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警方「威力拖吊」 還行人路權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04-22 15:05:37
先說結論,政策是死的,人性是活的。
取締停車跟增設停車位是不同的方向,
不要過度連結...
不能因為強力取締就說「應該考慮增設停車格」
這根本治標不治本,真的以為增設停車格可以改善違停嗎?
別傻了...不想掏錢的照樣選擇方便自己的方式...
好比說,有議員嗆聲說吃路邊攤還要被開單一樣,飆罵後受訪時
辯稱「政府應該想辦法解決停車的問題,要體諒一下百姓」
呵呵,這是標準拿A護航B,博取同情。
還有那些稱執法叫做「矯枉過正」諸如此類的議員
大家都想的簡單,一句增設停車格就能解決問題了嗎?
真的,什麼都可以考慮周詳,就是人姓難以臆測。
作者: nukuklf100 (nuku)   2015-04-22 15:19:00
警察本來就是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的人員違法按照法律走很合理吧?如果完全不願意守法那要訂定法律要幹嘛?有時候不太理解這種鄉愿的思維然而這些民意代表卻是去剝奪執法人員的權限......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4-22 15:22:00
因為"人情味",所以就"人"會要求不準執行規定這部分在PTT其實也不算少見的情況...
作者: my1938 (不知道該說什麼)   2015-04-22 15:36:00
可以推簽名檔嗎?
作者: mswinnie (文子魚)   2015-04-22 16:19:00
白目李真的是讓人想笑!~
作者: kkmanww (哈哈)   2015-04-22 17:27:00
針對此次車禍 要拖的目標是違停的汽車 不是學生 攤販挑學生 攤販下手 是因為他們移動性不高 比較好開單??au/6vu03明顯台南沒有思考要如何改進 批評將人民當提款 這很中肯批評罰攤販 也是很中肯 要看台南要如何做威力拖吊 那錢多多 要如何使用 說說看阿?補償醫藥費?
作者: stu872124553 (Jason Su)   2015-04-22 17:39:00
其其實這筆錢拿來還錢也不錯阿 或
作者: y2718520 (KM)   2015-04-22 17:49:00
至少警察是真的有再做,剛剛經過成功路,ㄧ台汽車被取締
作者: POLOUS (莊哥)   2015-04-22 19:55:00
剛剛打110檢舉違停 警車來了之後 連拍照也沒有就走了 根本玩假的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5-04-22 21:00:00
三分鐘熱度 (?
作者: snapplle (阿果)   2015-04-23 10:13:00
先讓大家知道該把車停到停車位裡 之後如果還是沒車位停我覺得一定會有一堆私人停車位出來搶錢啊 到時政府再來全盤考慮要在哪裡設公有停車場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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