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常去成大光復球場打球
每次外面在拖吊都從來沒聽到過鳴笛
印象中還沒嚴格實施拖吊之前有次在勝利路海鷗聽到警車鳴笛明明超大聲的啊
我都有把車停在該停的位置上
所以每次有拖吊我都是在看戲而已
不過看這樣反差還是覺得不太對啊
法規說的"應"就是"必須"啊
怎麼現在就沒看到幾個人出來喊程序正義了?
這樣總感覺有點像要配合業績而耍些小手段
另外想問一下有聽到鳴笛的人跟沒聽過鳴笛的人比例差多少?
PS想嘴違規的請自己左轉不送
※ 引述《starkid ( 赤子星)》之銘言:
: 今天東門路上開始大拖車 (機車)
: 剛剛已經中獎了 東門路二段與崇學路交叉口 7-11 前
: 車子剛停不到5分鐘 就被吊走
: 拖車人員跟警察 完全不鳴笛 到了直接開始吊車
: 以為只是臨時停車而已 結果一轉眼車子就上吊車了
: 與警察反應 沒有用 只說 車子上車 就要去拖吊場領了
: 沒有"鳴笛" 幾分鐘內 全部偷走 跟這偷車友什麼兩樣
: 大家自己小心注意
: PS 拖吊業者是 東仁拖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