難查
考;或是家族成員龐雜,意見分歧、無法整合,有的只好走司法途徑解決紛爭。
6507筆土地 已移請國產署標售
地政局統計,至二○一八年底,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件數,共有六五○七筆土地,土地面
積一○○萬二八七八.七四平方公尺,建物七十五棟,建坪面積三二六六.二一平方公尺

地政局表示,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或數人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一二○條規定,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避免不動產因列
冊管理期滿被標售而損其權益。
地政局長陳淑美也表示,為避免繼承人因逾期申辦繼承登記而遭處罰鍰及被辦理標售,該
局推動「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服務」,由各地政事務所主動通知繼承人於六個月
期限內申辦繼承登記,以及主動清查「土地登記簿登記日期為民國卅五年至卅九年間所有
權人未曾異動之土地」作業,若所有權人已死亡,除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若未
能在期限內申辦繼承登記,地政局將列入未辦繼承列冊管理作業,以維護民眾自身財產權
益。
作者: mika95g (是還可以啦)   2019-02-20 12:45:00
田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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