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2/8行車紀錄或目擊者 新光三越站公車事故

作者: beck790610 (鮪魚罐頭)   2018-08-04 23:38:35
代po 我同事的媽媽發生的
本人母親於107年2/8上午約11點,搭乘台中客運至新光三越站下車,由後車門下車,僅右
腳著地但左腳尚未著地,車門便關閉,導致左腳遭車門夾住跌倒,左腳腳踝多處骨折,目
前仍無法行走,傷勢嚴重,恐致殘廢。
事發當日客運司機與公司人員前往醫院關心並道歉,供稱車上攝影機故障無法取得畫面,
路口監視器因角度問題未拍到公車後門畫面,本人當下感受對方態度誠懇,先求母親傷勢
平安且康復再進行調解,家母經歷2次住院2次開刀,醫師告知恢復正常行走需持續治療復
健半年,未料迄今已近半年仍無法行走。
於8/1進行第一次調解,公車司機辯稱:是老太太下車不小心自己跌倒受傷,與事實有出
入,且屆刑事案件提告期限為半年至8/8,故於8/3提告,苦無有利證據,僅有醫師診斷證
明期盼有目睹過程之善心人士或提供行車紀錄,能與本人聯絡,萬分感恩。
聯絡人:趙先生
電話:0920-926148、04-24522077
站內信也可,感謝各位
作者: system303179 (Simon11034)   2018-08-05 0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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