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人寫信給葉宜津過嗎?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10:17
好幾年前我在新營的路上遇到變態尾隨我還淫笑,
我情急之下躲到他們立委服務處避難。
但裡面的人完全對我很冷淡,我說我遇到變態他們完全沒理我……
就當我是空氣這樣。
之後我報警以後沒多久就出國了。
社會局接手以後,家裡也沒有說有接到後續通知。
最近剛回台灣,突然想起該追蹤一下這件事。明天打電話給社會局好了。
寫信給葉宜津辦公室抱怨一下他們的態度有用嗎?
還是因為反正都躺著選所以沒差?
當時真的有點寒心。
女生衝進來哭著說遇到變態讓我躲一下耶
難道是每天都會遇到的事所以很鎮定嗎…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16:00
不用寒心啊 我小六碰到變態躲進7-11哭喊求救也是被無視那個變態還跟進去小七繼續騷擾 店裡人繼續無視 科科
作者: id44kimo (擁抱吧(B))   2015-11-09 20:17:00
選舉快到了……你發這類文要有根據啊
作者: notwithyou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15-11-09 20:17:00
看不太懂你到底想怎樣,是想讓葉宜津因此選不上嗎,報警也都報了啊,沒回應不是應該找社會局嗎,想秋後算帳,也該搞清楚怨恨的對象吧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18:00
拍拍 可是我以為服務處應該熱心一點…新東斜對面那間就很熱心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19:00
我是想說那個不會是特定機構才有的現象 所以也不必指名…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19:00
四樓你先去看看她在新營的得票率好嗎?笑死了。我就是對兩個都不滿意,不可以跟他們投訴?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11-09 20:20:00
個人覺得,可以說該服務處冷漠,但立委服務處沒這義務處理變態,找警察才對吧?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20:00
只是個人有那個經歷以後有一段時間變得頗偏激就是了 orz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21:00
我希望選民可以在選民服務處男得到好一點的服務,這要求很過分嗎?
作者: notwithyou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15-11-09 20:21:00
那你想投訴就投啊,為什麼還要上來問,還這種口氣,是想看能不能聯絡上記者,把事情鬧大嗎
作者: geyser (八月裡的某一天)   2015-11-09 20:22:00
為什麼要找社會局?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22:00
另外我本來就有報警,要說幾次?還是我一次只能對一件事情不滿意?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11-09 20:23:00
那就投訴吧!囧a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11-09 20:24:00
我有寫過,不過基本上不是罐頭回覆不然就是沒回音,你
作者: mami5566 (麻迷56)   2015-11-09 20:24:00
她喔 算了吧ㄎㄎ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24:00
性騷擾歸社會局管。有人跟我說過跟其他地方的立委投訴不理啊,問一下不可以?
作者: Uzen (剛好路過的鄉民)   2015-11-09 20:24:00
為什麼之後會轉給社會局@@?
作者: Uzen (剛好路過的鄉民)   2015-11-09 20:25:00
那就投訴吧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27:00
達到刑法要件的猥褻或強制行為歸地檢署,其他性騷擾案件是由各地政府處理。
作者: posterman (波斯特曼)   2015-11-09 20:27:00
請問變態做了什麼事嗎?沒的話也很難處理吧?@@
作者: dmes07 (毛頓魔王)   2015-11-09 20:28:00
人家幫妳是好心,不幫妳也不是欠妳。妳是有投給她嗎?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31:00
問一下需要幫忙報警很難嗎?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31:00
突然有點好奇,如果這篇沒指名哪個立委,底下推文走向?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0:33:00
跟蹤狂無法可管,警察都只能查查水錶而以,你希望立委能做什麼?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34:00
會被說台南點在哪裡…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35:00
我覺得碰到跟蹤狂求救未獲回應會失望是人之常情有些人的推文真的超冷靜的原po這篇大概就錯在指名了吧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5-11-09 20:37:00
好幾年前~~~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37:00
算了,我放棄跟政治狂熱者對話。哪天有人在她辦公室門口被強姦,他們也沒義務報警。大家意見簡單來說就是這樣。
