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落網解送到花蓮 警怨:活在史前時代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2-20 09:40:47
通緝犯台南落網…環島一周解送到花蓮 警怨:活在史前時代
2016-12-20
三立
台南警方本(12)月初因取締車輛違停,意外逮捕因販賣人頭帳戶涉嫌詐欺,遭花蓮地檢
署通緝的張女,警方8日上午開車將她送到花蓮地檢署,隨後再開車返回台南,前後車程
總共花了16小時。更扯的是警方尚未回到台南,張女就開完庭離開花檢,讓員警抱怨連連

據《自由時報》報導,12月8日上午8時起,2名員警輪流開車解送張女前往花蓮地檢署,
往北經台中、桃園、台北、宜蘭等地,約在下午4點抵達花蓮,隨後從花蓮出發經過台東
、屏東、高雄等地回到台南,剛好環島一周,抵達時已過半夜12點,共花費16小時。有員
警認為,張女涉嫌的案件僅為輕罪,不解為何不能將筆錄電子化,轉由台南地檢署訊問,
而要人力護送浪費資源,更批司法部門「活在史前時代」。
台南地檢署指出,因偵查不公開,各地檢察官都無法得知狀況,才會請員警將人犯押解回
花蓮。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王以人則回應,除非兩地的檢察官雙方同意,並提
前安排預約才能使用遠端視訊的設備訊問,否則目前還是由發出通緝地的地檢署負責訊問

高檢署書記官陳傳宗表示,本案確實有爭議問題,日前在全國檢察長會議時也有討論過相
關議題,並決議向法務部建議修法。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也表示,收到公文後即會馬上
開始處理。
新聞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20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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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知道這做法浪費人力及資源
車禍筆錄為何不順便替民眾講講話
不管你住那裡做筆錄一定要回原案發生地
如果住台南 車禍發生在宜蘭
為了做筆錄還要到宜蘭
就算只有財損幾千元也一樣
車禍做筆錄流程都一樣 已經制式化問答
事故當事人按問題回答
那位警員來做筆錄都不會有偏差
到現在還規定要回原案發及要同位警員才能制作筆錄 人家檢查官都可以換人偵訊 你警察
還要求 必須同位警員才行
這不只史前時代 已經是冰河時期
作者: WiiSports (Jesus)   2016-12-20 12:55:00
不爽不要抓啊!
作者: maxed (131)   2016-12-20 14:17:00
還不就kmt的陋習 推/拖/拉 虛張聲勢就是要你不要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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