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抬車救人變錯誤示範! 警憂變「過失殺人

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17-01-12 23:18:50
抬車救人變錯誤示範! 警憂變「過失殺人」
2017-01-12 22:37聯合報 記者江孟謙╱即時報導
錯誤示範!前天臺南中華路與中正南路口發生一起車禍,一名傷者被壓在汽車底下無法動
彈,路過民眾相當熱心,10多人齊心協力把車舉起,並由另外幾人將傷者從車底拉出,但
消防人員看了直搖頭「若無專業人員在場,千萬不要這麼做!」
消防人員看了影片指出,許多被重物壓傷的患者,突然失去原有壓力,可能會導致大量內
出血,這種情況頸椎也許已經受傷,「看他們把傷者拖出車底的模樣,讓人捏把冷汗!可
能會讓傷勢更嚴重。」
消防人員建議,在救護人員到場前,不宜隨意移動現場,首先要確認傷者生命跡象,被壓
傷處附近的脈搏是否能正常跳動;要是傷者已經昏迷,必須研判昏迷原因是出血還是撞擊
,每種狀況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貿然動傷者相當不智。
消防人員表示,救護人員都有專業器材,能一邊觀察血壓,一邊進行急救,通常也會使用
護頸套來保護頸椎,「如果顱內出血,耳朵可能會滲血,一般人很難觀察到,未查明傷者
狀況前,這樣拖行傷者不妥。」
警方則表示,這種況狀通常會等消防人員到場,使用專業的機具來移動車輛,看了影片的
警方說「在場如果有幾個人突然手軟,全部都可能變成過失殺人。」
前天臺南一起車禍,熱心民眾協力抬車,拉出患者,消防人員認為不妥。記者江孟謙/翻

http://udn.com/news/story/2/2226963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7-01-12 23:32:00
不是說有漏油 要是起火燒死又PO一篇說社會冷漠 XDD
作者: shakira918 (無心永遠)   2017-01-12 23:36:00
所以當沒看見最好?
作者: aditai (嗚嘎)   2017-01-13 00:19:00
無法確保動了之後不會更嚴重,就不要冒險..有些情況本來就不是外表看得出來的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7-01-13 00:32:00
只有過失致死沒有過失殺人,到底是記者還是警察考試問題?刑法這麼差?
作者: m0428 (小原)   2017-01-13 01:21:00
如果傷者肺部被壓迫無法呼吸,等不到救護車的
作者: leoone (里歐一代)   2017-01-13 01:30:00
能不動盡量不動吧,前幾天也有一篇護理師出來指正了,畢竟不知道是否被利物插入,貿然搬開會大量出血
作者: kklighter (ro)   2017-01-13 01:39:00
所以結論就是報警然後等著,剩下真的沒有我們的事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01-13 07:55:00
不是有人說傷者被壓到快G惹,不搬死了就靠北社會冷漠
作者: Rayshief (老A)   2017-01-13 10:56:00
社會本來就冷漠,該報案報一報就好,不知大家在假什麼
作者: joestsen (孤單月犽)   2017-01-13 12:00:00
用千斤頂先把車子頂起來不就沒有壓迫了 本來就不該移動傷患
作者: SeTeVen   2017-01-13 12:42:00
不搬:冷漠、搬了:自以為是不搬:冷漠、搬了:自以為是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1-13 12:48:00
「過失殺人」 ZZzzZz
作者: ek6ek6529 (歐耶)   2017-01-13 13:24:00
真的很鬼島耶
作者: fnb10803   2017-01-13 14:26:00
這年頭就是大家教你冷漠
作者: tea0000 (子曰)   2017-01-13 15:08:00
不知那10個人有沒有被告
作者: ouyang0916   2017-01-13 17:03:00
這要現場才有辦法判斷吧,如果沒有即時危險最好不要搬動比較好,這不是非0即1的問題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01-13 18:32:00
又不是全都不搬,下次遇到先問職業好惹
作者: xSAUCEx (索思)   2017-01-13 18:51:00
熱心跟假會愚蠢只是一線只是一線之隔
作者: weavcity (woof)   2017-01-13 22:54:00
有時候真的不要太熱心,尤其警察都這樣說了,還是顧自己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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