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法] 我對檢舉交通違規的看法

作者: hkcatty (hkcatty)   2018-01-25 23:42:18
看了原 po的貼文,我思想了一些時間,也來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法律的設立,本來就是要在個人及社會利益之間,抓一個平衡點。所以設立了法律,個人本來可以享有的一些自由,自然會受到限制(譬如不能隨便亂丟垃圾、開採礦產等)。但這是為要保障社會整體的利益。當然,法律還是有其限制,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或對每一個案例都完全直接適用。而且道路的設計不盡完美也是事實。但這一些,我們也只能交給專家去討論商議,民眾可以反映的意見,可能也只是作他們參考用(畢竟他們是從大畫面是看,角度可能跟局部的道路使用者不盡相同)。作為市民,我們只能暫且相信,制定這些法律背後的精神,是希望整個社會能得到最
大的利益。
然而,遵守法律,是每一個國家最基本的公民責任。如果要入境一個國家,或在那裡生活,最基本的常識,就是遵守當地的法律,否則他可以選擇到他認同當地法律的地方居住(譬如一夫多妻)。不選擇遵守的人,就是預備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法律面前,就是不能把個人的處境或益處,凌駕在法律之上。不然有人說他家裡需要錢,就可以理所當然地去搶銀行。所以在國外一些比較法治的國家,不管是亂丟垃圾或是違規停車,違規人做的時候,就已經認定被抓就是要受罰,因為是他自己選擇違規的。旁邊的人看見,也認定違規被罰本來就是正常事。
我是國外來的。剛開始聽說有人會檢舉交通,也反復思想很久,到底檢舉是否能改善台南的交通。更讓我訝異的是,部分民眾對檢舉人仇視的態度。當然,有人被檢舉罰錢了,可能交了學費會收斂一點。但我覺得最根本的點,是大家對法治精神還不怎麼受落或認同,所以往往會覺得「只要不防礙別人,為什麼我不能做」,而不是在法律上,這是不是被認可的。所以越線停車、在沒人的車道上逆向行駛,都是「沒有問題」的。檢舉的人是多管閒事,理當挨揍。
我只是想問一個問題:「大家覺得如果全台南的道路使用者都遵守交通規則,意外會否因此減少?」若你的答案是「是」,就請大家一起來做吧!因為當意外減少了,不但對市民的生命財產更有保障,對要處理交通意外的警力需要也減少了。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也不會出現需要檢舉的情況,檢舉人和警察都不用再花時間處理大量檢舉了。這是對用路人及警察最有利的結果,其實是行人、駕駛人及警察三贏的局面。
講了這麼多,其實也不是什麼已經盡善盡美的想法。只是把我在思考的東西丟出來,與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多多指教!
※ 引述《IAMLINK (拍這什麼鬼=.=)》之銘言:
: 這篇文我會提到幾個交通違規的案例給大家看看
: 先貼張我拍的照片給大家看看我被檢舉的實地情況
: 地點是永華路,家樂福對面
: 地點是永華路,家樂福對面
: https://imgur.com/nEDfIhl
: 這篇文可能會很長
: 我先簡短講我的想法:
: 我贊成適度檢舉,這確實是讓交通更好的一個方法
: 但不贊成過度檢舉,擾民也增加警察、交通、甚至法律人員無謂勤務
: 甚至是利用法律做為報復手段
: 我一直覺得現在台灣有一種很奇怪的風氣
: 媒體跟網路上似乎巴不得天下大亂一樣,抓到機會就想修理別人
: 很多網友鄉民看不慣人家或是看了新聞的片面報導就用各種手段出氣
: 輕的用推文或惡意留言謾罵,或是灌爆商家,先給負評再說
: 重的用檢舉或控告等其他更毒辣的手段惡整
: 我突然回想起,以前的台灣社會好像不是這樣啊…
: 怎麼現在就動不動檢舉人家或上網公審?
: 而且有很多事情真的也不是很嚴重
: 怎麼一堆人被超車什麼的就要把影片貼出來教訓人家?
