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讓女兒成「台灣人」 他在全國最美的公

作者: aerdg41 (AQW)   2019-02-15 09:29:49
為讓女兒成「台灣人」 他在全國最美的公務機關自殘
2019-02-15 05:3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移民署台南第一服務站有「全國最美公務機關」的美名,這兩年
來,年過六旬的杜姓男子為在中國讀高中的女兒奔走,他與中國前妻離婚後,急著希望女
兒能當「台灣人」,但在台停留少了2天,女兒無法申請身分證,杜男一氣之下在移民署
櫃台前怒喊「為什麼我的女兒不能是台灣人」?並拿出預藏水果刀刺進自己的左胸,所幸
送醫後沒有大礙;移民署指出,會再協助申請證件,努力讓杜男的女兒成為台灣人。
台南市移民署第一服務站,有歐式城堡的外觀,以白色、金色為主色調,周圍還有藝術銅
像,令人彷彿置身歐洲,雖然這是公務機關,但也是部分觀光客必去的知名景點。不過在
13日早上發生突發狀況,讓知名景點染紅。
64歲的杜姓男子這兩年來常出入移民署,他不是為了賞景,而是為了讓在中國讀書的女兒
能夠成為「台灣人」,他與第二任中國籍妻子離婚後,汲汲營營替女兒爭取成為國人的機
會,不過因為女兒仍在中國讀書,只能靠請長假依親。
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規定,中國人在台灣合法居留必須連續
二年,而且每年居住要超過183天,才符合定居許可,如此才能有資格申請身分證。不過
移民署人員查出,杜男的女兒在2017年到2018這2年來,只有在台灣182天,沒有連續兩年
且每年居留滿184天,所以拿不到居留證,也喪失身分證的申請資格。
杜男鑽牛角尖認為,女兒就差2天就有資格能申請證件,覺得公家機關不構通融,連續幾
天都到移民署洽詢、四處陳情都沒有下文,直到13日一早杜男又到移民署求情未果,他才
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在櫃檯怒喊:「為什麼我的女兒不能是台灣人?」接著將刀子刺進左
胸,移民署人員見狀,立刻報案通知警方與救護車。
杜男坐上擔架後,刀子還插在身上,他可能以為自己不行了,虛弱打電話給前妻,告知他
為了女兒自殘,未來一定要讓女兒當台灣人,還好經過手術後,14日杜男轉往普通病房,
沒有大礙。
移民署指出,其實杜男的女兒可以先以依親的方式到國內讀書,讓在台時間增長,目前還
不了解杜男女兒的來台狀況,該署已經先派員到醫院探望杜男,但不敢詢問這件事刺激他
,等到杜男健康狀況穩定,會再協助杜男,讓他的女兒能成為台灣人。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699358
自由時報
作者: CumCumCum (2 hard 2 hard)   2019-02-15 09:37:00
是親生的嗎當初怎麼沒在台灣報戶口 不照規定來實在是…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9-02-15 09:37:00
直接轉學回台灣不就好了 = =?
作者: mecca (咩卡)   2019-02-15 09:38:00
不符規定怪政府不夠通融
作者: carefree1028 (Elaine公主)   2019-02-15 09:41:00
這是告訴大家未來不符規定就自殺,這樣就能過了嗎?
作者: vm03vm03 (蟑螂小強)   2019-02-15 09:46:00
這種在中國念書長大的通常已經被洗腦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9-02-15 09:51:00
讓我想起 電影 不能沒有你,公務人員應該多一些同理心思考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9-02-15 09:56:00
這不是同不同理心, 就規定不符呀移工來台工作 當年度未滿183天 以非居住者就源扣繳每個月給付金額要扣繳6% OR 18% ,那差2天也要同理心不扣繳嗎? 那差3天 4天的呢?
作者: dearwhen (阿西默)   2019-02-15 09:58:00
不符規定就是不行啊,依法行政
作者: changpaokang (吱寶)   2019-02-15 10:04:00
規定不符給他過就是圖利欸,想被法辦?
作者: chong17 (ken)   2019-02-15 10:04:00
樓上兩位的態度是標準公務員的心態,目的是解決問題
作者: mecca (咩卡)   2019-02-15 10:06:00
只要他們遵守規定 問題不就解決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9-02-15 10:08:00
有社工 法扶 協助啊!媽的,搞得他好像是犯了刑事犯罪?什麼都法法法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9-02-15 10:11:00
=.,=相關人都知道啦 不然怎麼只差2天 就算錯日期而已.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9-02-15 10:12:00
不知道講什麼鬼話,規定就那樣還人情味。以為是法律還有量刑空間阿?
