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南警察說:檢舉要檢舉整條馬路?

作者: o1234567899 (決心潛水)   2018-06-01 09:48:04
小弟有問題想請教一下
自家土地門口水溝70%遭人侵占堆放垃圾 回收物 雜物 盆摘 曬衣架,
讓我通行不方便 且有礙觀瞻,
但我請警察來處理
警察跟我說:如果要檢舉必須要檢舉整條馬路從巷頭到巷尾....
還暗示我說其實對方只有侵占我土地門口水溝蓋70%,
我還有30%可以通行....(這算是歪理嗎?)
可是我的土地只有整條巷子的4分之1,
其他別人土地門口水溝被堆放雜物我不想管,
難道不能只檢舉自己土地門口水溝被侵佔嗎?
(網路上查不到這種檢舉整條說法,怕是台南特有的專法 想說請教一下鄉民)
謝謝
作者: hssh (hssh)   2018-06-01 09:51:00
督察室歡迎你
作者: SeTeVen   2018-06-01 09:54:00
你只要說有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他們馬上大批警力前來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8-06-01 09:54:00
水溝又不是你的 被侵占也是政府的事
作者: SeTeVen   2018-06-01 09:55:00
台南特有的東西可多了
作者: ahang1990 (哼歌)   2018-06-01 09:56:00
什麼鬼道理,這警察欠人檢舉嗎
作者: SeTeVen   2018-06-01 09:57:00
待會就有人要來說警察很辛苦了
作者: wiseinnis (飛向宇宙浩瀚無垠)   2018-06-01 09:59:00
放照片看看..不然很難判斷啊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18-06-01 09:59:00
那就投環保局 依廢棄物處理,不然大家東西都往外丟就好了?
作者: dennishsieh (黑豬仔)   2018-06-01 10:13:00
去吉他侵佔國有地r而且你這是民事糾紛吧,找警察幹嘛
作者: enzowalker (墨行者)   2018-06-01 10:15:00
這警察怎麼了...
作者: pcpcpcpcpcpc (Rogi今年請加油)   2018-06-01 10:23:00
我最賭爛的就是一堆人拿東西霸佔道路,只為了讓自己的車可以停。臺南真的一堆這種垃圾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8-06-01 10:59:00
台南唷,就是約定俗成最大,不管事物或大或小
作者: littlenain (黏針)   2018-06-01 11:00:00
水溝蓋範圍是市府的,不能主張是你自己的,用侵佔這個詞不正確,應該是佔用道路,你可以主張他妨礙通行,如果那些東西他主張是無主物,不是他的,直接請環保局,當垃圾清掉。抱歉,沒看清楚,原來有巷弄四分之一是你的,那就告下去~
作者: mecca (咩卡)   2018-06-01 11:03:00
有的公務員會講一些歪理塘塞你
作者: WiiSports (Jesus)   2018-06-01 11:23:00
你自家門口前的水溝蓋,那不是你的,那是公有水利地,要告什麼?還有警察要清整條也剛好而已!免得落人口舌
作者: lovetoo (too)   2018-06-01 11:25:00
土地是分割還是共有?先搞清楚產權再來討論
作者: inging841009 (波羅麵包)   2018-06-01 12:00:00
台南真的一堆這種垃圾
作者: s488716 (我是誰)   2018-06-01 12:04:00
土地→侵占。交通→道交條例。垃圾→廢棄物清理法。
作者: jiern (jiern)   2018-06-01 12:14:00
警察應該是依照警察實際經驗告知你 檢舉自家水溝被旁邊占用 警察開罰單 旁邊一定會去反映為何整條路霸佔情況不開單所以他先跟你講清楚檢舉就要捉整條路 那裡有錯?本來要捉就全捉 那有只捉你檢舉的 其它人可以不用捉他今天若真的只捉你檢舉的地方 整條路其它地方霸佔卻視而不見才叫奇怪 要向督察室檢舉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01 12:27:00
你寫個陳情書、附個照片,電子郵件寄給市政府處理他們自己就會分業務了,不是我們分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6-01 12:48:00
台南的警察真的很棒
作者: pfj (!!!!球魂!!!!)   2018-06-01 12:51:00
台南違建工廠ㄧ堆也沒見在管
作者: sillymon (塑膠袋)   2018-06-01 12:57:00
不檢舉就不管才是最奇怪的好嗎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01 13:11:00
這跨局的業務(警察、環保......),原pO 就陳情時,單獨一個窗口(市長信箱)就好了。(千萬不要自己跑每個局處,一定會互推業務,標準公務人員心態)找同一個上一級單位陳情就好,分業務是市政府的事,原PO把問題點出來就好了
作者: QkooQ (對不起,小意外)   2018-06-01 13:15:00
這就是現實警察的做法,能推就推不處理報個按做筆錄,都是兩個小時起跳,根本就是龜速零效率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01 13:16:00
警察不是什麼都管,可能應對上有所誤會有些真的不是警察的權責
作者: bunny9530 (Don)   2018-06-01 13:30:00
市長信箱有用!
