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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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我覺得 原po也有責任
買東西本來就該先檢查
而不是真正用到時有問題 才怪罪店家吧
店家在客人付款前後
一定有提醒 售後幾天內可以退換貨
也有提醒要保留發票及明細
掉了 只能怪自己沒收好吧
如果今天相對原po是店家 做何感想?
如果是我 我早就默默認為我衰 再去買一套就是了
只能怪自己當初買來沒有先檢查..
店家對原po態度是正常的
不管到哪家店
超過售後期限 或者 沒有發票跟明細
是無法退換貨的
如果店家的發票上有明細
當然 就不會另外有一張清單
店家如果願意讓你退 我看根本是不想跟澳洲來的客人灰吧
這種大型連鎖店
很多本來就不包含售後服務了..
售後服務是在總公司..
沒想筆戰
只是說出心裡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