作者: AkumaII (AKUMA)   2015-11-09 20:38:00
政治狂熱者來了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38:00
感謝有認真回我的人。不過台南的立委剛好都是同一黨的,指不指名也沒太大差別了…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38:00
未必都是狂熱者啦 只是看完推文有種「好冷靜啊」的感覺…
作者: posterman (波斯特曼)   2015-11-09 20:39:00
建議別亂貼標籤,不是每個人都有政治狂熱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0:39:00
跟蹤和強姦不一樣,請搞清楚;前者無犯法後者有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39:00
我很感謝我爸媽生給我理智的大腦,不過有些人好像不是。
作者: posterman (波斯特曼)   2015-11-09 20:40:00
另外建議可以直接去堵本人 比寫信有用多了
作者: AkumaII (AKUMA)   2015-11-09 20:40:00
根本來引戰的 哈 你的大腦最理智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41:00
性騷擾是犯法的好嗎…他不是單純跟蹤。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0:42:00
那天走在你後面的人真不幸,不小心跟你同一條路被你指為變態
作者: second60 (60seconds)   2015-11-09 20:43:00
多年前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43:00
http://goo.gl/wgm0s 原po給你啦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43:00
今天台南的立委都是某黨的,新營的立委就是某個人,我不說大家也知道,不懂說出事實為什麼算引戰。自己政治狂熱就說別人想戰…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5-11-09 20:44:00
再噓一次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44:00
而且我要說是國民黨立委服務處的話也是很假,因為根本沒人知道他們有沒有服務處…他對著我問我多少錢,還稱讚我乳頭顏色很漂亮。某樓都是這樣走在別人後面的嗎?
作者: lucas5410 (lucas)   2015-11-09 20:46:00
莫名其妙等等補噓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47:00
而且警察一找他,他就立刻承認並且道歉。這叫走在我後面?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0:47:00
除非人都死光了,不然我走在路上前都有很多人;只是我不會問多少錢 什麼什麼顏色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48:00
所以樓上也是先下結論說那個人只是走在原po後面不是?
作者: second60 (60seconds)   2015-11-09 20:48:00
那請你直接看是去投訴去瞭解,用不著上來問鄉民意見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0:49:00
你原文沒說有對你進行語言上的騷擾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50:00
所以一定要把原po害怕的情境通通再講一次才可以就對了…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50:00
好啦是我錯了,我不該期待立委服務處對我伸出援手。新營人就該乖乖被奇怪歐吉桑拖去角落強姦,而不是衝進離我最近的有權力性質的公開場所!
作者: goodser456 (oris)   2015-11-09 20:50:00
好巧,選舉快到才讓您想起來這件事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11-09 20:52:00
是可以不用扯政治,但真的覺得換成其他沒有警察權的機構,似乎都幫不上忙。
作者: second60 (60seconds)   2015-11-09 20:53:00
原po可以直接爆料給媒體,快去吧!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0:53:00
這種情形請直接報案開『報案三連單』,不然警察九成九都
作者: peal (健人就是腳勤)   2015-11-09 20:53:00
妳在他們服務處裡面報警時,是他們叫妳報的還是妳自己報的?後來警察有來他們服務處嗎?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53:00
認真回一下,原po對求救沒得到幫助覺得失望,這人之常情但是這件事在法律方面算在服務處頭上有點找錯人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5-11-09 20:54:00
為什麼要讓警察放變態的人走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54:00
他們完全沒理我。我回家不抖了以後才報警的。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54:00
要追後續去找警方或社會局比較少…要追後續去找警方或社會局比較好…推文想要檢討原po也不要混在一起,這樣
作者: chicz201 (chi)   2015-11-09 20:54:00
本來就沒義務幫你報警阿 你自己報就好了阿 既然你說你報警了 那上來po文的意義?提醒大家有變態嘛?