作者: mecca (咩卡)   2019-02-15 10:13:00
你要拿身分證就應該是先查相關規定了不是??還是說一般人的認知想拿就可以拿了??很好奇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9-02-15 10:14:00
你幹嘛要逼人講出 "不用跟這ID認真"
作者: mecca (咩卡)   2019-02-15 10:14:00
哦哦 = =
作者: ewl (小明)   2019-02-15 10:14:00
不知道規定就不用遵守? 不要秀下限好嗎
作者: changpaokang (吱寶)   2019-02-15 10:14:00
別人的公務員死不完,規定不符過關到時候被查出來還不是撤銷,該被送辦的還是送辦喔,呵呵。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9-02-15 10:15:00
再累積啊… 想當台灣人,結果很難待在台灣,哪一國會給過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9-02-15 10:17:00
就規定183天啊,比較想知道為什麼搞到會差2天這種一般不是都算得很精準嗎?
作者: chong17 (ken)   2019-02-15 10:21:00
誰說不用遵守?請求協助 不行逆,開地圖砲???
作者: mecca (咩卡)   2019-02-15 10:23:00
請問現在不符規定要如何協助當事人取得身分證?願聞其詳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9-02-15 10:26:00
我比較奇怪,那態度好像是一廂情願。 真想移民的人,這條件很難? 美國居留證比這複雜咧…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9-02-15 10:38:00
以後都來這招就好了 看完只覺得莫名其妙
作者: sedgerce (!!!!)   2019-02-15 10:42:00
看某些人的嘴臉就知道台灣為什麼不會進步 人民不肯尊重法律 公務員照規定走還要被罵沒有同理心 永遠停留在人治的社會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9-02-15 10:45:00
我是說17大自己啦 幹嘛要逼人講出"不用跟這ID認真" xd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9-02-15 10:45:00
就讓他死啊
作者: flyawayme (what the fuck)   2019-02-15 10:48:00
刺一刀就可以有身分,那花幾十上百萬去美國生的不就傻蛋,阿不符規定就不符規定,8+9遊行也是同理心啦什麼都在同理心那不要法院,用爆系公社判決就好了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9-02-15 10:50:00
所以女兒有血緣關係嗎不符合資格又愛鬧 麻煩找願意幫忙的民代協調
作者: wujay   2019-02-15 11:01:00
我還認為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太寬鬆,讓中國人輕易取得
作者: Chaw55 (Chaw)   2019-02-15 11:05:00
怪公務員真的笑死 每個公務員每個人同理心的判斷標準都不一樣 不然幹嘛依法行政 到時候別的案子公務員發揮偉大的同理心又會有人說這種人幹嘛同情
作者: observer0117 (ob)   2019-02-15 11:09:00
女兒想當台灣人嗎?想的話為什麼不到台灣唸書?到台灣唸書隨便就可以達到居留天數了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9-02-15 11:13:00
公務員有同理心上面不放行也沒屁用阿就跟廟會一樣 垃圾市長議員立委不給辦阿 你在罵警察也沒屁用對基層拍桌有啥屁用 就跟你投訴都要找店長經理一樣
作者: SatoTakeru (佐藤 健)   2019-02-15 11:25:00
看起來是兩年要各184天 結果你兩年加起來只有182天
作者: yuffie (菜刀眼金髮控參上)   2019-02-15 11:26:00
銅鋰鋅個雕啊!要是親生女兒直接就有中華民國籍是要吵什麼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9-02-15 11:26:00
是183天(含183)
作者: yuffie (菜刀眼金髮控參上)   2019-02-15 11:27:00
不是親生不符規定就鬧自殺讓強國人都來當台灣人不就豪蚌蚌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9-02-15 11:29:00
更正, 我剛去看條例了 是"超過"183 = 至少184
作者: fatstan (DPJ)   2019-02-15 11:32:00
想讓女兒當台灣人沒先去查法規 怪誰
作者: abyepi (自己選)   2019-02-15 11:35:00
以後差3天的說差2天可以怎麼我不行,差4天的說差3天可以通融一下讓我過啦,搞死承辦人員
作者: wujay   2019-02-15 11:44:00
我覺得對中國還太寬鬆呢
作者: mecca (咩卡)   2019-02-15 11:45:00
這女兒應該不是親生的吧?不然應該不會有入籍問題啊上麵有人說了
作者: wujay   2019-02-15 11:45:00
除了連續居住以外,至少還要其他條件證明能夠融入台灣社會
作者: rurara (邁入新的階段)   2019-02-15 11:47:00
支持公務員照規定來,大家都來鬧,制定法律要幹嘛
作者: SULAjardin (愛與勇氣比基尼戰士)   2019-02-15 11:53:00
法規是連續2年每年184天,杜男女兒是2年加起來182天,總計還缺186天。這能通融?如果是阿伯收錢假結婚真人蛇的話,承辦人員通融會先被移送,而且機會不小...
