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rkmans (工作人)》之銘言:
: 這幾天看到幾篇文感慨很深,幾經掙扎還是決定講出來
: 雖然已不爽不要做好一陣子,但想到還有朋友在受苦就好心疼
: 公司長年違法違規,全勤獎金加底薪不到22K就算了
: 趕單時晚上加到九點半跟假日(節日)公告加班都是家常便飯
: 真的看不下去於四月十五日寫市長信箱,二十三日線上回覆辦理情形
: 並表示本案將進行後續處理
: 五月十五日回覆該局辦理情形:
: >本案本局於104年5月4日至該公司實施勞動檢查,
: >經查該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本局將依法進行裁處程序。
: ppt.cc/hyVpu
: 然後整整兩個月,沒有任何改善
: 5-6月勞工局的公告也沒該公司
: http://www.tainan.gov.tw/labor/page.asp?nsub=M2A400
: 不死心再反映一次
: ppt.cc/UdZML
: >本局業已進入裁處程序,已於104年5月15日回覆台端在案。
: >本次陳情將另函文要求事業單位依法改善。
: 我知道可能人手不足,可能公務繁忙
: 但我真的不曉得該怎麼表示憤怒與難過
: 請問還在被糟蹋的勞工還要等多久?
: 決定勇敢在這公開該公司資料:
: >欣昱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台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二路1號
: >工廠︰台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三路52號
: >電話︰(06)245-1137
: >傳真︰(06)245-1099
: >負責人︰陳新郎
: 公司的幹部跟同事大家人都很好很親切
: 婆婆媽媽們雖然好累好累也只是偶爾口頭抱怨
: 大家都是為了生活養家活口苦撐著
: 反映市長信箱也沒用,公司反正也沒在怕不在乎
: 歡迎各位官員與記者媒體去查證
: 第一次發文也不知道還要寫什麼
: 最後祝福大家能有合法正常工作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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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接到投訴
調解>破局>就是處罰該公司>不改善>繼續開罰>不改善.......
其實勞工局就只能做到這樣,畢竟法律也沒規定工時超過不改善
勒令停業,一般較有資本的公司不怕罰那些錢,真的只能看負責人有沒有道德良心了
勞工局也無可奈何,不然低於基本薪資,超過工時,最重能罰到甚麼程度
大家也心知肚明,只要不出人命是不會有公權力勒令停業
就只能罰錢~罰錢~罰錢~企業不怕罰
要如何指望勞工局,要指望立院修法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