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son0704 (獨自走在陌生的街頭)
2016-07-18 00:38:16※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 引述《mason0704 (獨自走在陌生的街頭)》之銘言:
: : 現在停車問題 根本不在於拖不拖吊!!
: : 而是台南市區目前的停車格的供給量!!
: : 像違停問題不是只有台南市有問題
: : 全台灣比較大的城市都有相對的違停問題!!
: : 每年我們都可以看到新聞再說今年領牌汽車的數量
: : 政府卻不提目前台灣停車格數的供給量到底夠不夠
: : 現在台灣有個有趣的現象!!
: : 有很多房子沒人住(還在狂蓋房子)
: : 有很多汽車沒地方停(卻不增加停車場數量)
: : 拖還是得拖 畢竟台南市道路太小了!!
: : 違停會造成機車族的危險度增加!!
: : 只是違停拖吊 治標不治本!!
: 停車問題 根本不在於停車格的供給量!!
: 而是執法不彰(違停10分鐘很少被開單或拖吊)!!
: 還有違停者懶得走路 只想停店門口!!
: 舉例來說 府前路福記肉圓(靠近圓環的那一間)
你說這種店家~產品好不好吃是一回事!!
某種程度他的利潤是來自社會成本!!你認為買他家東西他要不要
負責消費者的停車問題!!當然要!!
: 對面就是地底停車場(現在好像關了 上面在蓋東西)
: 但還是很多人開車去 車違停在店門口 吃完肉圓再走
: 因為不會被開單 不會被拖吊 又可以省時間 所以違停才會這麼嚴重
舉這樣的例子 就可以證明台南市區的停車格數是足夠的??
我是有點懷疑啦!! 你也別太氣憤這種違停的事情!!
因為違停 我想只要是在台南都曾經犯過違停的罪!!
你沒違停過~我老實說 我自己也曾違停!!在台南市區 我只能盡量
不違停!!
確實台南市的違停執法不彰~~但為什麼會執法不彰??
市政府根本很清楚台南市區根本停車格不夠
不夠當地居民使用更不用說進市區的老百姓和觀光客!!
很多問題 當然不是一個政策下來就會解決的!!
本來就應該有很多配套措施~~
只是我們的政府下達執行政策後~配套措施從來沒考慮進去!!
地當然是拿來蓋房子轉錢,蓋停車場這種當然給公家來做
作者:
Uzen (剛好路過的鄉民)
2016-07-18 01:08:00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7-18 01:11:00違停就開單啊,反正增加國庫也好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6-07-18 01:17:00要離去的點近的車位要夠吧 ?
作者:
callling (æŸ³æˆæ±)
2016-07-18 01:21:00車位永遠不可能夠.日本買車要先有自備車位.都會區還不是完全沒位置~都是昂貴到炸的停車位~
作者:
mason0704 (獨自走在陌生的街頭)
2016-07-18 01:23:00U大配套要等個3-5年效果才會出來!所以目前違停無解!再則是對商家的勸說
作者:
nacoyow (夢遊上班族)
2016-07-18 06:39:00停車很麻煩,通常我就不去了
要用規劃停車格當配套措施,不如用有車位才能買車當配套措施,不然那會解決的了違停,更何況有些人就算有停車格也不會停的大有人在
作者:
eh07 (欸)
2016-07-18 08:22:00要有車位才能買車?請問這個車位是指自家車庫嗎?那我家二十幾年前的老公寓沒蓋車庫,我家不就該死?
作者:
kalapon (D桃)
2016-07-18 08:46:00就像建築物停車位獎勵辦法,畫個格子拍照就能拿到使用執照之後牆壁作一作變成客廳,如果政府把這些停車位計入市區總車位,那就好笑了新加坡人家就能用總量管制,只是台灣民粹嚴重,辦不到樓上不用那麼生氣,按照新加坡作法,你真的買不到車子對岸也用過單雙號進城的作法,這對我來說,等於不用上班了不過時間一久人民自然會有變通,換工作換住居位置等等
有車位也不盡然是自家車庫,像日本就有「車庫法」,有車位才能買車,只要有當地警察機關的「停車車位證明書」,用買的或用租的車位就可以了
作者:
xSAUCEx (索思)
2016-07-18 10:19:00租車位有漏洞 有些人會租車位買車後退掉
作者: death78210 (台南阿虎) 2016-07-18 11:33:00
士區停車格永遠不夠用,地小汽機車又太多,這點全台灣都一樣
違停就該拖走 管你車位夠不夠 哪這麼多委屈啊公共空間是所有人都該守規矩 而不是屁一堆理由讓大家去遷就你
作者:
kezneuiqn (zinkenque)
2016-07-18 12:57:00老實說,如果願意走十分鐘的路,根本沒有停車位問題
作者:
atsirt (空)
2016-07-18 19:37:00老社區巷道,房子沒車位門口直對馬路,機車停門口,去年畫了紅線變消防巷道,今年開拖,馬路有一半我還在繳稅沒地方停真的很無奈的心聲誰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