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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adjeter (jeter)   2015-12-30 00:48:13
※ 引述《skyhal (halKRO)》之銘言:
: 傍晚和鄉民相約 再度前往好事多
: 滅了 9,223 的UCC咖啡
: 感謝幾位鄉民來信支持討論
: 秒退滅頂的人不是孤單的
: ‘’難道沒有更好的辦法了嗎?‘’
: 當法律規定不能對抗頂新
: 我們只能使用賣場的規定來對抗
: 感謝好市多和家樂福的退貨政策
: 這樣的積極抵制行為 會給其他的廠商一個警惕
: 讓他們知道 即使有辦法逃過法律
: 也逃不過人民自發積極的抵制
: 秒退行動會一直持續 直到廠商找回失去的良心
: 有鄉民來信表示他也很想響應 可是會擔心……
: 想當初 大叔我要去台東見認養多年的家扶小孩
: 這樣的好事 我也擔心、緊張了好幾天 囧
: 這著實是正港台灣人的性格
: 有些事 只要一點點勇氣 跨出那一步
: 你會發現 其實也不難嘛
: 尤其是 正確的事 有意義的事 不要怕 做 就對了!
頂新這案,去看過判決文了嗎
看過的話,如果你邏輯正確,就會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並且該怎麼解決,社會上從不缺發現問題的人
但缺解決問題的人,前提是知道該怎麼解決
很多人說法官判決有問題,被收買了,司法不公
拜託這些人,有時間去秒買秒退,也花點時間看一下判決全文好嗎
法官不媚於社會輿論,依法論事,就證據判案,反倒成了過街老鼠
問題就在大家都被媒體牽著走了,有幾個認真去研究過魏該判甚麼罪?
連判決文都沒看過就大喊司法不公,跟之前那群連服貿全文都沒看過
看看電視被扇動一下就可以拋頭盧去反服貿的一樣可笑
你說他們逃過法律?呵,根本就沒法律可以讓他們逃阿
問題出在立法阿,沒那些法,怎麼定罪?
法誰立的?立委阿....
現在最該做的,是打電話或透過各種方法,叫你選區的立委認真點
食安相關法規快點弄完善,這才是解決方法之道
去秒買秒退,抱歉,我真的看不出來解決了甚麼問題
頂多就是阿Q的抒發一下個人的不滿情緒而已
法不立好,我敢跟你保證,食安問題後面還會再爆
你的熱心我感到佩服,我就沒那種閒工夫去秒買秒退
我只會在家裡打電話去我們選區的立委幹譙
快點把食安立法問題解決,不然你拿不到我的票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5-12-30 00:50:00
法也要立 退也要退 滅也要滅有差嗎? 不能一起做的邏輯是?
作者: bearpan (熊胖)   2015-12-30 00:51:00
芒果誰撿都沒關係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5-12-30 00:51:00
檢察官依"法"起訴,法官依"法"判決,選擇法條能客觀?
作者: senghok   2015-12-30 00:53:00
大概就是相關法律不夠完善才會有這樣的結果吧,不是說秒買秒退不好。而是最根本的問題在法律的完善制度。
作者: h20131231 (Rhys)   2015-12-30 00:53:00
認同!這也是我心裡的想法!感覺這是一種自爽發洩的行為罷了!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5-12-30 00:55:00
推不同的意見和看法! 多管齊下 才能盡快解決問題!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5-12-30 00:55:00
你選擇性的非A即B 比較類似假中立真護航行為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5-12-30 00:57:00
無論是拒買 秒退 向民代施壓要立法 共同要抵制的都是頂新!
