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次的地溝油事件
到現在為止,你看到多少廠商在電視上跟你低頭道歉?
你還喜歡他們的頭頂看起來的樣子嗎? XD
如果你不喜歡,沒關係,我也沒多喜歡
但你有想過身為地溝油食物鏈最末端的人類(是的,就是我們)
為什麼只能得到一個消極的「我願意退你貨」跟一個低頭道歉的結果??
例如:你買了10包調理包,當你已經消化5包時
地溝油事件才爆發,廠商跟你說:「抱歉,這一批商品用了地溝油,我們願意退貨」
所以你該為了「幸好,還可以退回原款項」高興?
還是為了已經吃進肚子內,不知到哪一天身體毒素逐漸轉成癌症而感到忿忿不平?
這不是一篇hate文,也不是一篇來自嘲「我們就是該死的台灣人」的文
而是一篇告訴各位「我們應該要有些改變」的文
下面這個連結告訴大家:在美國,廠商沒這麼容易卸責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06/398093.htm?from=fb_et_news
下面這個連結,內文很長
http://m.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17442
但我稍微節錄重點,如下
台灣的盛香珍食品公司,被美國消費者控告蒟蒻果凍噎死幼兒,法院判決盛香珍賠
償5000多萬美元(14億台幣)。
<插一句話:到現在為止,我還沒看到台灣公司賠償人命有達上億的,結果台灣公司
賠償美國人卻可以賠償上億>
紐約一位婦人控告羅拔美國美食公司(Robert’s American Gourmet Foods),在
宣稱低脂的食品包裝袋上,卡路里與脂肪量標示不實,少於實物。結果勝訴。
幾個素食者以及印度教信徒,控告麥當勞宣稱薯條是用100%植物油炸的,但事實
上油內含牛肉調味料。結果也勝訴,消費者獲賠1000萬美元,捐給幾個推動素食
的非營利機構,律師得到250萬美元,而麥當勞則必須糾正食物內容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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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相關的食品訴訟賠償,你還是可從google找到不少
先撇去美國的興訟風氣不談
我們該重視的一點是:
如果連上方標示不實這種對健康危害都找不太到直接關係,都可以勝訴且賠償
為什麼我們台灣消費者都吃進去對健康絕對有危害關係的,卻還只停在「可退貨」
退給你10包調理包的款項,了不起1000元
那你身體內已經產生的毒素,在N年後造成你其他疾病,這1000元就打發掉了??
回到這個標題最早談的:食品安全要靠商人良心
我得清楚的講:食品安全要靠消費者積極的訴訟及追究賠償才玩得起來
等到某一天,消費者知道這是黑心商品,不再只是拿沒吃完的去退貨
而是拿你消費過的發票跟醫學研究認定這種東西有害身體健康
法院判定黑心廠商該為了已發病或尚未但仍有可能發病負起責任,並賠償
這才是真正的「食品可以開始談安全」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