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oksy (書呆)
2010-06-15 00:47:09※ 引述《gb5770 (微笑)》之銘言:
: eoeoXX這位賣家在6/13台南版PO了賣二手KOKA相機
: 也PO了連結圖及規格表
: 雙方談妥價格之後,約在今天6/14晚上的18:00面交
: 拿到相機時有開機(僅開機無操作),並觀看外觀並無異狀
: 等回到家之後,將相機打開欲試拍才發現,他唯一可以取景的觀景窗
: (非小視窗玻璃而是可轉折的2.5吋TFT)
: 非常模糊不清,整個畫面模糊且暗到無法對到目標物
: 我馬上聯絡這位賣家是否我操作上有問題??
: 是否有解決之道??
: 她回覆我說,這台相機只能在室外大太陽底下拍照才能拍清楚
: 冏.....
: 我問說,可是這樣有限定條件的拍照,反而造成我的不便
: 如果此問題無法解決的話,是否可退貨?
: 她便堅持說物品售出,既不退換,而且二手貨本來就沒有鑑賞期
: 買到不合用的東西不能退貨?? 我真的很懷疑這個論點??
: 尤其她故意隱瞞這台相機的缺點沒有說明,反而怪我沒有問
: 她說規格都打在上面了
: 問題是規格上面看不出來觀景窗必須在大太陽底下才看的清楚
: 即使在室內,燈泡光下依然模糊不清,只有日光燈下才看的清楚景物
: 硬要我收下這款有缺失的相機實在不合理
: 結果這位eoeoXX仍然堅持物品售出,不接受退貨
: 而她堅持的點就是買賣你情我願,二手物品沒有鑑賞期,取景窗模糊不是她的問題
: 但是她卻忽略了買賣之間存在的誠信,惡意隱瞞物品缺失的賣家
: 我不知道這種賣家如何繼續再版上販賣東西
: 這部分我會找消保官問看看有沒有辦法解決
: 還是有其他版友可以提供意見?
: 在台南版交易這麼多次也沒發生問題,沒想到第一次在台南版PO文卻是這樣
: 至於eoeoXX,詹同學/0928X707X9(這是她留的聯絡方式)
: 如果還有人要跟她交易,請多小心!!
喔喔,有跟賣家聊了一下。
賣家賣的相機型號是koka sdv-1100
這裡就相機的部份提出一些個人看法。
賣家他不滿意的地方是在於夜晚拍攝時觀景窗模糊不清。
這個地方,假如是賣家買來之後因為保養不當或是後來人為因素
造成所述問題的話,那麼賣家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 的確可以要求退貨
可是今天如果是相機本身的機能所造成,意即新機亦會有此現象的話,
那麼就不是賣家的錯了。
我在dc板上看到很多人對於一些熱門機一問再問,
我想為的就是他們希望知道使用過的人在他們使用過後,
提出的一些意見和看法,看是不是有符合他買這台相機的目的。
我在網路上有找到了相關的資料
這是兩個網友的推文
CMOS的鏡頭感光比較差 晚上或室內 光線不夠 會比較模糊
我個人認為這台的缺點就在於它沒有光學變焦
之前就是使用 SDV-1100,在室內或光線不足的地方拍照,相片品質根本無法掌握﹙有的
還真是爛﹚,CMOS的 缺點一覽無遺,唯一差堪安慰的是使用 NP60 的鋰電,價格還蠻便
宜的﹙拍賣網一個頂多二三百元﹚,買了二三顆,將機子當隨身影音播放器,沒有電力不
繼的問題,看到這部使用CCD,一直很好奇它的攝影品質,謝謝大大的說明,不過仔細想
想,既然要花到八千多元,那不如再加點錢買部正統的DC算了!!
所以你所說的問題,是不是本身相機的設計所侷限的呢?
