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市府告誹謗 陳致曉:「我自首,我批

作者: johnson20524 (Megumin's explosion!)   2019-01-03 22:22:47
台南市府告誹謗 陳致曉:「我自首,我批評政府!」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357246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9-01-03 15:54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即時報導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長陳致曉撰寫《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一文,在風傳
媒投書,引發關注,台南市府為捍衛行政尊嚴,不容惡意抹黑,自訴陳致曉妨害名譽,預
定明天上午在台南法院開庭,「我自首,我批評政府!」陳致曉呼籲關心言論自由的公民
陪同他一起出庭,並號召曾批評政府、曾轉發批評政府的公民一起出面自首。
陳致曉表示,政府機關對於施政的良窳,本即有承受公眾檢視,甚至批判的義務。且政府
機關因掌握公權力,就人民評論言論的容忍程度更應高於一般民眾,才符合憲法保障言論
自由及民主法治國家人民監督政府之旨。至於媒體上刊載文章,僅不過是實錄林義豐的建
商朋友們對南市府涉及土地開發諸多弊案的批評,市府若要澄清,應該是公開各土地開發
黑幕的資訊,以供公民檢驗。
他認為,市府對他提告行為已不僅是可笑,也罔顧民主社會公民的針貶功能,且揚言將對
「散播、連結該文訊息者採取法律行動」。他指出,分享他批判政府文章的公民可主張資
訊來自他本人,根本不會有刑責,然而,為了捍衛言論自由,請關心言論自由的公民陪同
他一起出庭,並號召曾批評政府、曾轉發批評政府的公民一起到台南地檢署自首。
市府對此曾發出聲明稿,指稱陳以「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為題,在媒體投書,
嚴重汙衊市府團隊,為了捍衛施政,市府以負責任態度,自訴陳致曉先生妨害名譽,以正
視聽,同時也不排除對惡意散播、連結不實訊息者採取法律行動,希望社會大眾能回歸法
治,理性討論重大建設。
市府指出,陳指稱在與市長候選人林義豐會面時,取得市府與建商合謀圖利的黑幕;但林
已經在受訪時澄清,表示陳確實有拜訪他,但所提出的案子並沒有確切的證據,將對陳保
留法律追訴權。市府除提出刑事自訴外,也一併提出民事恢復名譽之訴,要求陳在4大報
,全國版頭版版頭下方刊登一日的道歉啟事,以正視聽。
好了啦 陳大教授 別這樣
這麼做不會拉高台南市民對你們的觀感
作者: mizuhara (隱者之紫)   2019-01-03 22:41:00
你自首也不可能爭取到什麼老屋情感無價,一坪90W起跳啦ww
作者: johnson20524 (Megumin's explosion!)   2019-01-03 22:43:00
都有住戶喊到1坪100萬以上惹...
作者: mizuhara (隱者之紫)   2019-01-04 06:41:00
你自首也不可能爭取到什麼老屋情感無價,一坪90W起跳啦ww
作者: johnson20524 (Megumin's explosion!)   2019-01-04 06:43:00
都有住戶喊到1坪100萬以上惹...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9-01-04 18:14:00
87分
作者: WayneCSH (Wayne25611001)   2019-01-04 18:30:00
這哪叫批評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9-01-04 10:14:00
87分
作者: WayneCSH (Wayne25611001)   2019-01-04 10:30:00
這哪叫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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