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部〉投訴血汗公司半年 南市勞局要求

作者: hbooreo (低調)   2015-07-08 11:08:26
※ 引述《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d7nmEU ]
: 作者: kyo0010 (~KYO~)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南部〉投訴血汗公司半年 南市勞局要求
: 時間: Wed Jul 8 09:27:08 2015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南部〉投訴血汗公司半年 南市勞局要求自行調解
: 3.完整新聞內文:
: 轉向北市檢舉 十天內就開罰
: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網友爆台南五處血汗公司後,越來越多人上網抱怨自家公司違反
: 勞基法,台南市勞工局一肩扛起責任,表態將調查五處血汗公司。不過一位洪姓櫃姐指控
: ,台南勞工局所謂的「調查」就是不斷要求勞方向資方調解,她去年底向台南勞工局投訴
: 公司違反勞基法,但拖泥帶水半年,才轉向台北市勞工局檢舉,結果北市府十天內就祭出
: 罰單,令她懷疑在地市府不照顧在地勞工。
: 洪女鬥贏公司,但也丟了工作。不過她認為沒關係,至少她的犧牲能換來台南少一間血汗
: 公司,讓台南的工作環境更進步(記者王捷攝)
: 洪女鬥贏公司,但也丟了工作。不過她認為沒關係,至少她的犧牲能換來台南少一間血汗
: 公司,讓台南的工作環境更進步(記者王捷攝)
: 去年洪女應徵某家百貨的某間飾品店,上了兩個月班發現,不僅每個月上班超過二百二十
: 小時、月休六天,工資扣掉勞健保,竟然還領不到二十二K。
: 洪女認為她的公司,雙週的工時超過八十四小時,員工上七天班但沒有休假,也沒有加班
: 費,已違反勞基法,但去年底向勞工局檢舉,拖了半年都沒有改善。
: 當時勞工局的專員還強調,資方可以「勞基法30-1條變形工時」要求員工上班時數超過每
: 月一六八小時,希望洪女自行與資方調解。
: 洪女的上班環境沒改善、沒拿到加班費,還因為向勞工局投訴,與資方鬧翻,不得已打電
: 話向勞動部諮詢,沒想到勞動部立即打臉台南勞工局,指稱變形工時需要勞資雙方都同意
: ,才能執行。
: 洪女向勞動部檢舉後,接到台南勞工局專員的電話,希望洪不要再向勞動部檢舉,洪女見
: 血汗公司沒有受到處罰,轉向台北市勞工局檢舉,結果北市府在十天內就開罰。
: 市議員陳怡珍表示,五家公司有四家無勞健保,顯見台南市勞工工作環境、條件惡劣,而
: 且出現台南市說合法,但台北市說開罰的情況,要求勞工局與其花時間解釋錯誤,倒不如
: 花心思好好關心勞工,並呼籲台南市政府應盡速成立勞動檢查處,讓勞工朋友能夠有安心
: 合法之工作環境。
: 勞工局澄清 南北法律認知不同
: 昨日勞工局澄清,也許是台南與台北對法律認知的角度不同,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結果,
: 但洪女無法接受,她氣憤地說,難道台北的勞工比較值錢,台南的勞工就是台勞?
: 雖然洪女鬥贏了,現在也拿到加班費,但卻丟了工作,不過她說,沒關係,如果犧牲一個
: 人,能讓一間公司改善,若十個人犧牲就有十間公司能遵守勞基法,希望未來勞工局能善
: 盡職責。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96189
: 5.備註:
: 一國二制,從台南開始
之前弟媳也是被資方資遣
但因為是懷孕中被資遣 我們認為是孕婦歧視
我和她跑到勞工局要申訴
勞工局說先調解
調解不成他們再處理
申請調解書上可以選擇調解委員
而調解委員有分「民間」跟「勞工局」的
我們google後決定選擇勞工局的
(網路上是說因為民間的調解委員,對調解有疑慮申訴他也沒用 )
後來弟媳接到勞工局的電話,希望她改選民間的來調解
說她的案例很簡單,很容易處理
調解後來雖然成功,但與勞工局交涉的過程,心裡一直有個疑問是
你們貴為勞工局,但在勞資糾紛中,到底幫勞工做了什麼?
申請調解書自己寫的(一張紙我們倆寫了一下午,有問題也沒人會教你)
存證信函自己寫的(沒有律師可以諮詢,沒有人會寫)
調解會自己去(勞工局如果可以派人來協助,在資方面前我們不會那麼渺小)
勞工局到底可以幫勞工做什麼!
作者: monsteroh   2015-07-08 11:16:00
勞工局非常廢根本沒作用
作者: pprisa (AASKA)   2015-07-08 11:17:00
勞工局可以給你資方電話讓你們去溝通協調...太感人了
作者: tetsuhiro (雨のピアニスト)   2015-07-08 11:17:00
幫領勞工繳的稅金喔XD
作者: xNOWx (now)   2015-07-08 11:25:00
讓勞工局紅吧
作者: csiebbk (菲爾)   2015-07-08 11:45:00
因為不夠窮,所以法律問題費用要自己出。他們會覺得幾萬元爾爾,又不是清寒家庭,一定出的起,就衰在一般人收入不高也不低…公事公辦流程罷了。
作者: hongyiting (鴨子)   2015-07-08 11:58:00
因為你們去調解,他們就不用檢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做事
作者: gzl152 (Godzilla T)   2015-07-08 12:24:00
老油條公務員心態啊,官大學問大,多做多錯,能推就推
作者: FightingAza (囧)   2015-07-08 13:34:00
4年前家母被無預警辭退,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檢舉不法也是一肚子氣,除了處理時程延宕外,承辦人員態度亦差。後來找了認識的議員幫忙,才召開調解會。最後調解不成告上法院才討回公告。至於違反勞基法應處罰鍰的部分,算是不了了之。
作者: griffeyk (Surprise or Shock?)   2015-07-08 21:24:00
光一個奇立光電惡意倒閉就處理不好了 還敢說戰勞工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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