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昨天去勞工局檢舉了...希望有用(續)

作者: DarkerWu (糊塗)   2016-11-16 12:51:07
大家好
我是#1OAiibW1 (Tainan) [ptt.cc] [心得] 昨天去勞工局檢舉了...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79199525.A.801.html
的原PO
關於承諾大家的後續
我沒想到這麼快就來了
昨晚半夜十二點左右
(是的,我昨晚"值班")
老闆走出辦公室
說他看到我在PTT的文章了
希望跟我和談
他原則上是表達
1.
我早已遞辭呈要月底離職
為何不能好聚好散??
=>

我檢舉跟發文
不是只想為我自己討公道而已
而是希望為改變整個畸形的勞工環境出一分力
不然我人都要離職了
申訴後會怎樣說實話跟我也沒太大關係
但是若每個人都這樣只顧自己
最終大家都會過得很辛苦
沒錯
包含一直都請不到人留下來好好做的老闆您
2.
他是中小企業
若完全遵照勞基法
將會血本無歸
=>

這部分我相~~當~~的存疑
但作為一個並未仔細看過收支流的第三方
我只表達懷疑
但無意爭論
3.
如果勞基法完全落實
台灣的中小企業將會大規模覆滅
所剩無幾
=>

這點我也同樣持保留態度
然而牽扯到其他企業又會扯遠
所以我也同樣無意爭論
4.
出車的話
有機率可以賺到搬運費
(將患者搬運上下樓,一層樓賺50元)
還有屍袋紅利
(一次100元)
怎麼能說沒有多做多給?
=>

這是bonus
有給 很好
這將會是你吸引員工為你效力的好牌
沒的話
那就自己承擔進一波的員工反映的後果而已
然而這部分跟基本薪資
以及加班費
是兩回事
違法就還是違法
沒甚麼好說的
何況這種錢不穩定也不固定
完全沒辦法依靠跟指望
怎麼能拿來跟保障混為一談
5.
他真的真的沒辦法"完全"遵照勞基法
但他三個月內會大幅度改善
因為有沒有改
我一定會知道
=>
所以我跟他約定好
三個月後若他沒改善
那我就去具名檢舉+再來網路上爆料+投書媒體
若有改善
三個月後我也會來這裡發文報告後續
告訴大家
在全面畸形的救護車行業裏面
"劉小華"救護車已經成為台南業界最接近勞基法的公司
我實話實說
最後談完
他給我了11月整月份的薪水
並希望我做到昨天(11/15)為止
因為我早已找好了新工作隨時可以上班
而且做了半個月
卻拿到整個月的薪水
我就加減當作加班費的補償
(我9/20才到職)
雖然真要討的話
應該不止
老實說
我個人認為這個結果比我原本要的好太多
我原本都準備好具名檢舉後
走協調上法院等等
然而我預想到最好的狀況
頂多我拿到賠償
但資方依然故我
最後只有我一個人得到補償而已
這不是我真的想要的
因為這種結果
根本毫無意義
只有能夠做出改變
才是重點
接下來
請大家跟我一起
關注著老闆的承諾
看看這間公司是否會改變
改善救護車就業環境
改善勞工面對的困境
也謝謝大家對我那篇文的關注
希望給弱勢勞工多一點力量
老闆若守法
其實才更好做事
眼光放長遠一點就會知道
短視近利只會經營得四處掣肘
出得起香蕉只請得起猴子
也留不下人才
最後公司永遠卡在一個基準上
無法更進一步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11-16 12:54:00
辛苦了,照勞基法跑就會倒的公司根本不配存在這個社會裡這人根本不是當老闆的料,叫他收一收去當幾年勞工再來
作者: sally77917 (sallysay)   2016-11-16 12:56:00
你辛苦了!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6-11-16 12:56:00
這篇就是證據老闆違法 勞檢呢? 抱歉台南沒
作者: goodelodie (蘿西卻在燈火闌珊處)   2016-11-16 12:57:00
辛苦了Q Q 我爸以前也當過老闆(賠錢的老闆啊)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6-11-16 12:57:00
沒有勞檢的慣老闆天堂
作者: mirrorhide (Mirror)   2016-11-16 12:57:00
辛苦了!
