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維冠案傷者多一人 二審仍判最重刑度

作者: iam168888888 (射精)   2017-07-28 22:34:45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8日電)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案今天二審宣判,台南高分院指出
,因檢察官在二審時追加一名傷者併案審理,因此撤銷原判決,刑度則仍是業務過失致死
罪的最高刑度。
台南高分院今天下午4時宣判,審判長陳珍如宣布原判決撤銷,台南高分院依業務過失致
死罪嫌,判決5名被告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各以1000
元折算1日。
5名被告分別是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
合鑽探技術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表示,被告林明輝等5人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業務過失傷害
罪、業務過失重傷害罪,都有相關證據可證明,犯行均堪認定,刑度仍是相關法條的最重
刑度。
沈揚仁指出,撤銷原判決的主因在於檢察官在二審時追加一名傷者併案審理,因此將原判
決撤銷改判。
https://goo.gl/75W861
作者: all115104 (咕嚕嚕)   2017-07-28 22:43:00
最高5年?
作者: LeOniD0728 (Leonid獅子哥)   2017-07-28 23:19:00
靠北 五年併科罰金九萬還可做志工?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17-07-28 23:44:00
不修法的話,業務過失致死最高就只能判五年,已經是最重的,法官盡力了...且現在修法也來不及了。但我好奇的是為什麼可以易服勞役?某些刑度以下的罪可以嗎@@?(沒學到這些QQ
作者: nanyinwife   2017-07-29 00:00:00
刑法第42條第3項,易服勞役是就*併科罰金*部分諭知
作者: chen1470 (AndrewChen)   2017-07-29 04:10:00
150萬左右就免坐牢...台灣法律...就算是判最重了,也不能讓他們可以用錢換刑期啊,抓去關一關才對
作者: xul33 ( )   2017-07-29 08:11:00
「併科」的意思是除了坐牢(徒刑),還另外要繳罰金,只是罰金部分可以易服勞役。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17-07-29 13:56:00
所以是罰金都能易服勞役嗎?(這樣是不是歪樓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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