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位居住在「台中市的家長」,要替新科委員說幾句話!
委員的選民服務真的非常到位。身為一位「居住在台中市的家長」,想要替自己子女安排最好的醫療服務,例如澄清文裡提到的「兒童發展篩檢」醫療服務,雖然在臺中市已經有80家以上的醫療院所提供這項醫療服務,但是身為一位「居住在台中市的家長」肯定是要去掛「位於台北市的台大醫院」啊!這樣才能讓自己的子女得到妥善的醫療安排。
身為「居住在台中市的家長」求助「台中市的區域立委」來幫忙做選民服務去監督、敦促「位於台北市的台大醫院」儘速開診,服務中南部的選民,也是合情合理啊!
PS:如同當初太平區的聖萊恩幼兒園一樣啊!不知道園方有沒有收到委員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