作者: jordonmi (鍵盤乳鴿)   2016-11-16 12:57:00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6-11-16 12:58:00
當慣老闆都吃素的?鬧大才理你的啦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6-11-16 12:59:00
標準老闆摸頭文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11-16 13:02:00
我也覺得這無良老闆在賭你記性差,就算檢舉成立也只罰2萬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6-11-16 13:02:00
沒看這幾篇粉粉都龜縮的跟什麼一樣
作者: mashmabo (馬修范恩SUCK)   2016-11-16 13:04:00
推,原PO有心
作者: rourouchiu (Rou)   2016-11-16 13:05:00
推~~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6-11-16 13:09:00
還是要小心啊 之前有篇被破胎的 隨身帶紀錄工具注意是否被單獨約之類的
作者: seekeve ( )   2016-11-16 13:09:00
加油!勞工就業環境需要大家努力
作者: Barot (小寶)   2016-11-16 13:13:00
加油..把環境弄的更好..謝謝..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6-11-16 13:13:00
其實一間公司沒利潤就被淘汰而已。
作者: Subaudition (弦外之音)   2016-11-16 13:15:00
說要改是騙人的, 你都走了他哪會改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6-11-16 13:15:00
作者: Subaudition (弦外之音)   2016-11-16 13:16:00
你走了之後他不改你也不是內部員工了, 要怎麼檢舉?
作者: timmyjjljg (燕)   2016-11-16 13:21:00
推原po
作者: Qmoro (愛著愛著就永遠)   2016-11-16 13:24:00
加油啊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6-11-16 13:25:00
照勞基法會倒 還當什麼老闆
作者: asuna147 (新同學波波)   2016-11-16 13:27:00
辛苦原PO 推個
作者: chister ( )   2016-11-16 13:27:00
被摸頭了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1-16 13:28:00
作者: linkyy (sasa)   2016-11-16 13:31:00
辛苦了
作者: apps9661509 (Freedom鋒)   2016-11-16 13:31:00
加油
作者: JOJOttt (嬌嬌打天下)   2016-11-16 13:34:00
加油
作者: vaseline (沒有人)   2016-11-16 13:36:00
推推加油辛苦了!
作者: pandy (pandy)   2016-11-16 13:36:00
完全照勞基法就會倒 那乾脆倒光好了
作者: SouthernSun (撒燈尚)   2016-11-16 13:38:00
3個月要好好記一下
作者: kuojians (Jason)   2016-11-16 13:39:00
又是中小企業,沒本事別學人做老闆
作者: coffee0401 (ice)   2016-11-16 13:39:00
幫推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16 13:40:00
由此可知,鄉民比勞工局有用多了。公司怕倒,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嗎?
作者: SouthernSun (撒燈尚)   2016-11-16 13:41:00
但我真心想知道照勞基法將會導致血本無歸,並且中小企業所剩無幾幾乎滅台的情況...有人能算一下嗎
作者: mucoci (奇寶~)   2016-11-16 13:44:00
請不起人就不要請 當什麼老闆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16-11-16 13:44:00
誰來幫貼那張老闆的牢騷圖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6-11-16 13:46:00
雜貨店不依勞基法一樣是被淘汰了。
作者: Or3 (new life)   2016-11-16 13:47:00
哈....老闆用整個月的薪水要堵你嘴
作者: mimi5450 (mi)   2016-11-16 13:47:00
推你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6-11-16 13:47:00
中小企業體質不好被淘汰,才會有好的企業重生!
