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被鄰居誤會是檢舉達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24 01:22:04
※ 引述《Greek1225 (Greek)》之銘言:
: 這件事情實在很困擾我。弄得我不知所措
: 望請版上朋友可以提供給我意見 要怎麼處理這件事
: 先把重點說在前,免得浪費大家寶貴時間
: =
: 被鄰居誤認為檢舉達人,多次跑到我家門前徘徊
: 讓我不堪其擾 我該怎麼辦??
: =
一樣重點先說在前面。
你只是想釐清誤會,甚至跟鄰居搏軟交好,他們就算違規停你家你也不會去檢舉?
還是索然覺得誤會,但不排除有檢舉這位鄰居的可能,所以不想把話說死想檢舉?
前者跟後者的做法略有不同,要看鄰居與你們彼此的人品性格。
(如果選後者,與其等將來,不如現在趁亂弄死他,但仍繼續澄清讓藏鏡人背鍋。)
: 以下是細節:
: 事發地點是在台中市 (這應該算台中點 =.=)
: 約略在今年初 (這件事鬧了快一年了)
: 我住所的馬路對面一戶住家 (暫稱A住戶)
: 某天警察到他家 要求把汽車從騎樓移走 不然要開單
: 本以為是偶發事件
: 結果警察幾乎連續上門
: 後來聽里長說才知道被人惡意檢舉
: 開單、拖吊、勸離
: 只要接到檢舉 警察就會到場
: 時間點有清晨、凌晨 各種時間都有
: 那一陣子警察真的很慘.... 一直跑
: 被檢舉的A住戶 也打死不退
: 雖然理虧 還是硬幹到底
: 甚至警察到場也跟警方吵起來
: 不怕開單
: 其他同一排的住戶也被波及
: 大家都不敢停騎樓
: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
1,里長可能知情,或不知情但有口袋預測名單。
2,不論是誰,警局有報案通聯紀錄。
: 突然某住戶 (暫稱B)
: 放風聲說是我檢舉的
你們如何得知是B放風聲?怎麼放?
告訴你們這件事的人,也可能就是那個造謠集團的,只是推給B,因為你們有過結。
: 住戶B會有這動作
: 是因為年前他朋友的車都停我住家門口
: 我機車進不了家門 又屢勸不停 我就直接打110
: B住戶基於此 就影射性的說是我們這戶幹的
: 馬的... 這一說 我瞬間變箭靶
: 大家正愁找不到躲在暗處的檢舉者
: 瞬間我家就變眾矢之的
這裡我有點看不明白。
除非你們家常檢舉且不只一次檢舉,否則有什麼好擔憂的?
本來就不是你們做的,查證會變成你們家嗎?
如果你們家常檢舉或有其他檢舉,另當別論(你沒如實交待就跳過的概念)。
: 1.打電話給我父親 暗示性的說不要幹這種事
: 2.在我家紗窗前觀望 (白天家裡只有外籍看護跟阿嬤)
: 居然還自己開門 有夠誇張
: 3.在門口徘徊指點
: 這期間警察還是有陸續接獲檢舉
: 我主動聯絡里長跟他說
: 這事情不是我幹的
: 我家跟他家隔了一條大馬路
: 完全沒有理由去檢舉他違規停在自家騎樓
: 里長也認同我的說法
: 同時里長也表示暗地裡有去了解是甚麼原因造成住戶A被惡性檢舉
: 里長也有說住戶A因為工作的關係 跟警察高層關係很好
: 我事後回想 里長對我說這句話 可能也在懷疑是我幹的
: 希望我聽到後可以收手
有些地方我看不懂,你想保留的部分先跳過。
他開門如果你們有監視器蒐證就能提告,不管你們告不告都是你們的籌碼。
里長的屁話很矛盾,他暗有去了解卻還懷疑你們,他是透過清潔員還是雜役打聽消息?
他說住戶A跟警察高層關係很好,是想搬石頭砸自己腳還是虛晃一招?
跟高層關係夠好,就能查到檢舉人跟你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中南部地區的警界還是很多違法透露個資或過度保護個資的無知員警。
講白一點就是……
你們沒親到很親週週吃飯泡茶的交情,拜託他查,理都不理你推說個資法不能提供。
很親夠熟或他們想跟你攀交情,有意無意就會透露諸多訊息給你。
甚至加一句:我們這邊講這邊算,你不能透露是我說的,其實他就是什麼原因某某某檢舉。
關係好的住戶A不一定能取得檢舉人個資,但要查證排除你們是不是檢舉人不難。
: 住戶A從建築外觀還有門口停的多輛高級車
: 的確可以感受到他們非富即貴 熟識警方高層是不意外
: 我納悶的是 台灣警方保密真的做這麼好??
: 就算遇到這種跟警方關係良好的富貴人家 也堅決不透漏身分給被檢舉人?!
因為他們只是表面三分熟,實際上可能不夠熟或假交情。
尤其是遇到這種沒什麼深交或利益關係,卻又到處愛放話說跟某某某關係好的。
最麻煩也最不能提供。
就算是合法提供情報都可能被投訴檢舉,躲都來不及還幫,想調離原職還是提早退休?
不是保防工作跟概念奏效,是怕被拖累帶衰死的早!
跟警界高層認識,有違規檢舉不是收斂低調是跟警察對罵硬幹……
如果不是後臺很硬,就是後臺都是掛像而已,出事一定紛紛走避。
: 這期間 檢舉還是一直在持續 大概到6月左右才停下來
: 警察沒有再來了
: 直到上禮拜
: 住戶A又被檢舉騎樓停車
: 然後住戶A又一臉忿忿不平的跑到我家門口張望
: 我覺得這件事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
: 至少在精神上 讓我在出入家門的時候總覺得有疙瘩
: 也不知道住戶A會幹出甚麼事
: 我想了以下幾種應對之道
………………
: 1) 到本區的警察局,跟管區報備這件事
: 接獲檢舉的是該分局 到現場的也是他們
: 警察不會透漏誰檢舉的
: 但至少可以證明不是我吧?!
: 然後請分局的人告訴A住戶 我不是檢舉者
警局除了特殊離奇個案,沒有備案這回事。
沒有什麼叫跟管區報備。
因為個資法,可以暗地求證,你們大張旗鼓或兩方人馬逼問,警局反而噤口。
分局的人沒有責任義務證明你們是不是檢舉人。
又如果住戶A真的跟警局關係那麼好,可以請你們離開,不離開用妨害公務處理。
: 2) 直接走法院,說住戶A的行為讓我心生害怕
: 讓法院來查真相。證明不是我檢舉的
你要告對方什麼= =?
懷疑我們檢舉他<有這條罪責嗎?
在我家門口晃<應該也沒這一條?
: 3) 親自到住戶A來個直球對決
: 跟他說不是我。在我能力所及的範圍 我提供證據給你去查
好哦!
你們是告白還是登記結婚?
直球對決= =?
: 4) 再跟里長請求協助,請他去跟住戶A的人溝通
: 家人一致覺得不用主動澄清,只會越描越黑。
: 對方非理性之人 跟他主動說明只會讓他更像瘋狗亂咬
: 請問版上的朋友...
: 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超級困擾 而且出入家門都覺得有股莫名的壓力
: 我真的沒有檢舉啊........
: 好無力...
直球對決,嫁給他證明清白,凸顯里長無能,順便幫台灣增加人口。
一次滿足這麼多願望,還等什麼?
趕快放下手中的手機或鍵盤,立馬衝到對街門口,按下上門的門鈴。
用愛解釋,包容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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