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心] 公車的下車點注意

作者: NTUxTED (ted)   2017-02-24 11:27:26
噓 shu750615: 遲到就可以放任?
與其說放任,倒不如來討論遇到這種情況的處理方式
因為大家可能還會在台南遇到歐巴桑那種人,順便可以跟板友討論一下應對方式
1.推文很多人提到的還手
這應該是下下策,還手的結果會造成雙方互控傷害
在法律上,我也站不住腳
2.抓住她不要走,叫警察
因為她騎著腳踏車要 [逃]
我如果當下叫警察,勢必得抓住她不讓她走(這點她可告我妨礙自由)
再加上我在新化國小教書,遲到不是只有考慮到我自己,那時候大約7點20
更重要的是沒有老師在,學生若有事要找老師呢?
3.記住時間地點,之後報警
這算是事後報警,但也是比較不可能成案的一種
畢竟歐巴桑逃走了,她又是騎腳踏車(沒有車牌),只能調監視器看她的身影
但這種調監視器找人的方式,可能因為只是小事情到最後不了了之
畢竟警察看監視器也蠻累,而且這地方監視器有沒有那麼全面也不曉得
三個選擇都不完美,但要我選我也只選3
如果板友們有較好的方式可以提供給我參考謝謝
作者: chister ( )   2017-02-24 11:34:00
推這篇
作者: rainbow624 (wan)   2017-02-24 11:36:00
推 今天同事被沒打方向燈突然左轉雙載的新化高工學生他來不及反應撞到 新化高工的學生則是趕快落跑 只留下他自己倒在原地 他也一時無法反應記車牌 只能自認倒楣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02-24 12:31:00
樓上,有受傷記得驗傷跟報警,不然自己吃虧而已
作者: millcassee (貝雅)   2017-02-24 12:39:00
4.轉去八卦版
作者: loguchon1 (sonia)   2017-02-24 18:01:00
覺得這能做的真的有限,我也只想到向客運反應
作者: visquel (飛哥)   2017-02-25 00:50:00
幫高調!無恥度歐巴桑應該讓牠紅的~
作者: Notung (whatever)   2017-02-25 13:11:00
說實在的,當檯面上的法律只能主持正義到有限的程度,若嚥不下這口氣只能動私刑,當然要小心不要被檯面上的正義發現被打不能還手,因為還手有罪,大家捫心自問,你服嗎?逮住現行犯還要被控妨害自由,這也就是可笑的恐龍法官解釋死板法條的結果所以有時想想,在鬼島尤其是南部,到底誰可以幫守法守規矩的少數人主持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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