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幼童扯斷同學鞋 一雙599家長索賠5000

作者: youcantknow (噓)   2017-06-07 00:23:29
※ 引述《power3641 (皮皮)》之銘言:
: 弄壞一隻鞋竟要賠十倍的價格!有女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指出,就讀幼稚園中班的

: 孩弄壞同學原價599元的鞋子,對方家長竟向她索賠5千塊,還自殘裝可憐,讓她痛批「

: 了錢,連人格都沒有!」
: 該網友寫道,小孩1個月前弄壞同學右腳鞋子的鞋帶,她願意賠償原價的二分之一,不

: 對方家長開口索賠十倍的價格,還告到教育局、找議員向學校施壓,更在警局當著小孩

: 前打自己嘴巴,哀求原po吐出5千元,讓原po大嘆,「為了錢連人格都沒有,連警局的

: 跟議員看了都搖頭...」。
: 原po表示,對方家長離譜行為已非第一次,雖然她很不甘願地簽下和解書,但「人在做

: 在看...,拿了不該拿的錢,有福氣拿走也要看有沒有福氣消受」。原po文末更諷刺的

: 下,對方在警察局鬧完後孩子在旁淡定的吃著餅乾,「想必應該習以為常了...」,要
: 網友小心這對恐龍家長。
: 網友紛紛驚呼原po太好心,「讓他繼續自虐啊...,無理的賠償沒必要賠」、「這根本