作者: SeTeVen   2018-06-01 13:36:00
市長信箱沒用啦,想吃案的複製貼上再回覆你一次而已,習慣了台南警察就不用期待了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8-06-01 13:38:00
這種堆砌回收物的基本上不會有下文 XDD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01 13:51:00
因為水溝是公物,不是原PO 私有物,你這陳情具公益性質,當然是通案辦理,所以說,陳請業管單位(可能是環保局)確定這條巷子的範圍,做一個裁罰的行政處分 (廢棄物清理法)不可能是民事糾紛,水溝不是原PO 所擁有
作者: adman2002 (^O^)   2018-06-01 13:59:00
手機餘額請撥1999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01 13:59:00
警察這樣講是對的,可能是沒有講到垃圾處理的部分,造成誤會因為原PO 沒照片,不知道程度如何。原PO 先請環保局清走,爾後就搜證檢舉丟垃圾的行為人
作者: yuou1256 (ORay)   2018-06-01 14:29:00
警察這理由說不過去吧,因為檢舉要檢舉的話就要整條路一起,但這樣太麻煩,所以就放任違規?違規就是違規,還在找理由,而且只要說因為有人檢舉所以開他,也歡迎被檢舉的去檢舉其他人,警察再去開他不就可了,警察自己不敢再那邊找藉口
作者: qoo60606 (凜)   2018-06-01 14:30:00
政風室歡迎您
作者: kalapon (D桃)   2018-06-01 15:24:00
市長信箱,管他要不要整條路一起處理
作者: oioio9887   2018-06-01 15:30:00
WELCOME TO TAINAN
作者: swt24090 (痞子聖)   2018-06-01 16:50:00
附上照片來看看吧!水溝是公家的,地上亂擺雜物是環保局開罰叫清潔隊來收,難不成你要巡邏車拿來載垃圾嗎?
作者: jfanny (生命的插曲...)   2018-06-01 17:07:00
水溝也有可能是用到私人土地吧…我家牆外的水溝範圍是也是屬於我們的,是有繳稅的
作者: lastplayer (Nora)   2018-06-01 18:38:00
找環保局吧! 我家附近的回收門口亂堆有被強制清理過一次,那次阿婆家連裡面都被清了一堆出來,然後一直罵我們這些鄰居,不過不知道是誰檢舉的,難得有人來處理之前機車停停車格被拖出來罰錢,投訴時監理站也直接跟我說之前有人申訴都沒有用,回函也只會叫我們自己舉證,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01 18:44:00
檢舉亂丟垃圾是有獎金的喔https://youtu.be/Z2JGkAp1SJ4
作者: lastplayer (Nora)   2018-06-01 18:45:00
結論還是被罸錢,那些拖車的攤販怎麼都沒看到被罰...XD
作者: yang14592 (SUPER)   2018-06-01 19:15:00
看完推文 有3分之1看來是很不懂法律常識,水溝也是馬路的一部份 依規定是不能堆放任何物品,誰都可以檢舉 不需要是地主。警察有權利開單 或 委請環保局清理掉垃圾
作者: kuojians (Jason)   2018-06-01 19:30:00
台南警察不處理事情不是一兩天的事
作者: j12358962 (老魏)   2018-06-01 21:02:00
沒法律的地方不意外
作者: maggie82728 (柯柯柯比比)   2018-06-01 21:04:00
單純覺得警察給的理由不是很好,感覺他不想處理,所以給你一個你不太會去執行的理由
作者: TSQooisme (瓜仔)   2018-06-01 21:22:00
可能覺得是針對性的檢舉吧!
作者: zlain (diminitive)   2018-06-01 22:23:00
要找環保局喔~會限期改善,不然就會開罰
作者: jamesk030 (大舌頭)   2018-06-02 13:10:00
警察說的應該是實務上做法,因為一旦介入了,就不能針對特定區域處理,必須全部通罰,不然一樣變成瀆職假設一堆人都闖紅燈,警察開單就必須全開,不能只開一個人,剩下全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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