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也是搬來台南不到半年,
這邊的人一直跟我說「人情味」這件事,
與我的認知相去甚遠...
我覺得再怎麼有人情味,也要基於合法的情況,
如果法律有問題就要提出修法,
在修法之前還是要遵守法律...
我種的果樹被偷,
他們說分一些給鄰居才有人情味。
人行道上磚塊被鄰長挖掉去種菜,
鄰居說大家都這樣,要是投訴鄰長破壞公物就是沒有人情味。
大家畫地為王不準別人的車停在自家騎樓及柏油路,
一樓住戶都說「這是我家門口,讓兩個位子給其他人停兩台機車已經很有人情味。」
檢舉違停、闖紅燈和佔用公用地,警察回應「我們台南很有人情味,這些不會開罰的。」
樓梯間、頂樓被堆滿垃圾,請鄰居清理,就被罵我毫無人情味,
試問萬一有火災時怎麼辦?我覺得我沒有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檢舉,
而是數月來一直等待鄰居主動清理,已經很有人情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