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教育大學附小(實小)學區寄戶口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8-10-19 16:06:46
: 為了學區寄戶口確實沒問題,已打去戶政事務所查證過。
麻煩不要誤導版友. 為了學區寄戶口沒問題.
戶籍主管機關是戶政事務所. 但查報的是警察局 ( 俗稱管區 )
虛報戶籍百分百是違法的
最近選舉快到了. 尤其各選區有的選情比較激烈的. 管區有的會盯比較緊.
再次強調.
虛報戶口
是違法的
是違法的
是違法的
( 再者. 誰知道寄戶口真正的目的是幹什麼用的. )
P.S. 補充
如果是為了補助虛報戶口 ( 如生育補助. 老人補助. ) 有可能被追究刑法詐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法 339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刑法 214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沒有抓是代表沒有太大違法疑慮而且真的跨區寄戶口的人很多.
( 這毎去隨便里長或小學教務處認識的問就知道. 也是因為父母工作型態的關係. )
但不代表合法. 也不代表你可以大剌剌上來徵.
萬一真的再打一次電話去戶政事務所告知有錄音. 我相信沒人敢說這沒問題.
因為這可能造成公務員違法.
就跟公司報帳一堆人用假高鐵票根假發票在報帳一樣. 是違法的.
很多人在做. 但不代表可以大剌剌公開徵求和討論.
以下為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的網頁.
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precinct6/home.jsp?id=
61&parentpath=0,5&mcustomize=faq_view.jsp&dataserno=
201712050178&t=FAQ&mserno=201710280006
何謂虛報遷徙人口、態樣暨相關罰則?
(一)何謂虛報人口:
民眾把戶籍遷移到某一特定處所,而自己仍留在原來的生活區域內打拼,造成該
特定處所一址多戶及一戶寄居多人的怪異現象,也就是我們在報章雜誌或媒體報
導的「幽靈人口」。
(二)、虛報遷徙人口常見的態樣:
1、學區內沒有明星學校,家長把戶籍遷往明星學區內之親戚朋友處所。
^^^^^^^^^^^^^^^^^^^^^^^^^^^^^^^^^^^^^^^^^^^^^^^^^^^^^^^^^^^
2、父母年長,子女外出打拼,另成立家庭,為照顧年幼小孩,夫妻一方將戶籍
遷入父母處所,以方便申請外勞。
3、銀髮族(滿65歲)聽聞當地縣市政府對老人福利的多寡,來決定設籍的標準。
4、具有政治性目的,為了操弄選舉而遷徙的投票部隊,在小區域的選舉,常會影
響選舉的公正、公平。
(三)「虛報遷徙人口」相關罰則:
1、為防範不實戶籍遷徙,內政部戶政司每年均會定期戶口普查,各市(縣、市)
政府民政處(局)、戶政事務所、警察機關均會動員配合查察,對於一址多戶
、一戶寄居多人等之異常遷徙者加強查察,並告知相關法令,依戶籍法之23條
撤銷登記。
2、民眾置之不理或拒絕接受調查,依戶籍法之規定:
(1)76條:「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
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
元以下之罰鍰」。
(2)77條:「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拒
絕依第68條規定提供查戶籍登記事項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
以下之罰鍰」。
(2)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precinct6/home.jsp?id=
61&parentpath=0,5&mcustomize=faq_view.jsp&dataserno=
201712050177&t=FAQ&mserno=201710280006
選舉將近,針對戶籍上之「幽靈人口」,警方有何具體作法?
(一)戶籍遷徙之權責單位為戶政事務所,警勤區佐警執行家戶訪查,發現
轄內居民戶口狀況與戶籍登記事項不符時,應填具『家戶訪查通報單』
通報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處理。
(二)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罪)
1、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
3、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三)上開刑法規定,除虛偽設籍外,須有投完票才算數,因此在未投票之前,
檢警調僅能密切注意監控、對於虛偽不實遷入之際,該人並未犯罪,無法
傳喚或為任何強制處分。如虛偽遷徙取得投票權之人嗣後確有投票之行為
事實,方符合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罪」之構成要件,始能由檢警
調進行偵辦、追訴。
※ 引述《superbike (SuperBike)》之銘言:
: 標題: [徵求] 教育大學附小(實小)學區寄戶口
: 時間: Fri Oct 19 13:26:14 2018
:
: 主要徵求項目:台中教育大學實驗小學(實小)學區
:
: 學區範圍:中區 大誠里 : 第1-7鄰
: 中華里 : 第1-17鄰
: 北區 中正里 : (全里)
: 西區 後龍里 : 第24-31鄰
: 平和里 : 第1-6鄰、第14-19鄰
:
: 酬謝物:紅包$5,000酬謝
:
: 交易時間:越快越好(獨立戶,不會出現在你家戶口名簿內,
: 也不會得知你家的其他資料)
:
: 需求物品:您家今年的房屋稅單,申請後會立馬歸還。
:
: 交易地點:台中面交
:
: 1.由爬文得知這個實驗小學課業壓力極小注重五育均衡發展
: 2.兩位小姨子都在家扶基金會工作,剛好在實小正旁邊,方便支援
: 3.我跟太太上班路線都會經過,方便接送小孩上下課
:
: 故在此徵求居住在這邊的朋友能幫個寄戶籍, 意者請站內信聯絡,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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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1:能不能上不重要一切隨緣~
: PS2:如有疑慮可簽借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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