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45萬買法拍屋竟是兇宅 單親媽媽損失39萬
2013年11月22日12:5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122/296958/1/
【王智勇/台南報導】台南一名已離婚的單親媽媽,她靠打零工存錢
養活三名子女,為了讓二名子女有個遮風避雨的家,她存了四十五萬
買法拍屋,沒想到意外買到一戶凶宅,銀行紛紛避而不給貸款,單親
媽媽最後被迫棄標,想要有一個家的夢想破碎,連辛苦存8年的45
萬元積蓄都飛了,害得這一位媽媽一度想自殺。
莊明玉說,她在離婚後,花了8000元在善化租下一間二樓加蓋的
透天租臨時居住,88風災過後,三樓加蓋的鐵皮屋損壞,房東沒意
願整修,房子常漏水,她們母子3人只能擠在二樓小房間,三人擠在
一個房間。孩子從沒抱怨,一家人省吃儉用,辛苦存下四十五萬元,
才想買個自己的窩來住,沒想到第一次買房,就買到兇宅。
原來,今年莊明玉看中台南善化的一間舊透天厝,這間房子法院已拍
賣三次流標。家人看屋好幾次。法拍當天,她以270萬元標下,法
院要她先繳45萬,剛好是她全部的積蓄,餘款需在七日之內補足。
莊明玉為了補足差額,一連跑六家銀行貸款都碰壁,直到問到當初向
法院聲請拍賣的一位銀行行員告知她「這是凶宅,一般銀行是不會貸
款給妳」,她才知買到一戶兇宅。
莊明玉說,她和子女討論,就算買到凶宅也沒關係,只要三人能住一
起就好,只是沒想到每一家銀行都不願願意貸款,最後只好選擇棄標
。
只是她選擇棄標後,惡夢還沒停止,莊女向法院表達決定棄標,法院
執行第四次拍賣,還在拍賣時註記是「兇宅」,最後拍賣金大減以23
1萬元賣出,法院卻要求她補足第四拍差額,差額卅九萬要她負責,
最後她的45萬元積蓄只剩6萬元。
不過莊明玉認為,銀行從頭到尾隱匿「兇宅」的資訊,才會害她平白損
失39萬元,現在只希望能將她辛苦存錢全部要回來。她說,法拍屋
在拍賣鑑價時,銀行就可能早就知道是兇宅,根本無法向銀行貸款,
但這些兇宅資訊卻被刻意隱藏,而這一切的風險,卻要由她們這種弱
勢家庭承擔,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