作者: SeTeVen   2015-11-09 20:55:00
看ID就大概知道該不該認真了。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0:56:00
冷靜自保後報案才是你最佳選擇,旁人頂多一旁協助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56:00
其實真的碰到當下很難冷靜啦 至少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56:00
我沒要求他們幫我做什麼,只是無法接受這種這種事不關己的冷淡…同黨的別間服務處就很熱心。
作者: kodakku (可達鴨)   2015-11-09 20:57:00
我跟C大一樣,寫了石沉大海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0:58:00
不過冷淡以對也不是特定機構才會發生的事情
作者: emay (媚個頭啦)   2015-11-09 20:59:00
好幾年前?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0:59:00
另外某些覺得我這篇文可以讓一個八連霸還九連霸的立委選不上的人,我想你是第一天來台南的外地人吧…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5-11-09 21:00:00
你又知同黨別的服務處熱心,人捉到了,你為何不提告?
作者: BigCat   2015-11-09 21:00:00
原po有空的話看個站內信,不多說了之前我在某板提小七那件事也是被質疑動機囧 是有點不懂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1:01:00
就算有100個人po一樣的文,她還是會上啊…會想太多也未免太好笑奇怪,你哪隻眼看到我沒提告?就這不構成刑事轉社會局啊。請一次律師五萬塊,你要幫我出是不是?之前我遇到事情,跟幫忙的人在新東服務處那邊談,也是跟他們無關,但人家至少有端杯茶然後說幾句場面話…這才叫選民服務處。不然還要把上次選票偷出來,證明我有投你,才可以獲得服務哦?
作者: mavis20   2015-11-09 21:13:00
原po明顯引戰
作者: vorstehen (加害者會忘,受害者不會)   2015-11-09 21:14:00
當台南人也挺可悲的,就算全台灣都知道你的立委是誰,你也不能po出他名字,也不能指責他服務不好。難怪前面好幾個人說寄信給他都不理人。他何必理呢?
作者: hyxs0   2015-11-09 21:17:00
好幾年前...............................................怪怪的.................................................為何事發當時 不馬上PO?????????????????
作者: poming (一休)   2015-11-09 21:19:00
喔~
作者: goodser456 (oris)   2015-11-09 21:19:00
理直氣壯就是無敵,ya
作者: AkumaII (AKUMA)   2015-11-09 21:22:00
我家狗不見也去找黃偉哲好了
作者: lucifertn   2015-11-09 21:22:00
我比較想知道對方為什麼可以知道你乳頭顏色,天眼通嗎?另,現在律師很多接不到案,三萬就有人接了,不過會不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1:23:00
插眼 鎖喉 撩陰 自保三大招
作者: lucifertn   2015-11-09 21:23:00
會辯護是另一回事。最後,立委辦公室是用來泡茶卡唬爛喬事情的地方好嗎?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1:26:00
樓上 是服務處 辨公室是辦公的地方,服務處是畫虎爛的
作者: lucifertn   2015-11-09 21:26:00
一點都不是你認知中的權力性質場所,這種情況請往”有強制力”的地方去好嗎?難道你在國外遇到有此環境有此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11-09 21:28:00
不是想戰政治,但我很想知道如果原文指的是龍介兄,會
作者: lucifertn   2015-11-09 21:28:00
行為的同一條件,你也會發生同一之結果嗎?不是吧。
作者: lucifertn   2015-11-09 21:29:00
真可惜了妳唸過的法律。。。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11-09 21:30:00
一樣說法;重點是你找錯人了,服務處不會去擔這種有責任的事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5-11-09 21:30:00
所以為了不想請律師,(其實也可不請律師),放任他讓他再對下一個女人性騷騷,然後多年後再上來抱怨服務處人員冷漠,是誰放縱變態,讓他一而再的犯案
作者: yosaku (脆弱的超強)   2015-11-09 21:32:00
就算原po講的是龍介 也是會讓人質疑為何多年後才講這些吧== 當然有些人會酸他就是了
作者: peal (健人就是腳勤)   2015-11-09 21:46:00
其實警察如果冷處理 妳才真的要找民代陳情不過路過進去 他們也是要關心一下拉
作者: SeTeVen   2015-11-09 21:49:00
龍介沒空啦,他在選立委。
作者: second60 (60seconds)   2015-11-09 21:50:00
嗯,幾年前的事情現在才拿出來說,而且表面上說要再去瞭解,其實是在炮轟服務處,建議真的有那麼不滿可以直接去投訴比較快,還是原po根本只是來引戰的。
作者: winnieluu (維尼)   2015-11-09 21:53:00
本日最瞎的文... 版上愛抱怨的人不少 這篇算奇耙了
作者: tatasui (塔塔)   2015-11-09 22:09:00
為什麼轉社會局.... ??