作者: lazyming (lazyming)   2016-11-16 13:48:00
不要聽他鬼話 前幾天才有高級跑車來“南台灣”設點
作者: abxtpml56 (旅程,沒有目的地)   2016-11-16 13:48:00
沒錢不要當老闆 法律只是底限而已
作者: Or3 (new life)   2016-11-16 13:48:00
台南的慣老闆非常不喜歡會勞基法的員工
作者: millerjie (米勒)   2016-11-16 13:48:00
你辛苦了!
作者: Or3 (new life)   2016-11-16 13:49:00
會吵的小孩 (原po跟subwax那篇都是馬上就不用來了)
作者: mingzeng (正字標記)   2016-11-16 13:50:00
這老闆做那麼辛苦就建議他乾脆收一收好了 反正都是血本無歸 不做最賺 何必壓榨勞工來換公司經營下去 不賺錢的公司讓他倒不就好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16 13:50:00
話誰都會講,請公司公佈財報啊,要有數據支撐。
作者: tico3011 (不知道有不知道的幸福)   2016-11-16 13:51:00
加油~辛苦了
作者: zn5436 (豺華)   2016-11-16 13:53:00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6-11-16 14:13:00
佩服你勇敢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利
作者: moonzone (蟲)   2016-11-16 14:15:00
作者: miserlylier (蒂瑪西亞之yee)   2016-11-16 14:15:00
作者: icepan (艾斯)   2016-11-16 14:18:00
作者: dearwhen (阿西默)   2016-11-16 14:19:00
作者: shian3422 (永康一朗)   2016-11-16 14:22:00
欣賞原po 一堆人只會嘲諷說"台南有勞工局嗎?有用嗎"真正的有用就是像你一樣即使知道環境再怎麼差還是肯勇敢站出來
作者: aneaw (阿徹)   2016-11-16 14:26:00
我不懂 民間就護車基本費出車5公里內 500 比計程車資高出5倍 怎麼會對司機這麼摳http://www.tainan.gov.tw/tnslyhs/warehouse/%7B1DE67B00-7A28-4CC3-B8BE-C76303CFCAFA%7D/臺南市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表.pdf 這資料有誤嗎 收費不便宜耶
作者: mecca (咩卡)   2016-11-16 14:30:00
在那邊守法就開不下去的 還是關一關好了
作者: edwardskeigo (HangMan)   2016-11-16 14:49:00
作者: Or3 (new life)   2016-11-16 14:52:00
作者: flora11883 (台南肯茄茄)   2016-11-16 14:52:00
讚啦
作者: Hills5566 (就在今天)   2016-11-16 14:54:00
他就是要跟你拖阿
作者: pccuupway (Chickenfoot)   2016-11-16 14:56:00
草莓老闆
作者: jayfeng (傑奉)   2016-11-16 14:56:00
作者: MrJohn (約翰先生)   2016-11-16 15:00:00
連最基本的基準法都做不到 別請勞工 自己關起來家族企業做一做
作者: ssk12245 (A-hao)   2016-11-16 15:00:00
台灣稅制問題先改比較有用
作者: yangyuyuyu (yuyu)   2016-11-16 15:09:00
其實我覺得該檢舉還是要檢舉 這些慣老闆射一個是一個 跟他講什麼道理
作者: ciwewa   2016-11-16 15:25:00
他以前就不遵守 也沒怎樣 你怎麼會以為他跟你說一說就會改說守法會倒就單純討拍 不然要說他賺好幾棟樓 就是不想給?台灣勞工跟政府都非常位老闆設想 深怕老闆吃不夠飽...
