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問工程論壇的法律效力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4-06-25 15:51:01
南鐵東移案一直在吵,自救會希望市政府開聽證會
但目前政府只有開過公聽會和工程論壇(公聽會還開不下去._.)
想請問這個所謂的「工程論壇」在法律上有任何效力嗎;
還是只能大家開心討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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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4-06-25 15:57:00
沒有...法律只規定要開公聽會工程論壇是為了自救會那時候提出的王偉民規劃版而讓雙方提出說明,比較一下兩方的規劃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4-06-25 15:59:00
那聽證會呢?聽證會比公聽會還有法律效力吧所以自救會希望能開聽證會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4-06-25 16:00:00
在南鐵這個徵收案中,聽證會也沒有強制效力也就是說,聽證會不是必要程序,舉辦也沒有效力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4-06-25 16:01:00
為什麼0.0?希望解惑!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4-06-25 16:01:00
這一點也經由聲援自救會的某成大法律系教授承認了可以看一下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4-06-25 16:05:00
http://goo.gl/rvs5w4 去年11月的新聞 倒數第二段 自救會自己人都打槍說聽證會無效了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4-06-25 16:08:00
原來如此(筆記)
作者: onetwo01   2014-06-25 16:26:00
如果上面那篇講的是真的,那這個東西開不開沒甚麼意義因為從頭到尾就不是工程的問題.
作者: faith1991 (漫長的告別)   2014-06-25 21:13:00
若真開聽證會 只會讓焦點更模糊而不了了之工程論壇都可以讓他們扯東扯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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