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市都委會決議 飛雁新村全區保留
記者張淑娟/永康報導
2017-02-20
永康區飛雁新村開發案爭議,在永康區文化協會與相關團體極力爭取下,歷經兩年餘,
市府都委會已決議全區保留,市長賴清德也期望朝文化公園方向辦理,得知消息,讓關心
的各團體雀躍,並欣喜留下了永康珍貴的文化資產。
依據市府第二八三次市政會議中,都發局長莊德樑提及:「因文化、歷史、地點考量,
都委會決議將飛雁新村原址全部保留,不進行開發,後續將與開發商協議解除契約」。市
長賴清德也表示,飛雁新村原址將朝向開闢文化公園方向處理。
對此決議,永康成功里長金冠宏強調,總算留住完整的台灣演進史,該區域有著重要文
化遺址,還有荷據、明鄭、日治等時期的文化層和建物,尤其還有珍貴的日據時期導引飛
機起降的羅針所,及豐富的生態。這消息讓關心的飛雁公民行動聯盟和永康文化協會深感
欣慰,也感謝市府將飛雁新村一案列入台南市開放決策的首案,以公民參與方式開啟良好
的溝通管道。
至於市府決議保留全區之後,尚需與得標廠商協議解約,並與國防部協議後續眷改基金
土地權益調整問題,飛雁公民行動聯盟和永康區文化協會仍將持續關注。李坤煌指出,飛
雁新村未來願景,就是要為全區原樣完整保留,以避免任何硬體建設造成對遺址、歷史建
築、生態等傷害,以維護此一台南市重要珍貴文化資產。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永康區飛雁新村開發案市府都委會已決議全區保留,都發局局長莊德樑表示,該案屬都
更案,因確定有文化遺址按規定不得開發,將與當時得標的遠雄集團洽談解約事宜。
莊德樑指出,基地是國防部所有,地目是住宅區,原本是由遠雄集團標下,因為是都市
更新案,必須報請市都委會審查。
由於文化局確認該區有重要文化遺址,按規定無法做進一步開發,他說因此決議全區保
留,市府後續會與得標廠商洽談解除合約。
http://cdns.com.tw/news.php?n_id=1&nc_id=14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