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海安路藝術造街,加上周遭巷弄神農街、正興街老屋
文創的加持,已成為南市舊城區蛻變風貌代表,但放眼一望,店家桌椅、招牌雜物占用人
行道,混亂視覺形成諷刺,市府已研擬「南市人行道設置露天座管理辦法」草案,將採收
費管理,配合未來景觀再造同步改善。
研擬露天座管理辦法 收費限時擺放
海安路除藝術外,儼如燒烤、海產、pub大本營,店家占用人行道擺放雜物、炊具,連地下
街突出台、通道口都被改裝成座位區,客人多的地方行人寸步難行,滿地髒亂。
工務局表示,海安路已形成觀光人潮聚集地,完全禁止營業可行性低,因此研擬管理辦法
,希望「有法可管」逐步改善,兼顧商家需求與生活空間品質。
工務局強調,付費使用人行道並非要形成流動攤販,將以擺放桌椅為原則,禁止燒煮,並
訂營業使用時間,非營業時間物品須撤離,人行道至少保持一.五米淨寬,轉彎處、路口
、綠帶、公車站牌等也都作限制。
工務局表示,露天座管理辦法適用範圍以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的南市非住宅區道路側公有人
行道為限,也會因地制宜訂定管理事項,例如海安路地下街突出物是作為逃生、通風作用
,絕對不能占用。
至於收費標準,按許可使用範圍土地當年公告地價年息五%為基準計算,例如海安路,估
計每坪月租三百廿四元,一家店最高月租不超過二千元。若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占
用人行道罰款就要一千二百元,未來合法申請使用,店家可避免吃罰單。
但工務局也強調,將配合衛生、環保稽查,違反相關法令仍得開罰,希望共同維護優質觀
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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