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臺南市環保局徵求約僱人員(職務代理)1名

作者: litsaiyan (li)   2016-01-13 11: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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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tsaiyan (li) 看板: job
標題: [南部] 臺南市環保局徵求約僱人員(職務代理)1名
時間: Wed Jan 13 11:13:35 2016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約僱人員(事業廢棄物管理科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務列等、職系 約僱五等280薪點(33,908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16/1/12
刊登有效終日 2016/1/19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全市
須具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環保(工)、化學(工)、土木、水利、土壤、地理及地質等相關工程
或管理系所畢業;或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環保相關業務1年以上工作經驗。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內容:
1.辦理事業廢棄物各項許可審查、市民陳情案件處理、各項環境污
染稽查、環保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2.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約至105年10月),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
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機關地址 台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78號〈另含本局永華及民治辦公室〉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6-6572916#514
電子郵件 jclee@mail.tnepb.gov.tw
檢具文件
一、檢具證件:
﹙一﹚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求職徵才」下載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其他經歷證明。
二、意者請於105年1月19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郵寄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708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
二段133巷72號﹚,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事業廢棄物管理科技士職務代理人」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或函復。 三、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
」網頁。
正取 1 名
備取 2 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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