作者: Uzen (剛好路過的鄉民)   2016-11-16 15:28:00
加油 堅持住
作者: nafiwburman (J)   2016-11-16 15:31:00
具名檢舉,方便找人算帳啊。哀哀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6-11-16 15:41:00
加油 台南終於可以開始對抗慣老闆了~~~而且認識一間中小企業 他們完全尊照勞基法 見紅就放甚至比勞基法的待遇更好 也沒看到他們少賺啊~~~
作者: abu0112 (茄子汁)   2016-11-16 15:47:00
推,之前有些老闆還直接嗆員工:你要檢舉去檢舉我沒在怕
作者: iamOsaka (歐沙卡)   2016-11-16 15:48:00
最基本的勞基法條件都達不到就是草莓老闆兼沒競爭力倒一倒好 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好嗎
作者: abu0112 (茄子汁)   2016-11-16 15:48:00
不過是台北五股某間家族企業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16 15:50:00
推樓上 勞基法是最低標準了, 公司連這都達不到,乾脆收一收,別再壓榨員工。推 勇氣
作者: kagaline (卡嘎賴)   2016-11-16 15:56:00
推後續
作者: icewell (阿俊)   2016-11-16 15:58:00
大推 你超棒
作者: callling (柳成汁)   2016-11-16 16:01:00
救護車基本上收費很高。且要emt證照。那時薪也太可悲了吧!如果載送大體更好賺。有些殯葬業 回饋。
作者: abyepi (自己選)   2016-11-16 16:02:00
原po加油
作者: bobom (wo)   2016-11-16 16:10:00
勞工局多多做事 台南中小企業都查一查
作者: PerfectBlue (パーフェクトブルー)   2016-11-16 16:28:00
還沒離職就弄到這樣 先保重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6-11-16 16:34:00
[他是中小企業,若完全遵照勞基法,將會血本無歸]???那幹嘛出來跟人家當老闆??乖乖當你的薪勞很難嗎
作者: KimDanee (蜘蛛俠vs.忍者龜)   2016-11-16 16:49:00
作者: Adagietto (稍慢板)   2016-11-16 17:07:00
推!
作者: w5723865 (孫小兔)   2016-11-16 17:16:00
作者: pikachu107 (YUI)   2016-11-16 17:17:00
辛苦了
作者: gfd012b (阿詹)   2016-11-16 17:28:00
連法律都無事可的人沒資格給他機會,講這種話真可惡無視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6-11-16 17:52:00
一個人的成功 台南人的失敗 QQ
作者: mason0704 (獨自走在陌生的街頭)   2016-11-16 17:54:00
聽她放屁如果沒能力賺錢請不要當老闆!靠剝削勞工的勞力當利潤!
作者: l88 (188)   2016-11-16 17:54:00
這篇感覺更另人覺得是慣老闆 因為要鬧大了才會怕....
作者: st49002 (實戰就變白痴了)   2016-11-16 17:56:00
那你這筆錢收下要做個紀錄才好,不然到時候雇主大概會說欠的都給你了。以你的工時看來,還短少很多。有點好奇當初面試你們是怎麼講的
作者: causeofyou (啾啾啾)   2016-11-16 17:58:00
推!
作者: Doukyusei (我愛同級生)   2016-11-16 18:04:00
台灣的勞基法已經很偏袒資方了,這樣還不願意守法的話,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一樣拒吃。
作者: xenonun (火星宇宙軍掃地員)   2016-11-16 18:10:00
作者: kklibra (灰飛煙滅)   2016-11-16 18:18:00
第二點跟第三點真誇張
作者: NCKU (116)   2016-11-16 18:19:00
其實之前南縣遇過工廠老闆違法 但老闆是議員...這種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檢舉 檢舉馬上被查水表哪位議員就不方便透露了
作者: abin0818 (佛心熊)   2016-11-16 18:35:00
阿當不起老闆還開中小企業幹嘛,快倒啦~
作者: taidy (我家有個好動寶寶..^^)   2016-11-16 18:37:00
到底..是甚麼觀念讓大家以為中小企業老闆都很有錢??
作者: morrislin (Morris)   2016-11-16 18:43:00
加油
作者: maxed (131)   2016-11-16 19:03:00
是會有許多中小企業受影響 但 現在不做甚麼時候做?!