: 隔壁鄰居停車不小心A到我們家花盆,有需要提告毀損嗎?
: 停紅燈的時候,旁邊的機車紅燈右轉,非要檢舉他嗎?
: 同學在學校玩,撞到同學,害同學牙齒掉了一顆,真的需要鬧上法院嗎?
: T字路口,大家都要左轉,有一台車沒打方向燈還差點a到我
: T字路口,大家都要左轉,有一台車沒打方向燈還差點a到我
: 截個影片上網罵一罵
: 一晚破二百個讚,很有成就感嗎?
: 一晚破二百個讚,很有成就感嗎?
: 我來說說開頭那張照片的情況
: 剛才為了發文我又看一遍被檢舉的畫面
: 很神奇的,我竟然想起是怎麼一回事
: (時間是去年12月24日,不算久
: 人的記憶力真驚人 @@)
: 我在永華路過運河的橋上靠近紅燈
: 前方騎士紅燈轉綠,忘了他是滑手機還是純發呆
: 因為我在同車道又快速接近他後方,怕有危險就按了個喇叭提醒他
: 結果這位老兄就用檢舉回敬我這一聲喇叭
: 這是罰單上附的專業機車屁屁寫真照
: https://imgur.com/Cyxs41I
: 順序應該是左下、右下、左上、右上
: 而且還從偏內側車道尾隨在我後方
: 這一招,厲害厲害~~(金正恩拍手)
: 好在我騎車算規矩,不然只怕一路不知道會被他截多少圖檢舉多少次
: 我是不知道這位先生被我按喇叭多氣
: 氣到回家還要截影片出來請我吃紅單
: 換成是我,路上遇到紅燈頓嗲被叭這種事,二三個路口我就煙消雲散了
: 「你不要違規就沒事了啊」
: 是的,我違規了,我壓到槽化線,千真萬確
: 是的,我違規了,我壓到槽化線,千真萬確
: 我也不打算辯
: 我也不打算辯
: 守法是公民該有的基本素養,也謝謝這位先生提醒我這裡路面劃了槽化線
: 我只是想問以檢舉為「樂」的人
: 真的有必要嗎?
: 還是覺得這樣是正義?
: 那我真的覺得有些時候正義也太廉價
: 一開頭我就提過我的想法:
: 我贊成適度檢舉來改善交通
: 確實很多人是拿雞腿換駕照,警察也不可能派大量人力在路上執法
: 為民眾做行車教育
: 這些事應該是考駕照前,還有拿到駕照後隨著行車經驗累積要一直學習的
: 不該浪費過多警力在交通上,不然交通規則是幹嘛?
: 但是過多檢舉,甚至濫用司法資源,真的也是虛耗社會成本
: 我有從警的朋友就說她們常常「被迫優先」去執行檢舉勤務
: 甚至有的檢舉人就在現場等警員來處理
: 警員慢了或是沒馬上處理,連警員一併告發的
: 我記得警員執勤還可以「勸導」處理
: 檢舉的話只要拍到的畫面清楚,幾乎都是成案
: 這樣的機制是不是被某些人濫用了呢?
: 而且偶爾也有路面設計不良的情況,這樣是不是錯誤的設計坑殺國民?
: 再補個小知識
: 停紅燈時,車子停超過停止線都可以依法告發闖紅燈
: 停紅燈時,車子停超過停止線都可以依法告發闖紅燈
: 停紅燈時,車子停超過停止線都可以依法告發闖紅燈
: 汽車$2700,機車$1800,而且是車頭超過就可以罰
: 這個拍照檢舉也一定成案
: 但是真的有必要嗎?
: 我一個朋友機車停樓下店門口
: 輪胎壓到紅線邊緣
: 半夜12點,3點,被人拍照檢舉
: 這是為了正義嗎?還是只是某些人用法律做為報復工具?
