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中華日報
新聞標題:農藥毒狗遭判刑 動保處:新法罰雙倍
新聞連結:http://0rz.tw/vYznn
記者陳俊文/台南報導2018-07-23
農民要注意,台南最嚴厲的毒狗案件判刑出爐,安南區一農民
用農藥毒死三隻流浪狗,遭法院判處拘役三十天加併科罰金十
萬元,還有緩刑兩年期間保護管束繳交兩萬元,合計十五萬元
,還得接受八小時的法制教育。動保處副處長莊惟超表示,這
還是依舊法判的,若依新的動保法可能都得雙倍處罰,提醒農
民,流浪狗太多還是聯絡該處管制隊處理。
此一案件發生於民國一○五年十月,安南區一位農民使用摻有
毒物的魚骨、飼料造成三隻流浪狗死亡,經民眾檢舉,該農民
也坦承不諱,飼料送農委會藥物毒物試驗所化驗,確認犬隻均
因吃到農藥而死亡,法院判決結果出爐,農民犯後也深表悔悟
,法官仍依動保法違法宰殺犬隻罪判刑拘役三十天,併科罰金
十萬元,緩刑兩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一年內支付
公庫新台幣兩萬元,並接受法制教育八小時。
莊惟超表示,過去這種案件一般都是拘役或緩起訴,沒有像這
次判這麼,光罰金部分,本刑十萬元,若以罰金代替拘役,一
天一千元得罰三萬元,加上緩刑兩萬元,全部十五萬元,可見
在動保人士努力下,法官開始以重典來遏阻虐待或殺害動物的
違法行為。
莊惟超指出,此次判決尚引用舊法,若依新的動保法,動用私
刑、私自捕捉殺害或以毒物殺害,導致毛小孩死亡將處兩年以
下徒刑,併科罰金二十萬至兩百萬元。
評: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