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
小弟今天接到台南市政府文化局的電話,內容大致上是說,報名表有些東西沒填齊,
需要補繳,但期限就是明天,但因為是團體組,所以團員的資料沒那麼快拿到,照片也是
但藝文科承辦人堅持一定要明天補齊,否則不予受理。
小弟有兩個問題,想請教各位板友
第一:是否有人是因為簡章寫得不清楚而導致誤會,所以東西沒繳齊
我是因為簡章內容導致誤會,我也想盡快補件,但今天通知,明天要繳齊,一天的期限
真的沒辦法
第二:是否有人跟我一樣是今天收到通知,明天要繳件,但補不出來而被迫放棄報名?
如果有許多人跟小弟一樣發生這樣的狀況,我想我可以代替大家申訴,畢竟10/24
通知,10/25必須補件完畢確實有些許的不合理,也不便民。
如果有人有跟小弟一樣的問題,歡迎推文或寄站內信給我,我希望街頭藝人的審查可以
給大家多一點空間,至少在通知後也該給3天的補件期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