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魚市存廢 影響中國城更新
新聞來源:中華日報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2016-08-22
有文史工作者認為舊魚市場應原地保留,但事實上三百多坪土地在兩年前就被
內政部公告為中國城及運河星鑽更新區,是中國城所有權人以地易地選項之一,
若未按原計畫執行,地主可提出異議甚至提告。
台南市在合併升格之後,市府綜合檢討各種開發方式,確定合併「中國城」與
「運河星鑽」,採「跨區區段徵收」方式進行整體開發。都市更新案在二○一四年
八月十三日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查通過,主要計畫於同年十月十四日
獲得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並被內政部稱讚為公辦更新的新典範。
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都市計畫案區段徵收範圍十一點二三公頃,兩棟中國城
主體拆除,變更為台南市新地標市民廣場,讓視野穿透回歸運河盲段之歷史記憶。
至於近來引發爭議的舊魚市場則被列入該區段徵收案並變更為商業區,期間因
南市區漁會未如期返還現址房地,台南地院並判決區漁會除應連帶將所占用之三筆
市有房地返還市府。
而兩年來歷經公告及官司,舊魚市場的建築存廢並未引發外界關注,市府也將
其列為中國城所有權人以地易地的地點之一,按原期程明年至後年間辦理以地易地。
設若全案最後生變並決定建築原址原地保留,接下來最棘手的是如何向要求
以地易地的中國城所有權人交代,且因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當事人不但可提出異議,
甚至還能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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