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7/16 週六 台南未婚聯誼活動 20vs20

作者: cyclin94 (波爾酒)   2016-06-30 00:08:43
=====話說在前頭=======
感到好奇的新警察們,這聯誼已經辦很多場次了,也在台南辦過一次
不是公家機關,也不是ptt站方,是個人發起,只在台南版及02版上推出
以前大部分我只當主辦人,沒有女朋友時我則會參加,所以這次我會參加
請見:http://blog.yam.com/cyclin94
剩下的請把本文仔細看三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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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 7/16 週六 下午二點到四點半 "2對2" 20男+20女
(其實1對1也不錯,沒有旁邊的人來亂,如果參加的人不多,再調成1對1)
去年12月在貴版也有辦過一次,只不過台南的報名人數比高雄少很多
有這段歷史,講出來讓大家參考,我自己也會有心理準備
計畫是排20對20,實際是多少就多少,但永遠是男女人數相同就是
不懂?意思就是說最後只有12位女生報名參加的話,那就是通知12位男生到場
‧活動地點:台南火車站一帶
‧報名資格:
(1) 未婚、無結婚紀錄 且 目前無交往對象 之單身男女
(2) 男:68~80年次 女:70~82年次
{現在辦了N場了吧,年齡層放寬了,想參加的自行決定,都成年人了}
(3) 工作、學歷不拘,如果人數超過也只好篩選了
原則上就是「擇優」,不是比「誰先」
#以上三點夠簡單了吧,但報名從寬,最後驗資料從嚴
‧參加費用:250 這是餐廳下午茶且包了場地的價格
新警察會問…那cyclin94你賺多少?
喔~我不是賺,我是省了一次參加外面聯誼的費用
但餐廳很感謝我倒是真的
(通常問我賺多少這種問題的…是沒有參加過外面未婚聯誼活動的人,請google 費用)
‧活動流程:
 (1) 交流認識:2男2女(或1男1女)一桌,一定時間後換桌
讓所有異性朋友都有機會可以互相認識
不玩小遊戲,不設計活動,不做團康 等沒必要的舉動
 (2) 終場結束:留時間互留資料,拍團體照
當天晚上到網誌下載自己的回憶
此活動事情多,請恕主辦人 回答都簡短了些
‧報名者請給以下資料,要製表
照慣例,會公布男生的大部分資料(除了姓名以及自己指定不公開)
線上報名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ybDT2bXaAAFuM2qyOfOR6nbxzYQgZ7TgI9mKlFdZehA/
若不能點選其中場次的選項,可能要換瀏覽器chrome來開,pcman及IE開都有問題
不要回主辦人站內信,因為快200封滿了
有疑問請寄 cyclin94@gmail.com,不然加我line:cyclin94 也行
我回line都挺快的,但缺點是…我回的都很短,所以我可能會用錄音功能回答吧
作者: MooonRiver (像永不癒合的固執傷痕)   2016-06-30 00:12:00
o.o感覺很酷
作者: iamcnc   2016-06-30 00:17:00
這種活動老手比新警察可悲吧?
作者: cyclin94 (波爾酒)   2016-06-30 00:20:00
台南版的氣氛真的挺怪的 怎麼會有 可悲 這種詞彙…
作者: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6-06-30 00:53:00
他應該不是在說你啦,只是感嘆參加過很多次的朋友...
作者: linda1025   2016-06-30 01:09:00
我太老了......
作者: PurpleTaro (終點-新的起點)   2016-06-30 01:28:00
一人要$250 都40人包場了 而且才2個半小時 有點貴
作者: STARKUO (億載金城武)   2016-06-30 01:44:00
可惜我已婚
作者: PurpleTaro (終點-新的起點)   2016-06-30 01:53:00
很好奇是訂哪間餐廳!
作者: iamcnc   2016-06-30 04:25:00
新警察這種詞在台南板氣氛就不怪啊? 你愛辦聯誼不會每次發文都解釋清楚沒賺到就好 反正有收錢照板規還是交易文 你就像個團購主揪 團購主揪賺零頭都知道寫清楚了 我這個你所謂的新警察覺得發文章要提新警察 很可悲~那上面問哪一間餐廳的算不算新警察啊?我個人是覺得買東西不問細節才是潘仔咧你教人google聯誼費用 我google到你在高雄板辦佛心聯誼辦到高雄板一律禁止收費性質聯誼 我猜只怪高雄板主是 新警察 吧https://goo.gl/ew4vul其實你場地吃喝內容都透明化不就好了 你自己都說有人寫信問你高雄150是幹嘛 你只回“吃喝” =.= 佛心的活動本來就要透明才不會起爭議 我沒有質疑你收回扣哦 我只是建議你別對網友問題不耐煩 只是建議啦 活動網站也別抱怨又累又煩吃力不討好 你佛星來的耶 你都辦過n次了 還在新警察故事
作者: emperor0918 (打個幾球啊)   2016-06-30 08:49:00
樓上太專業了
作者: countD (§愛思)   2016-06-30 09:01:00
不想被說嘴的話貼出店家收據就好啦~
作者: Moonhang (大尾貓)   2016-06-30 09:05:00
這樣沒工作者就不能參加了=.="
作者: st50816 (hua)   2016-06-30 09:30:00
剛好81XD
作者: iamcnc   2016-06-30 10:36:00
我也是沒工作的 不知怎麼證明 哈哈
作者: flower1121 (小花)   2016-06-30 11:03:00
家裡開公司,不用工作,月領10萬可報嗎?
作者: Morphee (千磨萬擊還堅勁)   2016-06-30 12:26:00
ㄧ定有賺啦
作者: MooonRiver (像永不癒合的固執傷痕)   2016-06-30 12:47:00
我是覺得..有賺是能賺多少啊 金額那麼小...
作者: enshentsu (點點)   2016-06-30 13:19:00
如果只是吃個飯,不見得要限制那麼多…有工作也不一定是最好,有人年薪70卡債100沒資產,有人沒工作但繼承了不少…很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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