作者: mra2284 (mm)   2016-11-16 19:19:00
作者: baychi999 (發呆線)   2016-11-16 19:30:00
說真的不要跟他拿整個月的薪水 做多少拿多少 然後請他加班費什麼的改補的就補給你 沒有補給你到時候透過法律途徑的時候一樣要討回來 然後到時候也不會因為多拿他半個月的薪水而被當成一個攻擊點
作者: aster741 (憤世嫉俗的臭酸酸)   2016-11-16 19:33:00
倒一倒好了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6-11-16 19:38:00
資~
作者: nicoro (N)   2016-11-16 19:41:00
別說你們公司了,以前包子店也發生過類似狀況我直接申訴到勞工局,最後也有派人到公司來實施勞動檢查我寫信給廠長,他承諾會給予報加班才平息風波
作者: vmjoxjp   2016-11-16 19:48:00
作者: regeirk ( )   2016-11-16 20:13:00
P
作者: lynxes (天邊一隻貓)   2016-11-16 20:15:00
作者: t70082 (T7)   2016-11-16 20:19:00
作者: natsunoumi (AKI)   2016-11-16 20:48:00
辛苦了。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6-11-16 20:52:00
沒辦法遵守勞基法就叫自己的兒子女兒親戚一起來做喔別請外人
作者: yinling0105   2016-11-16 20:53:00
辛苦了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向)   2016-11-16 20:59:00
作者: swordofheart (布丁)   2016-11-16 21:13:00
作者: din691012 (貓董)   2016-11-16 21:15:00
三個月後,記得追蹤改善情形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6-11-16 21:28:00
因為不想被壓搾,所以即使違法也要當老闆壓榨他人
作者: chaster6 (chaster)   2016-11-16 21:34:00
不守法倒了活該吧!?
作者: p300 (pp)   2016-11-16 22:01:00
幸福南部顆顆
作者: dss (dss)   2016-11-16 22:30:00
作者: fnb10803   2016-11-16 22:43:00
作者: jamie81416 (上等菜兵)   2016-11-16 22:44:00
賴神還想選新北市長ㄟ 預先祝福新北市勞工
作者: smilegty (smilegty)   2016-11-16 22:59:00
推~~
作者: yatter   2016-11-16 23:01:00
不推不行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16-11-16 23:23:00
推 不姑息養奸 最不該姑息的是賴清德
作者: wild (逆轉勝)   2016-11-16 23:46:00
怕倒就可以違法?那我怕餓死可以搶劫嗎?
作者: linch416 (晃.....)   2016-11-16 23:49:00
加油!!一起為台灣勞工環境提升改善努力吧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6-11-16 23:50:00
在誰眼裡人力不是猴子?
作者: YC827 (TYC)   2016-11-17 00:16:00
作者: eippuy (I can make it!)   2016-11-17 00:18:00
作者: poohpoco (AAAAA)   2016-11-17 00:31:00
作者: kyanite (灰褐虎斑)   2016-11-17 00:46:00
推,等您的後續
作者: rotiyu (複雜)   2016-11-17 00:50:00
....不會是常合作的那間救護車公司吧
作者: f3i2s1h   2016-11-17 02:45:00
作者: shakira918 (無心永遠)   2016-11-17 03:10:00
台南真的是慣老闆一大堆,,
作者: yangyuyuyu (yuyu)   2016-11-17 05:14:00
2、3點那老闆講那什麼鬼理由啊 無法認同且希望你做到15號又是什麼鬼 就沒面子啊 員工站到他頭上去了 接下來還要跟你上班哪受得了
作者: dinggwen317 (叮叮)   2016-11-17 08:30:00
讚耶,辛苦了
作者: asdzxc6526 (TING)   2016-11-17 09:26:00
辛苦了!
作者: devaloka (DEVA)   2016-11-17 10:23:00
真的要改還需要到三個月嗎 覺得根本在拖時間
作者: leonian (......)   2016-11-17 11:23:00
如果遵照勞基法會血本無歸 建議老闆收起來吧!不然就自己做不要請人~
作者: windadherent (windadherent)   2016-11-17 15:00:00
作者: a21424359 (0-0)   2016-11-17 17:33:00
推,東寧subway的事情也是為了爭取普遍的勞工權益,台南應該要變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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