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有要去此櫃應徵工作的請留意

作者: dds7788369 (RUMi)   2016-08-24 01:59:47
事情是這樣的,衰者我朋友前陣子剛做了一份
極累且被強迫調度到北部又毫無任何加給的工作,於是在台北預備離職之餘,
利用時間找到了
這家負責代理販售麵包超人周邊商品的店家
「Anpanman Showcase」
因為開出的條件跟內容跟朋友喜好還算相近,於是
朋友就投了履歷並參與面試,隨後也通知九月
開始工作及參加教育訓練等...
因朋友上一份工作是七月底離職,短短一個月
除了臨時工兼差以外根本不可能有人聘用,所以
朋友就決定八月好好休息準備迎接新工作...
中間還有幾家以前做過的工作都有邀請她回去任職,
但為了避免造成後續問題,所以朋友也都推掉
以前老闆盛情邀約
殊不知快到約定到職日期,該公司突然傳了訊息
過來表示不缺人了,讓朋友突然間不知如何是好,
想跟以前老闆開口求工作機會又怕讓人家覺得好像
沒工作才想到他們,只好默默自認倒霉重新找其他
工作...
但我覺得這間公司規模也不算小,實在有點扯,
且本月還有傳訊息提醒教育訓練的時間,又突然
喊卡,害人兩頭空實在不可取,希望台南版友
若有要應徵工作千萬小心。
通知教育訓練
http://i.imgur.com/AL2f6Hg.jpg
今天突然說不缺人了
http://i.imgur.com/t51qMSr.jpg
作者: skhedy (Scholastica)   2016-08-24 02:07:00
而且這種事居然還只是用line講……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8-24 02:19:00
好誇張 讓這種爛店曝光
作者: contactwear (小芭葛格)   2016-08-24 02:25:00
推沒有摸摸鼻子認了
作者: dds7788369 (RUMi)   2016-08-24 02:36:00
我覺得站得住腳就應該公開讓大家知道,因為會這麼草率處理的公司說會對員工多好我也不相信,所以才幫朋友發文,希望別有人受害了
作者: abbie4652 (abbie4652)   2016-08-24 04:12:00
推張婷婷 (?)
作者: tochibana (謹言慎行)   2016-08-24 06:13:00
曼迪…
作者: mw711 (自由海)   2016-08-24 06:25:00
推…婷婷
作者: jpm5566 (FOX)   2016-08-24 07:09:00
薛詩涵 拍拍 不要難過
作者: jeff7553 (享受生活)   2016-08-24 07:46:00
高調
作者: aching882000 (阿慶)   2016-08-24 08:33:00
好慘啊 幫拍拍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16-08-24 09:11:00
可以開吉嗎?
作者: genesiss (無法忘記的回憶)   2016-08-24 09:23:00
有發函給你確定錄取就可以告了吧
作者: dds7788369 (RUMi)   2016-08-24 09:55:00
樓上大大,他那封mail可以視同正式行文嗎?我們確實想告但稍微翻了下法條,能舉證實質損害的部分太困難...
作者: Zero0910 (みくに最高≧▽≦)   2016-08-24 10:05:00
啊..看信件這間是曼迪旗下的店嗎曼迪的風評...嗯...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6-08-24 10:12:00
台灣的勞工真可憐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6-08-24 10:24:00
拍拍,但這要告確實很困難..
作者: dontblame (占卜師)   2016-08-24 10:29:00
還蠻扯的。 等待一個月 少賺一個月 這就是損失
作者: jerryelva23 (鴨子)   2016-08-24 10:30:00
記者快來抄!
作者: genesiss (無法忘記的回憶)   2016-08-24 10:32:00
給原po 沒紙本offer要告很困難 但還是可以試試看!可以先去找免費法律諮詢諮詢看看
作者: specileid (鎖心)   2016-08-24 11:09:00
記者快來抄~ 好誇張啊!
作者: njqufm04 (蘇批勸)   2016-08-24 11:32:00
高調~
作者: tako0988 (TAKKOO)   2016-08-24 11:39:00
有點誇張...
作者: zi777 (無奇不有~)   2016-08-24 11:48:00
如果請你去,試用期內不符合他要,還是可以請你滾想換工作本身就要有這種心裡準備你要告他什麼...
作者: chian239 (Elephant)   2016-08-24 11:52:00
可是連試用期原po都沒辦法表現就這樣叫他滾這樣不合理吧
作者: speedythief (speedyy~~~~~~y)   2016-08-24 12:00:00
白紙黑字offer沒拿到都不算這個case有白紙黑字,只是還沒到上班日倒是可以試試看試過才知道拿不拿的到賠償
作者: burberry923 (mine mine)   2016-08-24 12:24:00
某z請問要告他什麼需要跟你報備嗎?
作者: ava0810 (剁手指女王)   2016-08-24 12:36:00
爛公司!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6-08-24 12:40:00
現在沒試用期 要人家滾 就給錢而已
作者: mibo168 (G奶丸( ̄▽ ̄)給我滾」)   2016-08-24 14:12:00
記者來抄
作者: neihu00 (00)   2016-08-24 15:10:00
爛公司 = = 不會去消費也會跟家人說不要去
作者: StarHero (離開)   2016-08-24 17:24:00
沒拿到offer要吉頗難 是說會走offer這套的規模也要夠大
作者: genesiss (無法忘記的回憶)   2016-08-24 19:14:00
現在的關鍵是那封e-mail到底算不算正式offer
作者: RouBaoZi (███████████)   2016-08-24 20:46:00
勞基法有試用期這東西嗎…某樓別秀下限
作者: gointheway (林雪瑞)   2016-08-25 00:14:00
沒試用期,但三個月內叫你滾可以不用提前說(反過來也是),至於資遣費…那個勞工局可不想管,摸摸鼻子吧
作者: dds7788369 (RUMi)   2016-08-25 03:12:00
其實現在重點不是試用不試用,主要用意在於公開這種惡質店家讓大家留意,要索取實質賠償舉證太過困難,只能自認倒霉,能做的就是公開這種商家讓大家知曉而已,也已投訴蘋果了,謝謝大家幫詩涵讚聲,也謝謝給予批評指教的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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