: 最後給喜歡檢舉的朋友:
: 如果您真心相信檢舉可以改善整個環境
: 那就去做吧,畢竟多數人多數情況下都是守法的
: 我也相信您這麼做可以對台南的交通盡一份力
: 但如果只是因為不爽而檢舉
: 那我真的覺得不妨把時間和心力拿來做點別的事
: 淨灘、陪陪家人伴侶、甚至看看影片笑一笑,都比懲罰別人來得好
: 我們都是人,大家都在這裡努力作夢、幹活、戀愛、結婚
: 沒必要全身長滿剌,叮得你死我活
: 祝每個台南人都能善用檢舉機制
: 行車安全,過好每一天 :)
作者: IAMLINK (拍這什麼鬼=.=)   2018-01-26 00:09:00
棒!確實守法是公民該有的素養,這次我被檢舉,也是一個修正的機會。我並不認同「不妨礙別人就可以違規」,而是覺得有些人用檢舉制度做為報復實在也不是好事。不過還是我自己違規,才會被開罰。我相信每個人對於如何改善交通安全都有自己的做法,希望大家不管是檢舉,或是更積極的研究交通設計、向政府反應都可以多做一點,大家都多做一點,社會會更好!
作者: nalgenepc (奈爾基因電腦)   2018-01-26 00:14:00
機車應該全面改成前後都要有車牌,不然一堆逆向三寶都難以檢舉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18-01-26 00:37:00
簡單的說原文章作者根本想合理化自己的違規,罵別人報復性檢舉講白點,今天你沒按別人喇叭一樣會被檢舉啦違規就是違規
作者: MuchoGusto (低調...低調...)   2018-01-26 00:41:00
推這篇的觀點
作者: Sparkling (轉轉)   2018-01-26 07:02:00
這篇的看法,也是認同的,只是我覺得有點「理想化」,實際上,在日常,到底有幾個人在交通法條「這麼多年來,我完全沒有違規」,不管是機車、汽車、單車,甚至是行人,有關交通上,你都完全沒有違規的有幾個人,而且不是1、2個月沒違規,是2、30年甚至更久都沒違規的,有幾個人呢?我看法是非常非常少,,所以才會認同在檢舉上分「輕重」的想法,當然,若實際上,是很多人都完全沒有違規,檢舉上,就會認同「是否」的概念,就不會是「輕重」了交通檢舉上,要談的真的很多,光是道路設計、號誌,就有很多要改善的事項了,設計夠完善,違規也會減少,是環環相扣的
作者: popshu (popshu)   2018-01-26 07:34:00
不守法是台灣人基因裡面的劣根性
作者: daye2012 (大爺)   2018-01-26 07:48:00
不合理的標線號誌要改善吧,不是 rule by law兩線道,一線禁行機車, 誇張小紅燈一大堆,過綠燈後下一個又是紅燈,時間調控夠爛
作者: bert016 (19)   2018-01-26 08:11:00
覺得需要改善就去查相關法律、案例 然後去主管機關陳情
作者: pingusister (企鵝出版社)   2018-01-26 08:12:00
設計不完善,投書。而不是說「那我只好違規囉」
作者: bert016 (19)   2018-01-26 08:13:00
罵他做的爛 說他誇張 十年後他還是一樣爛一樣誇張
作者: tarngwon (小妤晴)   2018-01-26 10:15:00
現今台灣的交通設施(工程),仍有不少設計上的缺陷,逼得民眾常會不經意的違規。我個人檢舉違規,是以嚴重"影響"他人為原則,而不是為了檢舉而檢舉!你並未提到交通3E政策中的...工程,如上所述,環環相扣
作者: dsteven123   2018-01-26 11:23:00
同意違規就是違規,要有被處罰的心理準備。而不是以前都可以,現在為什麼不行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8-01-26 13:22:00
本來教育是治國根本,可是對於根深蒂固之陋習如何教育改進之?交通違規在台南很顯然就是要以罰單取代勸導,當人民被開單才會意識到原來違規會被開單,如此才會養成不應違規之生活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1-26 13:47:00
推 觀念正確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18-01-26 14:09:00
之前很多駕駛喜歡把車牌刷白,也是有人檢舉,這樣現象有漸漸變少,現在反而流行反光車牌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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