作者: Antric   2019-02-15 11:54:00
台灣最不缺的人果然是刁民呢遵守法律還可以被說沒同理心不想解決問題
作者: zlain (diminitive)   2019-02-15 11:55:00
如果要同理心,幹嘛還制定天數?? 大家自由心證就好了啊
作者: SULAjardin (愛與勇氣比基尼戰士)   2019-02-15 11:55:00
台灣拿身份證超級簡單,趕這1~2年肯定有隱情
作者: relize (赤子狼心N )   2019-02-15 11:56:00
為何不要辦直接入台灣籍就好 雖然很麻煩又有時候連辦事情的人都不清楚怎樣辦 哈哈
作者: shiwai (西歪歪)   2019-02-15 11:59:00
該依法行政的事情就依法,同理心不是用在這種地方的
作者: mecca (咩卡)   2019-02-15 12:00:00
文章代碼(AID): #1SPZ1zOy (Gossiping)去看看吧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19-02-15 12:02:00
鬼島台灣很正常,搞大點就有例外,擺工就有錢拿,最大福利是殺人不用償命、酒駕可能有官做
作者: chong17 (ken)   2019-02-15 12:04:00
同理心 不等於 不依法行政,樓上的邏輯是怎麼了,冷漠我懂了 謝謝shiwai
作者: indarkmoon (超暴力管家)   2019-02-15 12:13:00
都離婚了還想讓前妻的女兒當臺灣人是為什麼…?
作者: lucas (魯腳斯)   2019-02-15 12:13:00
前一陣子去辦事的時候也有遇到中國配偶帶著小孩要入籍
作者: forever430 (Right of Left)   2019-02-15 12:14:00
其實內文也沒說沒提供當事人相關協助,不符合規定是事實,樓上怎麼一直糾結沒同理心這件事?樓樓上
作者: alucate (totally exhausted)   2019-02-15 12:18:00
本來就依法行政,不符規定請問是誰有權利給你通融?出事在旁喊聲的人要幫承辦人員扛嗎?
作者: shallow1112 (小扯)   2019-02-15 12:21:00
他女兒就是中國人不是嗎? 就只是一個中國人想移民台灣,然後規定不符就自殘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19-02-15 12:22:00
法規就是那樣 連依法行政的觀念都沒有 扯什麼同理心
作者: relize (赤子狼心N )   2019-02-15 12:22:00
前妻的女兒 好像也是他女兒 台灣除了屬地主義 也屬人主義入籍的喔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19-02-15 12:25:00
內文都寫說移民署要協助了 還在講冷漠 頗呵
作者: chickenchick (小雞)   2019-02-15 12:26:00
媒體這樣報會不會助長以自殘爭取的風氣...
作者: vm03vm03 (蟑螂小強)   2019-02-15 12:28:00
需某樓一直同理心 什麼都要搶特權就變成大家都不守法
作者: o760823 (鋒)   2019-02-15 12:34:00
怎麼沒死?不符規定鯛民
作者: dss (dss)   2019-02-15 12:42:00
刁中霸主
作者: YellowC (無狀態)   2019-02-15 12:42:00
放大絕囉
作者: minimylove (ICE)   2019-02-15 12:50:00
白癡,那為什麼一開始不就在臺灣生跟讀書就好。腦殘
作者: guest0133 ( )   2019-02-15 12:58:00
人人開後門,那幹嘛還要做門?什麼事都通融下場就是通通都來吵架搶福利搶補助,而且聰明的壞人比你想像的還要多很多
作者: CHENGHWU   2019-02-15 12:59:00
規定就白紙黑字擺在那裡,一堆人在說銅鋰鋅?這什麼人治社會?差2天給過了,接下來差3天的人會不會來吵?4天勒?5天勒?
