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wer3641 (皮皮)》之銘言:
: 弄壞一隻鞋竟要賠十倍的價格!有女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指出,就讀幼稚園中班的
小
: 孩弄壞同學原價599元的鞋子,對方家長竟向她索賠5千塊,還自殘裝可憐,讓她痛批「
為
: 了錢,連人格都沒有!」
: 該網友寫道,小孩1個月前弄壞同學右腳鞋子的鞋帶,她願意賠償原價的二分之一,不
料
: 對方家長開口索賠十倍的價格,還告到教育局、找議員向學校施壓,更在警局當著小孩
面
: 前打自己嘴巴,哀求原po吐出5千元,讓原po大嘆,「為了錢連人格都沒有,連警局的
人
: 跟議員看了都搖頭...」。
: 原po表示,對方家長離譜行為已非第一次,雖然她很不甘願地簽下和解書,但「人在做
天
: 在看...,拿了不該拿的錢,有福氣拿走也要看有沒有福氣消受」。原po文末更諷刺的
寫
: 下,對方在警察局鬧完後孩子在旁淡定的吃著餅乾,「想必應該習以為常了...」,要
: 網友小心這對恐龍家長。
: 網友紛紛驚呼原po太好心,「讓他繼續自虐啊...,無理的賠償沒必要賠」、「這根本
是
: 趁機敲詐」、「看到出來對方就是要錢嘛!」也有人批評原po,答應對方不合理的要求
,
: 就是當爛好人縱容惡人,「就是你們姑息養奸和解,才會一直發生這種事」。更有網友
質
: 疑,家長如果認為孩童間的爭執可以用錢賠償了事,養成小孩偏執的價值觀,無疑是做
了
: 最壞的示範。
: https://udn.com/news/story/8864/2506613
: http://i.imgur.com/ONFX5Mu.jpg
: 恐龍家長的孩子讀台南南區國民路的小學
: 不知道這個幫助恐龍家長賠償的是哪位大議員
更正:
弄壞鞋子一方的媽媽並未委託議員,是學校到服務處尋求協助,希望讓事情圓滿解決
,是我沒搞清楚,在這邊向對方媽媽說聲抱歉!
造成困擾,真的很抱歉!
大家好 我是林美燕議員助理,
因在板上看到這篇新聞報導與事實有落差,所以代表議員上來澄清。我們議員是接受學校
的委託,陪同他們一起到警局協調,因此並非有向學校施壓之事實。
在警局時,現場狀況也的確如爆料公社上的文章所說一樣,對方不斷有情緒性的演出,在
場的人也全都看傻了眼。看到對方這麼情緒化的反應,林美燕議員與警方和學校也連忙安
撫,也與弄壞鞋子一方的媽媽展開溝通,在場的人都勸這位媽媽,在這樣下去對方也不知
道要鬧到什麼時候,什麼程度,如能儘速將事情圓滿才是重要的。
附上媽媽在爆料公社的貼文內容
http://i.imgur.com/hVI6kc6.jpg
http://i.imgur.com/NksdtMM.jpg
另外,這則新聞我也看到相關報導較貼為事實,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605/938832.htm
相信應該是筆誤,我在剛剛發現後,已經跟聯合新聞網聯絡請他們盡速更正。
事情到這邊也告一段落,只希望一切都能圓滿。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