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交易、合購、揪團板規重申

作者: ymca0718 (捏摳嘛嚕)   2018-08-23 10:50:52
先上板規....
5.1.2 [交易]定義為以物品換取金錢,每個月上限2篇,隔月重置,
文內需列出交易時間、地點、物品名稱、價格、物品正反面實照,
限制在台中面交,資訊不足經板友或板主勸導滿一日未改善者視為違規。
5.1.3 [合購]定義為透過其他通路揪團購買商品,主揪不得為該商品之商家,
限合購板之合格轉文,轉文受板規2.3規範,每個月上限2篇,隔月重置,
如果是在台中市內找板友一起外出購買請用[揪團]。
5.4 : [揪團]運動、外出購物、唱歌、電影、吃飯、出遊...吃喝玩樂請用此分類。
5.4.1 線上揪團包含各網站、通訊軟體之社群(例:Line群、FB社團),
發文資格登入700次、發文100篇,每個月限1篇,
違者刪文禁言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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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六月初新板規實行起至今
發現不少板友利用揪團文意圖規避合購板規
再次重申
文章類別是視內容而定
揪團文是讓大家進行"實際聯誼"用的
所謂外出購物就是指"去特定商家購物"
分購任何物品然後面交以及所有跟金錢有關的文章一律視為"商業類別"
文章處理原則一直沒變過
原則如下
1.物品已經購入在原PO手上 一律視為"交易"
例如:買太多要分售 搬家要出清拋售 不合用要販售
2.物品尚未購入原PO要找人湊數量湊人頭 一律視為"合購"
只有"約出去到商家購買" 才會視為"揪團"
例如:雞軟骨要湊十斤以上 我只要買三斤 要找人湊到十斤以上
例如:NG肉一次五斤我自己去買 但是我一個人消化不完 所以預先找人分攤
如果沒刪到應該是眼花所以疏漏了
歡迎大家到板規下方推文或私信提醒告知
我會利用空檔努力刷地的(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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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對於違規判定有疑慮者可以用通告信來信向板主群詢問
通告信的收信名單必須有板主群所有板主及寄信人本身
以便將來作為溝通紀錄
如果對於結果無法接受可以到組務板(L_TaiwanPlaz)進行申訴
申訴條件是要先與板主溝通
然後將溝通紀錄做為證據從信箱轉發到組務板板面
詳細操作方式可以看一下組務板的板規
此外
來信者請保持理智及應有禮儀
事情一碼歸一碼
如有無端謾罵或侵犯私領域之情事一定會上送站務
決不寬貸
作者: qwerty754892 (Q仔)   2018-08-23 12:12:00
好市多分讓也算交易文嗎?qq 要找到一起分的人很難
作者: sharon1225li (陽雋)   2018-08-23 12:14:00
好市多只收國泰的卡和現金,其他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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