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阿堂鹹粥的態度很差

作者: Donahueyang (白楊樹)   2016-11-06 18:34:12
今天跟朋友聊到忘記帶錢這事
(朋友家也算是台南小吃名店)
他說他們店裡的作法是東西客人帶走
然後說下次有回來再付錢就可以
(當然他說也有抱持著這餐就請客的想法)
很久之前我也曾經問過他
店裡有愛心餐可以取用嗎?
他說只要ㄧ來店就表明沒有錢用餐
他們都很樂意給對方一個方便
但是如果一開始就點了一堆餐點
然後結帳時才表明沒有錢付
我朋友雖然心中多少有些不悅
但也不至於惡意相向或報警
基本上他們還是持著人性本善助人為樂的心態經營
只要不是惡意欺騙他們都是歡迎的
作者: victorlove (.)   2016-11-06 18:44:00
是喔 有的人會叫警察
作者: toploader   2016-11-06 18:55:00
要不要叫警察都是店家的自由
作者: tgsh (宗師)   2016-11-06 19:03:00
叫警察其實只是有個公證叫他還錢,理論上警察是負責刑事的這種民事的事是不該叫警察。可能摸得著邊就是詐欺罪,但是成罪機會太低,除非對方霸王餐吃得惡名昭彰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1-06 19:24:00
刑事成罪機會低不表示不該叫警察吧?難怪我就遇過警察力勸我不要報案的,傻眼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6-11-06 19:34:00
呃...所以遇到買東西不付錢,不找警察要找誰?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6-11-06 19:56:00
青年路鮮之味 在我失智忘記帶錢的時候說我下次再給就好當晚怒包lab晚餐
作者: eva19452002 (^^)   2016-11-06 19:57:00
所以吃東西不付錢只是民事?
作者: befish (XD)   2016-11-06 20:01:00
已經吃了當然找警察啊!還沒吃找警察也沒用啊。更何況次是領錢來付的人。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11-06 20:05:00
我也夾了35元的自助餐才發現沒帶錢包,店家說下次再給後來帶錢回去,回去吃了很多次表示感激
作者: callling (柳成汁)   2016-11-06 22:05:00
沒犯意的話的確只是民事.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07 00:25:00
民事,就不需要找警察了。如果有詐欺主觀犯意或故意,就詐欺的刑事範圍,就找警察。
作者: ManoloKors (Kors)   2016-11-07 01:02:00
哪時忘記帶錢變詐欺?那些說怎不報警的都不會想想自己有可能忘記?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11-07 08:56:00
看態度吧 有些人就真的一副來騙吃喝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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