面交的用意原本就是要驗機
然後,買家有沒有問賣家說,你需要的相機是要做什麼用途用的。
夜拍會不會模糊不清,或是任何你希望這台相機可以為你做到的功能。
如果賣家不知道你的需求那麼他也沒辦法給你建議,或者該不改買
另外如果真的有意要解決問題的話,應尋求正當法律途徑,或是學校教官
而不是po在網路上惡鬥。
鄉民會很熱心地幫助不公平的事,但我們卻無法了解事情真的的經過。
誰說真話誰說假話也不知道該如何判斷。
所以還是尋求正當途徑以求解決吧
願兩方都能有圓滿的結局。
以上。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0-06-15 00:48:00只能說酸民是盲目的
作者: prover (^^) 2010-06-15 00:48:00
!
作者:
jaga (當兵必備手錶-jaga)
2010-06-15 00:48:00強阿!還能回文@@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0:49:00中肯
作者:
lazzyboy (我的貓叫BOBO!)
2010-06-15 00:50:00哪裡該是買哪裡該是賣都搞不清楚發啥廢文
作者: eoeo34 2010-06-15 00:50:00
已經申明過是相機本身的問題也貼規格
作者: eoeo34 2010-06-15 00:51:00
只是不懂為什模要醜化放大事情這樣子坐
作者:
weibolin (GO ManUtd)
2010-06-15 00:51:00這樣就算是缺點而已 不是瑕疵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0:52:00那買家還要貼上照片驅動鄉民人肉搜索嗎._.?
作者: prover (^^) 2010-06-15 00:52:00
所以暗處拍不清楚的問題 買家沒問 賣家其實也沒告知義務阿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0:53:00如果真的只是相機功能就是如此,就是買家功課作不足。
作者:
Habowbow (yo soy guapo)
2010-06-15 00:53:00劇情變化好快我有興趣的是 原原PO威脅的部分
作者:
weibolin (GO ManUtd)
2010-06-15 00:54:00看清楚的資訊出來多少 就可以使情勢改變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0-06-15 00:54:00只能說規是死的 用規格不符要退 雙方又溝通不良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0:55:00人肉搜索,科科。
作者:
skair (持續自轉中)
2010-06-15 00:55:00看了一下 也估狗一下 推這篇
作者:
weibolin (GO ManUtd)
2010-06-15 00:56:00換賣家寄信或水球可以大聲了XD
作者:
e347331 (中國台灣省)
2010-06-15 00:59:00出來面對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0-06-15 01:00:00還在跳針? 就是原廠使用低價的CMOS
作者: eoeo34 2010-06-15 01:02:00
打算協商退款 都被半毀謗成這樣了怎樣才最合理??
作者:
Habowbow (yo soy guapo)
2010-06-15 01:02:00其實這例子滿有趣的 雙方都有解釋的空間
作者:
Habowbow (yo soy guapo)
2010-06-15 01:03:00在法律的角度不知道會支持誰
應該是物歸原主。 回復到最初的狀態不過可能會包一些紅包之類的
作者:
eeeedddd (雲的哭泣是因為風不停留)
2010-06-15 01:04:00既然是不可歸責於賣方的因素 買家只有自行承擔囉
如果真的事買家不注意,賣家未盡到完善告知義務買家可能要給賣家一點小紅包,然後物歸原主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0-06-15 01:06:00規格是死的 沒啥告不告知的義務 不要再跳針了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1:06:00既然相機本身如此,我覺得問題完全是買家沒作功課。買3C產品不作功課,擺明就是想花冤枉錢。
作者: eoeo34 2010-06-15 01:08:00
忽然覺得好心酸喔 剛剛莫名被罵了一堆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0-06-15 01:09:00eoeo拍拍。
作者:
jaga (當兵必備手錶-jaga)
2010-06-15 01:09:00哇!原本一面倒向買家...現在局勢逆轉耶@______________@真的還蠻戲劇話的說= ="
因為原po關鍵點沒講到...所以少了一個有力的後盾...
作者:
jaga (當兵必備手錶-jaga)
2010-06-15 01:11:00相機人生...XD依喔依喔會逆轉勝嗎??@.@...期待
作者:
Habowbow (yo soy guapo)
2010-06-15 01:12:00站在買家的角度來看 其實也挺雖的
樓上鈔機車的 XDDDDD我是說按快門的 XDDDD
雙方都有該反思的地方...這相機人生給人啟發不少...
supervidi:恰恰~~~~~~~按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