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輪功掛布條挨罰 台南市府公告違憲

作者: iam168888888 (射精)   2015-12-18 21:36:41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8日電)法輪功成員張貼「法輪大法好」布條,遭台南市政府公
告開罰,成員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734號解釋,認定台南市政府
相關公告違憲。
聲請人是法輪功成員涂姓女子,她在赤崁樓附近張貼抗議中國共產黨及法輪大法好的布條
,台南市環境保護局認定涂女未經核准,就在公告清除區域內張掛廣告物,民國98年開罰
新台幣600元。
涂女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定讞,轉而聲請釋憲。釋憲成功後,未來可聲請再審。
釋字第734號解釋指出,南市府民國91年和100年發布相關公告,只要未經市府核准就設置
廣告物,不管是否有礙環境衛生與國民健康,或是否已達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的污染環境行
為,一律禁止及處罰。
釋字第734號解釋指出,未經核准不等於污染環境,相關公告已超過母法廢棄物清理法授
權範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即日起最慢3個月內失效。
https://goo.gl/nmtgn1
作者: mecca (咩卡)   2015-12-18 22:01:00
看不懂??意思是我也可以去隨便亂掛?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5-12-18 22:05:00
簡單來講就是市府亂搞,用奇怪的方式運用法規,結果被法官
作者: aspirell (陳小花)   2015-12-18 22:05:00
才600塊= =
作者: knighthgink (聖陵)   2015-12-18 22:38:00
應該很快就有新公告出來了,市府課參考其他縣市的公告
作者: wagotow (^^)   2015-12-18 22:42:00
應該還是可開罰,只是不這條法規罰,要不然每個人都可以去別人家掛布條
作者: tail0414 (wei_money)   2015-12-18 22:48:00
一種先斬後奏,就不會有事情的tempo
作者: nousgu (小雞)   2015-12-18 23:01:00
其實很簡單 就是告錯條
作者: meeer (for my life)   2015-12-19 11:24:00
法輪功長期聚集赤崁樓前人行道,擺海報、插旗子…,如果大家都這樣,會如何?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5-12-19 12:23:00
有大陸遊客的地方就會有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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