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檢舉違停打1999沒用嗎?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5-10-12 19:01:34
※ 引述《JamesSoong (Justin Tucker!!)》之銘言:
: ※ 引述《invitation85 (Gloria)》之銘言:
: : 大家好 , 大給賀
: : 因為住家附近違停嚴重
: : 隔壁幾間常有來客,
: : 他們的車子就大喇喇的停在車道
: : 雙向道往往都變成單車道
: : 有時甚至對向車道也有汽車違停
: : 路就變的更小了!!!簡直迷你單向道...
: : 多次這樣子,受不了打1999
: : 結果,過了20分警察才來...........
: : 警察大人走了之後
: : 違停依舊存在。
: http://www.nownews.com/n/2015/06/03/1708790
: 賴清德:違停零容忍專案沒有任何折扣與妥協
: NOWnews今日新聞
: 2015年 06月 03日 18:12
: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 市長賴清德3日在市政會議中強調,違停零容忍專案執行標準始終如一,沒有任何折扣,
: 也沒有任何妥協,以維護市民的生命權。
: 市長賴清德表示,市府自4月9日開始執行違停零容忍專案以來,A1類車禍死亡人數減少8
: 件8人、A2類受傷人數減少110件213人,大幅降低車禍次數及死傷人數,確保市民生命權
: 與財產權,顯示專案執行已獲得相當成效。
: 賴市長指出,市府執行違停取締原則始終如一,沒有任何折扣,也沒有任何妥協,更期待
: 民意代表對於違規事實不要坦護,也不要關說,才能讓台南擁有一個井然有序的市容景觀
: ,更可確保市民的權益,讓更多的觀光客來到台南。
: 賴市長說,警察局目前執行的原則是,如有下列6種情形之一者,因已嚴重影響公共安全
: ,一律開單舉發。這6種應舉發開罰的行為是(1)併排停車、(2)交叉路口10公尺內違停、
: (3)占用行人通行穿越道、(4)消防栓10公尺內違停、(5)占用公車招呼站違停、(6)逆向停
: 車。至於黃線在晚上20時至翌日早上7時、或紅線在晚上零時至翌日早晨6時,如無上述6
: 種情形,且無影響交通公共安全時,原則上可以停車。但如果不影響交通公共安全時,除
: 非有檢舉,否則警方不主動舉發。這樣的執法原則簡單明瞭,請全體市民都能養成良好的
: 停車習慣,留給用路人一個安全的空間。
看來去年11月台北天龍人有通過智力測驗 反觀......
http://udn.com/news/story/6655/1241894
併排停車取締 北市月暴增1.25倍
2015-10-11 13:40:37 聯合晚報 記者黑中亮/台北報導
交通新制上路已滿三個月,台北市開出3538張併排停車罰單,居違規數之首,平均每日開
出36張罰單,月平均取締件數比去年爆增1.25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認為員警在舉發併排
停車時,自由裁量權過大,對民眾不公,建議警方執勤應制定一套舉發標準。
巿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顏三隆表示,7月1日起交通新制上路,只是加重罰鍰金額,原來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取締認定基準未變;取締併排停車,是以旁邊有無車輛及車位、是否
緊靠右側等標準,將再去函各分局同仁說明執法時應注意事項,以平民怨。
潘懷宗指出,今年7月1日、8月15日分別實施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汽、機車併排停車罰款從
600到1200元,加重為2400元。
他也承認,併排停車的危險性高,駕駛人本應避免圖一時方便而占用車道,依照過去兩年
經驗,併排停車每月平均取締件數約945件,但3個月來,台北市警局開出3538張併排停車
罰單,平均每天開出36張罰單,併排停車已成為新制執法取締最多第一名,由於新制罰兩
倍、警方執法應更明確,才能避免民怨。
劉小姐在空的路邊停車格旁臨時停車,被開了一張併排停車罰單,她不服氣,向潘懷宗投
訴說,右側要有車子才構成併排停車,但交大回覆說,她已造成道路使用空間縮減,且停
放時間超過三分鐘,不以停車格內有無停車為標準。她進一步詢問,如何與「不緊靠道路
右側停車」區分時,交大執法組也無法給予答覆。
潘懷宗說,「併排停車」僅由個別執法人員認定,新制上路僅3個月,取締件數倍增1.25
倍,罰單金額高達849萬1200元,為市庫帶來不少收入,不少民眾不知今年提高「併排停
車」罰鍰,北巿加強取締,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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