: 趁機敲詐」、「看到出來對方就是要錢嘛!」也有人批評原po,答應對方不合理的要求

: 就是當爛好人縱容惡人,「就是你們姑息養奸和解,才會一直發生這種事」。更有網友

: 疑,家長如果認為孩童間的爭執可以用錢賠償了事,養成小孩偏執的價值觀,無疑是做

: 最壞的示範。
: https://udn.com/news/story/8864/2506613
: http://i.imgur.com/ONFX5Mu.jpg
: 恐龍家長的孩子讀台南南區國民路的小學
: 不知道這個幫助恐龍家長賠償的是哪位大議員
更正:
弄壞鞋子一方的媽媽並未委託議員,是學校到服務處尋求協助,希望讓事情圓滿解決
,是我沒搞清楚,在這邊向對方媽媽說聲抱歉!
造成困擾,真的很抱歉!
大家好 我是林美燕議員助理,
因在板上看到這篇新聞報導與事實有落差,所以代表議員上來澄清。我們議員是接受學校
的委託,陪同他們一起到警局協調,因此並非有向學校施壓之事實。
在警局時,現場狀況也的確如爆料公社上的文章所說一樣,對方不斷有情緒性的演出,在
場的人也全都看傻了眼。看到對方這麼情緒化的反應,林美燕議員與警方和學校也連忙安
撫,也與弄壞鞋子一方的媽媽展開溝通,在場的人都勸這位媽媽,在這樣下去對方也不知
道要鬧到什麼時候,什麼程度,如能儘速將事情圓滿才是重要的。
附上媽媽在爆料公社的貼文內容
http://i.imgur.com/hVI6kc6.jpg
http://i.imgur.com/NksdtMM.jpg
另外,這則新聞我也看到相關報導較貼為事實,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605/938832.htm
相信應該是筆誤,我在剛剛發現後,已經跟聯合新聞網聯絡請他們盡速更正。
事情到這邊也告一段落,只希望一切都能圓滿。
謝謝大家!
作者: Koduc (可達鴨吳小明)   2017-06-07 00:26:00
不太懂 為了圓滿盡速解決所以賠五千 協調沒有覺得不合理嗎?
作者: lun1110 (Lun)   2017-06-07 00:26:00
所以林跟校長就請求苦主掏出五千結束這場鬧劇嗎=_=?
作者: s3926293 (麥麋鹿)   2017-06-07 00:26:00
歹年冬
作者: s99770045 (影子)   2017-06-07 00:29:00
為什麼議員是用花錢消災的方式來解決事情?我不懂
作者: alchemic (煉金士)   2017-06-07 00:31:00
不懂+1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0:32:00
議員根本不該介入
作者: bullfrogseed (bullfrog)   2017-06-07 00:35:00
覺得議員真的不需要介入這種事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0:37:00
如果對方有議員站台,任何人都會情緒不好吧!會感到委屈,你說是不是
作者: ava0810 (剁手指女王)   2017-06-07 00:38:00
原來陪同協議的是林議員啊
作者: youcantknow (噓)   2017-06-07 00:38:00
林美燕議員並沒有請求當事人掏出5千元盡速和解一事的狀況..林美燕議員在那個當下也是安撫對方並與其理性溝通,但對方不拿到5千元不罷手,又是大叫又是撞牆的。看到這種情況大家也是無可奈何,後來議員與委託媽媽以及員警討論之後,迫於無奈只好拿錢出來,事情才終於落幕。我們也不願意看到我們的委託人受到這麼大的委屈,只是場面搞成這樣也是我們始料未及的。
作者: jiern (jiern)   2017-06-07 00:41:00
只是好奇 和解不成為何不讓對方直接提告 要勸原po文賠5千元先和解?難道之前累積許多雙鞋不只這一雙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7-06-07 00:45:00
所以真的單純弄壞鞋?孩子有任任何受傷嗎?十分好奇
作者: sayhi43001   2017-06-07 00:46:00
議員辛苦了助理也辛苦了
作者: windofcold (寒風)   2017-06-07 00:46:00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就是了?這樣面對無理取鬧?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7-06-07 00:46:00
就說賠償錢的媽媽來頭不小,怎會輕易妥協!?
作者: holsety   2017-06-07 00:49:00
迫於什麼無奈啊?到底是被脅迫了什麼只好賠五千?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0:50:00
holsety 講到重點了情緒失控是果,我們探究的是因,請不要倒果為因 謝謝
作者: jiern (jiern)   2017-06-07 00:54:00
現在人手一機 原po文能找議員出面 調解遇到這種狀況 不錄影不可能 影片可以拿出來 看看如何自殘裝可憐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0:55:00
我是很想知道,5000元是如何精算出來的?
作者: yulymoon (Yuly)   2017-06-07 00:56:00
這種就告到底阿 賠五千幹嘛 神經病就該去看醫生啦
作者: iris1989 (iris1989(iris))   2017-06-07 00:56:00
弄壞鞋子有必要到找議員嗎 其實對這點感到無言
作者: Rakitic (村民A)   2017-06-07 00:57:00
原po就是想要來乘蜻的, 這之中沒有獅鴨啦
作者: jiern (jiern)   2017-06-07 00:57:00
滿好奇 在網路上和解後氣不過發文抱怨 卻願意當場認賠5千要我賭一口氣直接走人讓對方去提告 不會留在現場看表演表演完還給5千....
作者: skyoo00 (7788不要9)   2017-06-07 01:07:00
要給5000不會議員給阿 幹嘛鳥他 頂多就賠一雙全新的