作者: AkumaII (AKUMA)   2015-11-09 22:16:00
龍界反觀大法這也能用 真不簡單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5-11-09 22:20:00
好巧喔,過好幾年等到要選了才爆
作者: bou3 (1111)   2015-11-09 22:34:00
應該是你長得太安全了,讓別人不相信變態會對你動手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11-09 22:36:00
討論規討論,請避免人身攻擊喔,無論板友與原po都是
作者: liupipi ( )   2015-11-09 22:39:00
不懂在酸什麼的,一堆人超瘋狂
作者: bou3 (1111)   2015-11-09 22:41:00
長得太安全算人人攻擊哦,長得很抱歉才算吧,很壯就是很安全阿
作者: ps4sogood (ps4)   2015-11-09 22:41:00
快選舉了 正常能量釋放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15-11-09 23:03:00
好幾年前的事...?
作者: bugson (bugson)   2015-11-09 23:05:00
現在才說
作者: emblakenta (汝需無水)   2015-11-09 23:43:00
引戰嘍
作者: annie1729 (唉呦!)   2015-11-10 00:35:00
無法理解為什麼幾年前的事情現在才說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5-11-10 00:38:00
⊙ω⊙
作者: wizard20 (吸吸)   2015-11-10 00:43:00
10幾年前 ?
作者: zntn (熊寶)   2015-11-10 01:12:00
引戰要加油好嗎?
作者: XD2009 (XD)   2015-11-10 01:32:00
這回文只能說活該找罪受……
作者: k2002525 (......)   2015-11-10 02:09:00
葉委員快出來開記者會道歉,你們服務處人員,比變態的欧吉桑更可惡
作者: mavis20   2015-11-10 02:10:00
光是這回文就可以進桶了服務處本來就是給人無聊串門子的地方 原po妳能肯定當時在服務處遇到的一定是工作人員 不是民眾嗎妳被非禮很可憐 可是非禮妳的是鄉民嗎 在板上罵鄉民態度不好智商低 妳就比較快樂嗎 對事情就有幫助嗎
作者: SeTeVen   2015-11-10 02:18:00
唉,引戰就引戰還有什麼好不承認的。六年欸,都超過一個總統任期了,那麼痛苦你不覺得也很久嗎。
作者: gzl152 (Godzilla T)   2015-11-10 03:10:00
一個疙瘩記六年真不是普通人
作者: chung74511 (迷惘)   2015-11-10 03:40:00
如果是我遇到也會把事情鬧大 不做事的立委就讓他死不過沒看到六年...這麼久前你不說現在才講就...
作者: ym11322 (願)   2015-11-10 05:18:00
原po講很多,但講的東西毫無依據,若能拿出點佐證,大家才會相信
作者: AkumaII (AKUMA)   2015-11-10 06:12:00
好高的智商
作者: apple7685 (applelion)   2015-11-10 06:31:00
選舉文?妳缺的只是妳的證據佐證,例如報案記錄,不然空口說白話很容易被噓,什麼證據都沒有然後忽然指證一件事情不會覺得很怪?
作者: hyxs0   2015-11-10 07:18:00
不知道 有沒有當時的報導?有的話,應該可以貼出來看看順便把報案紀錄找出來,還有之後警察的處置.............社會局後續?而且政府機關接手,應該是自己要追後續吧?除非政府機關 擺爛 妳回報民意代表 才需要出面幫忙若有一女遇變態跑到任何一間店家,店家應該要有什麼態度?店家是不是 應該要幫忙追後續?就算是民意代表 有必要主動追後續?還是說 自己要追後續 遇到麻煩才請民意代表幫忙?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11-10 08:29:00
本文已偏離台南板主題太多,板友已給建議,若還有討論請私信避免紛爭,鎖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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