作者: ya022822 (wadeyeh)   2015-12-30 00:57:00
贊同
作者: atien666 (...)   2015-12-30 00:58:00
可以秀個通話記錄來看看嗎
作者: peterpan910 (星)   2015-12-30 01:01:00
你的作法在現今社會完全沒用,消極抵抗也是造成食安問題不停發生的原因之一
作者: mami5566 (麻迷56)   2015-12-30 01:04:00
ㄎㄎ
作者: jackolantern (萬聖節的南瓜燈)   2015-12-30 01:10:00
法要立 貨要退 頂新要抵制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5-12-30 01:11:00
□ [新聞] 日媒:日本麥當勞明年1月底前關190家日本人面對食安問題的努力 我相信那不是靠"法"做到的
作者: YellowBox (黃盒子)   2015-12-30 01:12:00
台灣的立委,ㄏㄏ
作者: hsyumi1026 (hsyumi1026)   2015-12-30 01:14:00
新聞牽動大家往法官方向評判,但有深入去探討過的人都知道,問題是出在檢察官身上,檢察官提供的證據真的有問題,很多地方都刻意的將事證變得有漏洞且薄弱,或許跟你說的大同小異的地方是,問題又回到了官員手上。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5-12-30 01:20:00
閱,期末考辛苦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2-30 01:38:00
推!這才是釜底抽薪的根本解決方法。建議轉錄到八卦板。
作者: jixiang5566   2015-12-30 01:44:00
打電話給立委幹譙,不能照相發文被推爆阿,不能打卡阿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15-12-30 02:13:00
台灣的亂象出在立委和議員,還看不出來嗎
作者: rnazo (rzx)   2015-12-30 02:37:00
你選區也只有一個立委,那個立委也不缺你這票,除非一堆人打電話,不過也才這一個立委,而且修法到完成要多久?找一堆人去秒買秒退還比較有用
作者: luxia (阿紎)   2015-12-30 05:13:00
終於有正常人了
作者: ownspace (ownspace)   2015-12-30 06:38:00
作者: sch (扮鬼臉(‵﹏′))   2015-12-30 06:49:00
秀個電話記錄來看看吧
作者: ai770212 (123456)   2015-12-30 07:27:00
好啦,你的意見我們知道了
作者: wooshi (wooshi)   2015-12-30 07:43:00
哇你這麼厲害可以打電話叫立委做事耶 好棒棒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5-12-30 07:44:00
噓一樓, 現在就是大家的力道放太多在秒退, 自己看板面就知你能解釋為什麼抵制頂新和要求立法的力道差這麼多嗎?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15-12-30 07:49:00
只靠立委的話台灣早就倒了,自立自強比較實在
作者: goodser456 (oris)   2015-12-30 08:21:00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
作者: Barot (小寶)   2015-12-30 08:27:00
作者: maymaychu (我好想好想飛)   2015-12-30 08:39:00
ㄏㄏ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5-12-30 09:31:00
可是瑞凡,當初修法的衛福部跟立法委員認為法官判決違反當初的立法意旨,這點你知道嗎?
作者: gjcl6 (789)   2015-12-30 09:35:00
所以你意思是不該抵制用不明手段滅證的頂新嗎
作者: courage4 (湛藍色)   2015-12-30 10:00:00
明知道頂新有問題,還要等法立了哦 什麼邏輯!別人努力在做,你付出了什麼,會看判決書這樣嗎??
作者: Fantasyhisai (凪の日月)   2015-12-30 10:12:00
立委好棒棒,他也不缺你這票啦
作者: IPSN (*TECHNO*GT155)   2015-12-30 10:38:00
網路上最多的就是嗆別人又付出了啥 呵呵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12-30 10:55:00
用錯的方法表達,就是失敗。
作者: kaalaalaa (kaalaalaa)   2015-12-30 11:07:00
看過判決覺得合理 但該滅的還是要滅
作者: honeyes (小老百姓)   2015-12-30 11:07:00
立法當然要立,但立法後仍處罰不到犯錯的頂新集團,這才是重點。
作者: kaalaalaa (kaalaalaa)   2015-12-30 11:08:00
你說我不懂法律 網說你不懂立委人家政黨都有鐵票了還怕你?
作者: courage4 (湛藍色)   2015-12-30 11:42:00
是阿 網路上一堆坐享其成的,只會拿法阿、浪費阿、酸付出說法阿、躲在鍵盤上出一張嘴的人
作者: mirrorhide (Mirror)   2015-12-30 11:56:00
問題出在檢察官法務系統縱放
作者: luxia (阿紎)   2015-12-30 12:05:00
噓人的又做了什麼 =>= 不也就是出一張嘴嗎……
作者: slink93 (要有銅鋰鋅)   2015-12-30 12:17:00
秒退有實際作為,打電話叫立委快立法和笑話沒兩樣
作者: wooshi (wooshi)   2015-12-30 12:24:00
電話打了沒啊 打給哪位立委
作者: IPSN (*TECHNO*GT155)   2015-12-30 12:37:00
反正買一送一大家還是繼續買 呵呵
作者: mami5566 (麻迷56)   2015-12-30 13:20:00
呵呵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5-12-30 14:21:00
一個是治本之道 一個是義和團式的復仇 高下立判
作者: taidy (我家有個好動寶寶..^^)   2015-12-30 15:22:00
打電話給立委有用嗎??哪一位立委不是跟風的?當然是吵大新聞還有...一位立委能做什麼??當然是要用民意激一群立委出來該用哪一條起訴檢察官們不懂嗎??知法玩法你奈他何??
作者: mirrorhide (Mirror)   2015-12-30 15:47:00
明明彰檢問題大~
作者: loperHuang (山川載不動太多悲哀)   2015-12-30 16:21:00
嘴砲...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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