作者: jtmh (:))   2017-06-07 01:10:00
晚上看新聞採訪畫面,賠錢的媽媽說五千這個數字是議員說的,但現場確實是另一位媽媽不斷吵著,真奇怪為什麼要理這種不理性的人@@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1:12:00
議員的選民服務有包含 幫忙敲竹槓喔?
作者: yiwei411219 (Bosco)   2017-06-07 01:16:00
扯耶 會吵的就贏?
作者: joy093042336 (美原力)   2017-06-07 01:16:00
很後悔票投林議員。以後不管什麼親戚來說情都絕不輕易投不知道的人。
作者: m0428 (小原)   2017-06-07 01:17:00
所以議員看到對方很情緒化演出,就轉頭勸人掏五千息事寧人?
作者: mimikiwi (Nicole)   2017-06-07 01:17:00
覺得莫名其妙~她吵著要就給?真是太棒棒的教育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1:18:00
一搭一唱 超棒的m0428 應該是這樣
作者: ooxx387 (Duncan)   2017-06-07 01:18:00
所以面對不理性民眾 另一方就要妥協?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7-06-07 01:19:00
選民服務 幫賺伍仟?
作者: joy093042336 (美原力)   2017-06-07 01:19:00
再看一次,更怒。什麼議員?會吵的就挺,太爛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1:21:00
想想 這選民服務超讚的 但我不會想要 丟臉
作者: ksutme (這就是人生)   2017-06-07 01:24:00
好爛的議員,看到對方大吵大鬧就叫人拿5000出來?你這助理也真搞笑,原本應該是要來澄清議員沒施壓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1:27:00
這不是公共事務,不需要議員出馬吧
作者: weirdswei (唯*WEI)   2017-06-07 01:27:00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7-06-07 01:27:00
覺得這篇出來反而提油桶救火 哈哈哈哈哈
作者: ksutme (這就是人生)   2017-06-07 01:28:00
不過反而說出議員是勸委託人拿5000出來和解
作者: BigCat   2017-06-07 01:29:00
搓湯圓這種搓法會不會太好笑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1:29:00
能動用到議員出馬,這關係匪淺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7-06-07 01:29:00
現在剛好讓大家認清程度到哪還有都是哪些人在投
作者: BigCat   2017-06-07 01:30:00
再噓 看不下去 什麼叫圓滿才是最重要的?是你們的圓滿才是最重要的吧 要圓滿不會議員自付五千?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7-06-07 01:33:00
越來越反感 這種事情原來議員都能介入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1:34:00
5000元是如何精算? 還是這是大家演好的一個戲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7-06-07 01:35:00
弄壞鞋子 結果警局協商 對方旁邊站著議員 試問?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06-07 01:35:00
校方多少也有責任 上法院要賠到全新都很難
作者: huntersp (史匹)   2017-06-07 01:37:00
哈哈哈,請議員出面結果往更糟的方向處理,越搞越亂啊…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1:37:00
這選民服務的觀念不改正,等著被淘汰吧! 這不是以前的時代了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7-06-07 01:37:00
真是讓人看清議員大大的選民服務 幫括弄壞鞋子都可以陪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7-06-07 01:38:00
到底為什麼會有5000元的金額啦~很好奇!!!
作者: BigCat   2017-06-07 01:38:00
這篇是說林議員是弄壞鞋子的家長委託的 不是撞牆的家長不過一般看到這情況會直接提供委託方法律支援或諮詢吧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6-07 01:38:00
人家一叫1元就出來,你要是對方你覺得你拿不拿5千解決?
作者: BigCat   2017-06-07 01:39:00
怎麼會是搓湯圓搓到要委託人拿五千 這選民服務沒問題?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6-07 01:40:00
另外,1元親自出馬交情非比尋常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06-07 01:40:00
她應該後悔沒要個五萬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6-07 01:41:00
跟議員交情很好,連這一丁點小事都請得到議員,不簡單
作者: m0428 (小原)   2017-06-07 01:45:00
