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上國道有譜!交部研議國4國8試行 

作者: WiiSports (Jesus)   2017-05-09 02:13:18
姑且不論是汽車愛爭車違規或者大型重機車愛鑽
如果假設前方有一甲車與大型重機車乙車擦撞
致使乙車機車騎士噴出在地上打滾
後方丙汽車又來不及煞車,又或許煞不住了
將騎士碾死了,試問丙車是否成立過失致死罪?
另丙車是否須附民事責任?
先說我認為上不上國道,我沒意見,
但我有意見的是如果一旦開放,一定會有人成為
那台丙車時,假設你為丙時,你幹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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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能明察秋毫,將丙免責(、刑民事)
那我也不反對!
不過真的一旦開放,我看行車紀錄器又有一大商
機了,要多加左、右、後方鏡頭了!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7-05-09 02:14:00
你說的本來就不成立過失致死罪 請放心至於移送部分是因為 本來就要由檢察官調查 不是警察另外丙如果沒有做好應注意"且能注意"的防範措施也會有責例如 噴過來還有800公尺遠卻沒煞車就輾過去 當然有責任但如果噴過來你只剩下0.1秒能反應 那當然是無責任可言
作者: jiern (jiern)   2017-05-09 02:57:00
目前在國道上不管煞不煞得住 撞到倒在地下的人導致死傷 就是依過失致死或過過失傷害起訴 有沒有罪責先過一番法庭論戰後由法官定奪 其間還有家屬抗議甚至上新聞哭訴開車者不聞不問沒有賠償的誠意前幾天有一個新聞案例 撞死人鑑定沒肇責結果也判賠錢新聞在這裡 https://goo.gl/uwAeML
作者: jerryadsl (肥祥)   2017-05-09 03:48:00
說個笑話:台灣重機用路人的水準真棒!
作者: eunicecypher (kircheis)   2017-05-09 04:46:00
我比較好奇甲車會不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因為我最近上下班偶有被快速超車的機車嚇到,而且是在無監視系統的路段
作者: bolieau   2017-05-09 04:53:00
說的好像平面道路就不會擦撞一樣...說個笑話:台灣汽車用路人的水準真棒!再問一下,假如乙車換成汽車呢?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17-05-09 05:38:00
又一德政能減輕台灣人口數過多的壓力了
作者: bolieau   2017-05-09 06:07:00
放心吧,再怎麼收,也比汽車酒駕和內車道右轉或外車道左轉來的少
作者: ewq127 (RYO)   2017-05-09 07:21:00
不管怎樣,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就很強了
作者: bullce (布爾切)   2017-05-09 07:35:00
受傷者就能告刑事 有無過失上法院再講
作者: viter555   2017-05-09 09:54:00
咦?你舉的例子不是全世界的平面道路發生嗎?為何搬到高速公路上就高潮了?你他媽好好騎好好開就不會車禍了啊,講幹話?
作者: amuro11 (想念)   2017-05-09 10:10:00
就算沒肇事責任,你不小心輾死人那種畫面跟著一輩子,更難受。
作者: hotqqa (小呆)   2017-05-09 10:13:00
已經夠亂了,開放會更亂
作者: amilus8250 (艾密拉斯)   2017-05-09 17:00:00
推文有鍵盤法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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