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一場小火災,不知道什麼原因變成燒燬31間民房的大火災。更神奇的是這
可說是大囍市翻版的火災,事後卻沒人檢討臺南市消防稽察與違建管理單位。從
google map看,燒燬的民房竟然只在後方有一個只容機車進出的狹小防火巷可供
出入。如果真如某些人所說消防隊"第一時間"就到達現場,那是否表示住在這個
地方的民眾,遇到火災只能自求多福?當初的都市計劃就是這樣的嗎?如果台南
市的消防已經做到101分,那請問台南市裡面還有多少這種死亡陷阱,是一旦發生
小火災就會燒掉整片民宅,而且消防隊再怎麼灌救也回天乏術的?請問賴清德打
算採取什麼措施避免這種悲劇再次發生呢?還是就當沒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