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地籍重測加徵稅 地政局:未違法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2018-11-06
議員侯澄財和參選議員的陳昆和昨日於議會召開記者會,痛批地政局以地籍圖重測結果
,土地面積增加為由向地主加徵地價稅,強調此舉違法;地政局市地重劃科強調,是保障
土地所有人,並無違法濫權。
本身是律師的陳昆和表示,市府一○七年進行地籍圖重測區西港區西港段一二○七地號
等的土地重測面積與土地登記簿的面積不相同,地政局竟命令土地所有人進行差額地價追
繳或領取差額,其中被追繳的有三十五人,金額高達三千一百餘萬元,可領取差額的只有
三人,金額一百一十餘萬元。
陳昆和指出,公務員不可以任意向人民徵收錢財,否則觸犯《刑法》貪瀆罪、《貪污治
罪條例》等,所謂「地籍圖重測」,性質本是根據土地現狀,指土地所有人指界不爭土地
現況,若重測其土地登記內容有變更,應通知各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閱覽重測結果,
若土地所有權人認為有誤,申請複丈程序辦理,也因此,「地籍圖重測」法律上沒有土地
面積增多,得課徵土地價款;土地面積減少,可以請求補償地價規定。
地政局人員出席會議時指出,市府絕無違法濫權,這是根據中央規定,主要是早期農地
重劃區辦理地籍測量,因當時測量儀器簡陋及設備有限,施測當時的測量技術精度不足或
疏誤,且圖籍比例尺過小,精準度不足,且當時土地分配僅依施工後農水路位置,重測後
,更能保障土地所有人。
侯澄財、陳昆和大感不可思議,指已是五十年前的事,土地所有人、辦理重測機關都無
權就重劃結果表示異議,要求市府相關單位必須懸崖勒馬,並且發還已收款項,否則地主
可提出刑事告訴。
地政局回應,地籍重測主要保障人民合法產權及配合今後經濟建設規劃種種需求,讓每
宗土地的位置、形狀、地號、地目、面積等與地籍圖、登記簿記載內容一致,差額地價請
求權應自差額地價繳領事宜通知土地所有權人送達後可行使,故無請求權時效消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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