▓▓▓樓歪了,第二行有說到,議員是掏五千媽媽請來的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6-07 01:45:00
原來上面是我看錯,1元是拿錢出來這邊請來的˙˙
作者: tatasui (塔塔)   2017-06-07 01:57:00
可以幫我轉達你們議員,我超討厭她的
作者: ll000000 (ll000000)   2017-06-07 02:15:00
會接這種的選民服務,素質.......
作者: tedyen (幻刀闢浪)   2017-06-07 02:19:00
這跟幫忙車禍和解只叫大車一方賠錢了事不管車禍鑑定一樣鄉愿到難以置信 這種情況不是該給予法律途徑諮詢才對嗎
作者: xenon573 (xenon573)   2017-06-07 02:54:00
史內卜4ni????
作者: b66665g (GOD)   2017-06-07 03:16:00
南區選民選得真棒啊
作者: taidy (我家有個好動寶寶..^^)   2017-06-07 03:37:00
和解到人家心不甘情不願的掏錢擺平叫圓融?真的不該管的..
作者: kenny830724 (kennygod)   2017-06-07 03:46:00
神經病弄壞鞋5000 告都告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7-06-07 03:50:00
那議員既然這麼熱心的希望事情圓滿迅速解決,要不要贊助一下那5000元?
作者: Claire29   2017-06-07 03:58:00
這種小事議員還親自出馬 令人嘖嘖稱奇欸 要人直接賠5000表示議員調解能力有問題 控制不住場面 只好要另一方配合可以快點結束
作者: BPpony (保)   2017-06-07 04:27:00
朝聖朝聖
作者: wainxs (idjfo)   2017-06-07 05:09:00
越描越黑的感覺。請問議員認同賠五千正常嗎?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6-07 05:44:00
要賠5000 那要你去幹嘛 我去都可以殺到三千
作者: tail0414 (wei_money)   2017-06-07 05:48:00
連「再」跟「在」都能打錯,這議員助理素質可想而知如何了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7-06-07 06:22:00
議員好棒棒
作者: avatarer (出差了)   2017-06-07 06:31:00
圓滿?掠奪幫兇
作者: goodser456 (oris)   2017-06-07 0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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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ngrycat (餓肚子的貓)   2017-06-07 07:27:00
選票-100
作者: MassimoDutti (Massimo)   2017-06-07 07:43:00
幸好不住南區,南區的朋友們,加油吧……
作者: chuangchi (Irina)   2017-06-07 07:54:00
看完後跟原本報導沒誤差啊,還以為賠5000有啥內幕,沒想到是真的不合理的敲竹槓,連議員跟警察也幫忙,超莫名
作者: z0779 (偽少女)   2017-06-07 08:01:00
根本就是個怕事戳湯圓議員警員
作者: aching882000 (阿慶)   2017-06-07 08:10:00
這篇洗白文越洗越黑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17-06-07 08:11:00
所謂的事情圓滿就是打壓弱勢,讓他吞下去,完全沒有是非所謂的事情圓滿就是打壓弱勢,讓他吞下去,完全沒有是非,真的符合台灣現階段民意代表的習性!教育局,議員,官員一個樣
作者: pai730630 (邁向輕熟女,唉)   2017-06-07 08:20:00
議員在介入前有先搞清楚事情的始末嗎?賠5000議員不覺得神扯嗎
作者: DoubleA5566 (DoubleA)   2017-06-07 08:21:00
喬事都喬的2266的,這議員幹的有點弱...
作者: billykin   2017-06-07 08:22:00
教育局向學校施壓也很扯……真的是會吵的人有糖吃!
作者: turtledove (斑鳩)   2017-06-07 08:26:00
生平最討厭的事就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作者: shiwai (西歪歪)   2017-06-07 08:32:00
他愛撞牆就讓他撞啊,三寶少一個是一個賠錢根本莫名其妙,不知道林議員到底去有起到什麼作用
作者: pccuupway (Chickenfoot)   2017-06-07 08:42:00
所以南區民眾選這個議員只為了必要時刻向特定民眾施壓?
作者: windstar3331 (機械化249師)   2017-06-07 08:47:00
對方請出國民黨議員,啊妳不會贊聲請民進黨出頭,相信民進黨非常樂意互釘孤支的
作者: maryvisac (莎耶奈)   2017-06-07 08:47:00
這什麼議員啊 幫助人家達成不合理的要求?!我有看錯嗎?!
作者: nevermindlo (...)   2017-06-07 08:53:00
好想遷戶籍喔(逃~~
作者: chiutzu (小龍)   2017-06-07 09:08:00
這澄清好怪
作者: Drizzle (相信自己)   2017-06-07 09:21:00
是被弄壞的一方 還是弄壞別人鞋子的一方? 而且議員吃飽沒事幹喔 處理這個幹嘛
作者: chahudog   2017-06-07 09:39:00
又是一個 我要找議員講
作者: soiloveu (Mirror D)   2017-06-07 09:44:00
