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一房兩賣!付錢後無法住 飯店:逾入住時間
台北一名簡先生訂了兩晚台南飯店的住宿也付錢了,但到場卻發現,飯店已經把房間賣給
別人,原來簡先生訂的是29號、30號兩晚的住宿,但他30號凌晨4點才來CHECK IN,已經
超過約定的時間,不過簡先生也提出證據,他說自己拿到的訂單上面,沒規定最晚入住時
間。
訂房民眾簡先生:「到了飯店,他說大概3點的時候,我就不能接受啊。」
簡先生好生氣,從台北來台南玩,訂了兩晚房間,錢也付了,但到場卻發現已經沒有入住
資格,也沒有房間讓他住。
訂房民眾簡先生:「他就說我沒有跟他聯絡,可是我已經付清了,就算我沒有跟你聯絡,
這房間也是我租下來的啊。」
他說自己在訂房網訂了29號、30號兩晚房間,不過因為晚下班,他在30號凌晨4點才入住
。
訂房民眾簡先生:「退房12點之前,沒有最晚入住時間啊。」
訂單沒寫入房時間,但打開訂房網站頁面,確實寫到最晚入住是29號晚間11點,但簡先生
連續訂了兩晚,就算超過時間還沒入房,飯店難道不需要打電話跟當事人確認嗎?
飯店經理:「因為訂單上,訂房網沒有給我們客戶的電話號碼,所以我們也聯繫不到他啦
。」
飯店秀出跟訂房網的契約,上頭的確沒有給消費者的連絡電話。
高雄消保官殷茂乾:「在那個時間點,沒來入住登記,他應該先告知飯店業者,如果沒有
的時候,一般來講會被認為是不入住,會被取消掉他的住宿。」
訂房民眾簡先生:「你今天再超賣,就是一件偷雞摸狗事情,就是賭我沒有來,我下班10
點、11點,搭車搭到台南,就是凌晨3、4點的事情啊。」
雖然飯店事後同意全額退錢,但實際上,以簡先生的例子來說,入住資格取消,飯店本身
沒疏失,但還是得歸還遊客7成住宿費,話說回來,民眾若有特殊需求,最好在訂房網留
備註,或者自己打電話跟飯店確認,才不會壞了出遊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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