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先上圖
https://i.imgur.com/cqvJNDF.jpg
我是在他x的氣憤,所以板規什麼的有違反請見諒
台中警方以及台中市政府,竟然會准這種統戰遊行,就在兩天後
盧市長你忠心表得真足阿
台中市民們你們接受這一切嗎?
就算是國民黨的支持者好了,在我的認知裡嗎,極統派的也沒有多到讓盧秀燕敢做這種事
情吧。
補充:
集會遊行法第四條 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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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熱心的網友提供大法官釋字445號
說明集會遊行法第四條仍存在,但就算違反也不會被駁回。
即便在法理層面站得住腳,支持他國併吞、反民主的遊行,對我而言仍是不可接受的。
天佑台灣/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