是陪同爆料工社上PO文的媽媽
作者: MitaMa (米塔)   2017-06-07 09:55:00
台南支持奧客的文化,我看多了~每次都是會吵鬧的人勝利,讓提供幫助者還要自己找證據佐證來曾清 自己
作者: moanda (藍衣雨女)   2017-06-07 09:57:00
這種事需要議員"協調"?開口要超過價值的錢不算敲竹槓嗎?
作者: notppt (我不要當鄉民)   2017-06-07 10:02:00
所以呢?你們不是助長無理的一方得到他們想要的了嗎= =
作者: MitaMa (米塔)   2017-06-07 10:06:00
你們的委託人受那麼大的委屈,苦主是誰有沒有搞清楚,
作者: j6ru04jo3 (ㄆㄆ~)   2017-06-07 10:17:00
議員是這樣的協調法阿~誰會鬧就贏了
作者: bear123   2017-06-07 10:18:00
這種事議員也要"協調"?選民服務真棒!
作者: xxpin (xxpin)   2017-06-07 10:22:00
議員介入就是施壓了吧 公家單位最怕得罪這些人
作者: ss425727 (南臺王陽明)   2017-06-07 10:29:00
為了儘速解決就要對方拿錢這議員真棒
作者: yoyoisme (巧可)   2017-06-07 10:30:00
大家想看公平正義,誰要看快速落幕~資訊發達的時代,這種怕事的態度,很快會被淘汰
作者: totobala ( )   2017-06-07 10:33:00
請臨演都划算
作者: MitaMa (米塔)   2017-06-07 10:36:00
提醒大家用字遣詞,小心議員蒐證提告~...我工作上常常遇到有事沒事找議員來的,我都想說你要不要Y找蔡英文比較快,台灣法規政策改變,我被你罵已經很倒楣了我找誰去關心去呀
作者: sinnx (就這樣夏夜晚風吧)   2017-06-07 10:42:00
該請的是心理醫師不是議員
作者: kalan (你那邊是晴天)   2017-06-07 10:56:00
議員辛苦了
作者: h20131231 (Rhys)   2017-06-07 11:25:00
林美燕
作者: opheius (雙子寶寶)   2017-06-07 11:33:00
要撞牆給她撞啊?為什麼要阻止她?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06-07 11:43:00
越講越黑。XD
作者: millcassee (貝雅)   2017-06-07 11:55:00
這轉去八卦版比較實際…
作者: rocker87564 (假搖滾)   2017-06-07 12:06:00
低能議員及背後團隊,悲哀
作者: kikimq   2017-06-07 12:51:00
這是洗白文嗎?
作者: chiepin (有始有終...)   2017-06-07 13:08:00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17-06-07 13:09:00
圓滿個屁?這種直接上法院見啦
作者: inrie (青春Amigo)   2017-06-07 13:33:00
媽媽姓廖嗎?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09:00
看到修改以後的文更火了 身為助理上來講話不用先搞清楚?結果兩邊家長都沒請議員,是學校自己去找的先前看到第一版文章以為是家長找人的你打算怎麼解釋?是說本來還覺得賠鞋子的一邊還會找民代也算不弱這樣一修正真的給人撞牆家長+學校+民代聯手施壓的印象了
作者: AliceYang (☆khuntoria萬歲!!!!!!☆)   2017-06-07 14:54:00
要是我鐵定最多賠那雙鞋原價,要撞牆要去告都隨便!然後孩子轉校,這幼兒園的處理方式根本也很有事!
作者: nanawa (草小莓*)   2017-06-07 14:56:00
這篇原本的媽媽有貼上應該是幼兒園跟她的對話,意思是她們也知道要求不合理,但是老師也被騷擾了很久所以...總之小孩轉學了,其他家長要小心
作者: fnb10803   2017-06-07 15:04:00
想洗白?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7-06-07 15:06:00
喔喔喔現在從媽媽委託變學校委託喔 對外說法統一一下再出來好嗎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7-06-07 15:27:00
學校也太扯 議員也很扯 哈
作者: keirooo (Masa's)   2017-06-07 15:41:00
低能議員、學校
作者: aussieoz (AUssie)   2017-06-07 15:55:00
原來議員想的只有<儘快>解決問題,而不是<正確>的解決問題,這樣我就開始擔心議員問政的素質囉
作者: sashayuchieh (chieh)   2017-06-07 16:56:00
以後鞋子被用壞了就找議員吧!
作者: HALFLY (嘿嘿)   2017-06-07 19:46:00
自己要自殘就讓她自己自殘啊 議員來喬不就好棒
作者: WinnieDad (小熊維尼的天才老爹)   2017-06-07 22:22:00
所以只要會一哭二鬧三上吊就可以讓議員去軟性施壓對方了?這樣處理事情的方式和態度,我讓小學的女兒當議員都比妳強,靠。
作者: atten (可達鴨)   2017-06-08 00:59:00
這有沒有涉及恐嚇呀,要別人簽不合理的和解書,記得這是公訴罪耶不小心推到,補噓,朝聖
作者: scasper (no country for the old )   2017-06-08 01:45:00
來不及了...先罵先贏 再怎麼樣未審先判就是雙輸
作者: skybuoy (...)   2017-06-08 12:55:00
應該是看到對方演技覺得惺惺相惜吧 KM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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