作者: XYZ669538 (xyz)   2019-02-15 13:07:00
情理法是社會觀感 而法理情是社會秩序 「情」是主觀因素, 「法理」是客觀因素. 面對問題, 客觀因素要放在主觀因素之上, 要不然就會發生「大是大非分不清楚的狀況」「法」是死的, 人是活的, 法是人訂的, 不合「情理」法就可討論進而修改修完了「法」之後呢? 就是要社會人民守法, 因為「法」是客觀的依據, 是公平正義的表徵, 也是社會秩序賴以維持的根本. 有了秩序, 人民的生活才得以有所保障. 所以,我們看待事情 應以客觀為主, 主觀為輔,Ñ耵瑰雩茯O「
作者: taristocrat ( ><> ● <>< )   2019-02-15 13:58:00
弔詭的是立法的民代最愛情理法 專門關說河蟹 所以選民這調性 就會有迎合的議員 這就是鬼島不如歐美日處
作者: Elvis1991 (神樂)   2019-02-15 14:05:00
噁心
作者: andi0524 (安格)   2019-02-15 14:18:00
如果真的不符規定通過了,感覺可以檢舉公務人員瀆職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9-02-15 14:27:00
沒死好可惜
作者: pcpcpcpcpcpc (Rogi今年請加油)   2019-02-15 14:29:00
沒有那種不知者無罪的道理喔 法規就擺在那請守法好嗎 不然就真的讓自己進輪迴看推文就可以知道有人的法治觀念還很落後
作者: STIKFAS (HI~)   2019-02-15 14:45:00
還是死一死吧
作者: misysky   2019-02-15 15:51:00
按照法律不行嗎?
作者: guest0133 ( )   2019-02-15 16:10:00
最講情義的不就8+9嗎?笑死
作者: howrose (barbara)   2019-02-15 17:40:00
怪公務員幹嘛!少2天要通融,如果少3、4、5天的也來吵,那要不要通融,規定就是規定
作者: cccict (馬路柏油)   2019-02-15 17:51:00
一、根本沒看清楚法規在鬧二、同樣情況去跟中國說看他理不理你
作者: Jarjayes (南海毒書生)   2019-02-15 17:52:00
最討厭這種撒潑、不控制自己情緒、無視規定,覺得大家都必須通融他的老人
作者: fe90011 (yun)   2019-02-15 18:02:00
欸同理心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某樓是在公三小
作者: chenkidd (wang)   2019-02-15 19:07:00
台灣鯛
作者: hate4869 (伶楓)   2019-02-15 19:12:00
不答應我就死給你看!
作者: rom0531 (愛睏看世足號:)   2019-02-15 19:17:00
我相信C大一定不知道公務員很容易被法辦,同理心是什麼?可以阻卻違法嗎?那你自己來辦,然後自己跟法官說我是因為同理心所以不能判我有罪~
作者: minimylove (ICE)   2019-02-15 19:20:00
一堆在幫自慰高潮的什麼啊!?
作者: yulymoon (Yuly)   2019-02-15 19:31:00
轉回來台灣念啊==
作者: chong17 (ken)   2019-02-15 20:38:00
rom0531兩個有衝突嗎?你很愛扣帽子逆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9-02-15 21:33:00
這篇推文只有一個風格獨特
作者: aa08175 (Q小賢)   2019-02-15 22:36:00
別人家的公務員死不完,你知道公務員上課第一堂廉政就是"便民跟圖利只有一線之隔"
作者: soyghcg (仙女撫我頂 結髮受長生)   2019-02-16 00:29:00
都少子化了還不廢掉這種低能法條不多抓點交替以後誰來繳健保跟各年金?????
作者: rojita9746 (安靜激烈且深邃)   2019-02-16 00:50:00
某樓一直銅鋰鋅是因為自己很常違反規定就自殘嗎?那你有銅鋰鋅過基層公務人員嗎?基層沒有那麼大的權力可以看情形通融好嗎?遇到這種精神有問題的民眾那個經辦才要去收驚了吧
作者: argoth (熾眼)   2019-02-16 01:09:00
論低能肯定比不上於理於法站不住腳就拼命扯銅鋰鋅的咖小
作者: RayKer (可能)   2019-02-16 01:21:00
我在法院服務,不符規定就是被駁回,如果要破例那制定規定幹嘛?之後標準如何訂立?規定很清楚,有方式提供給當事人,不願照程序走,那把其他人當白痴嗎要協助可以呀,告訴他就是那些天數,法治國家就依據法律為之呀
作者: scorpioman (阿桑看到都說帥)   2019-02-16 12:50:00
理大於法?邏輯......同理心已經被濫用到大於法了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貓兒)   2019-02-16 17:27:00
怎不讓他他自殺?拿汽油給他叫他去海邊自殺別妨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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