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程式設計高手(java C# 4GL or VB .NET)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1-16 13:27:58
這位原po阿...
若有意願好好的付薪水請人就不用躲避板規啊~~
為了板友的就業保障.台南板的規定是
只要符合最低薪資就可以在工作類看板po文,
轉來台南板改成[交易]標題就沒問題了
你一直講說你又沒涉及金錢,是打算不付薪水請義工幫忙是嗎?
請你看板規還一直問我能力到哪?
這麼說好了
我的的能力就是要請人時,可以安心的公開說 我給的薪水高於法定最低薪資
而不像你不能公開還要凹說沒有涉及金錢....
ps.有能力的板友們啊,還有很多符合法規最低薪資的工作可以作
不要看輕自己咩 ~"~
※ 引述《imd337 (右轉)》之銘言:
: 徵求類別:求助
: 地點:台南全區
: 徵求內容:
: Dear All
: 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助,來信的人都很不錯唷
: 但是
: 還是要在徵一下會以下條件的人唷~
: 1.需要會4GL
: 2.資料庫是informix 11
: 3.作業系統是AiX 5L
: 有興趣者,
: 請您留下您的聯絡資料
: (姓名、手機、Skype、Line、WeChat)
: 或是直接加我Line也可以,
: 我的Line ID:axnkonex。
: 謝謝唷!
: ※ 引述《imd337 (右轉)》之銘言:
: : 徵求類別:求助
: : 地點:台南全區(必填)
: : 徵求內容:
: : 大家好,
: : 我們是資訊工作室,
: : 目前有接到三個比較大的案子,
: : 我們現在的能力消化不完,
: : 需要邀請願意配合的程式高手
: : (希望會的語言包含Java、C#.net, VB.net, 4GL,不需要全部會,僅會其中一種亦可)。
: : 有興趣者,
: : 請您留下您的聯絡資料
: : (姓名、手機、Skype、Line、WeChat)
: : 或是直接加我Line也可以,
: : 我的Line ID:axnkonex。
: : 再次謝謝能提供協助的大大。
: : ★以下為加強提醒請勿刪除★發文前請詳閱並遵守板規
: : 私人 + 無涉及金錢任何事務 = [徵求] 不可重PO + 台南限定 + 謝禮有限額
: : 1.面交地點請填區名或明顯地標,只填台南表示台南市內37個區皆可面交唷!
: : 2.不可涉及金錢,非徵求交易使用
: : a.徵求物品時請文內說明提供物品交換或請好心人出借
: : b.以享優惠為主的揪團/合購/團報..等請改用[交易]
: : c.謝禮回饋品價值需符合小額市價 (原則小於100元),勿假徵求真交易
: : 4.票券類及收集類請推置底
: : 5.勿徵求法規禁止項目以免觸法
作者: imd337 (右轉)   2015-01-16 13:29:00
謝謝您幫我廣告喔~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1-16 13:38:00
樓上原原po,我是覺得徵同好ok,但被檢舉掛羊頭賣狗肉的話,下場會更慘喔!
作者: imd337 (右轉)   2015-01-16 13:40:00
謝提醒!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1-16 13:43:00
我會再跟板主討論徵求的相關規定,畢竟以前沒有Line,也許之後會有專法處理徵求Line的問題!
作者: LinShuHow (老天保佑)   2015-01-16 13:44:00
會這些的怎麼甘願只領最低薪資阿? 更別說是義工了..
作者: imd337 (右轉)   2015-01-16 13:45:00
同意樓上!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1-16 13:50:00
X樓上同意的話~就公開你願意給的最低薪水啊...很難?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5-01-16 13:51:00
版規寫明[徵求]不涉及金錢 + 不可重PO + 台南限定請人不用花錢? 阿之前不是po過了 3大原則違反兩個..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1-16 13:53:00
原原po同意的話,我想你自己就打自己臉囉!還是乖乖去Job板徵才吧!
作者: pondexter (胖呆)   2015-01-16 13:53:00
可以賺成就感吧!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1-16 13:55:00
賺成就感去玩lol,比較好賺啦 XDDD
作者: MMMMMMMM (新上海灘賭聖)   2015-01-16 14:11:00
原原PO~刪文了...得了便宜還賣乖...嘴臉難看...
作者: imd337 (右轉)   2015-01-16 14:12:00
我刪文是因為這邊就看的到啦
作者: MMMMMMMM (新上海灘賭聖)   2015-01-16 14:14:00
↑↑ 所以耍嘴皮子很厲害?!
作者: imd337 (右轉)   2015-01-16 14:14:00
使用徵求是想要了解能力底子有多少接案成功的話,利潤是大家一起穴兒,所以最低要開多少?如果是要請義工的話,我想找到的人也會拒絕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1-16 14:16:00
如果是利潤分的話,好歹也說說看怎麼分阿...但,分利潤還是涉及金錢的工作阿....
作者: imd337 (右轉)   2015-01-16 14:18:00
樓上~徵求不能涉及金錢不是嗎?所以我才想要當面聊或者line聊!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1-16 14:19:00
所以你還是只想規避板規就對了啦...這種不肯公開打哈哈的 基本上都不是好老闆的態度
作者: imd337 (右轉)   2015-01-16 14:19:00
您可以這樣說,但我不承認!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1-16 14:20:00
根直銷徵人一樣 XDD
作者: imd337 (右轉)   2015-01-16 14:20:00
那希望您未來有機會當老闆時,是位好老闆PS 我不是老闆!總之...謝謝樓上幫我重PO啦!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1-16 14:21:00
顆顆~~這點的話 你要不要看一下我這篇寫過什麼了我有能力公開我給的薪水高於最低法定薪資 :)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01-16 14:27:00
po文本來就要遵守版規 連版規都不守也難怪板友酸你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1-16 14:28:00
作者: hercheles (阿辣姆)   2015-01-16 15:01:00
版主直接刪文不就好了~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1-16 15:03:00
我還在等上任XD 不然也想砍XD
作者: fanfu (= =)   2015-01-16 17:17:00
作者: flyflygod (www)   2015-01-16 17:25:00
原原PO在原文回文的嘴臉不是很跩嗎到這邊連回文的方式也不同了
作者: UUUUUUOOOOOO (Uooooo )   2015-01-16 20:17:00
板規就是避免沒保障的工作po來這裡...你那種方式就是沒保障的工作 不符合板規 就這樣阿等哪天板規對於徵求創業夥伴這塊另立新規吧
作者: hanabi025 (M)   2015-01-17 01:16:00
感覺是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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