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中西屯區車行,與車禍詢問。

作者: hantsuki (半月)   2018-01-21 16:28:07
去年6月發生車禍,我跑的流程大概是
車禍發生後兩星期,我拿到初判表,請當初承辦員警申請調解,約再等兩星期
接著去區公所完成調解,約等一個月後拿到賠償金
調解完成後,要簽名的文件需注意幾項
1.你是否接受此賠償金額,並放棄告對方
2.多久以內對方要將賠償金匯到你戶頭
你要先列出你財損和受傷醫療的費用
大概可以分幾個
1.車損
2.身上的財物損失,衣服破掉,背包破掉都算進去,當然你的筆電也算
3.受傷的醫療費用,醫療證明,從住家到醫院的交通費都算進去
4.診斷證明書上的建議休養時間,若是建議休養1.5個月,可用此要求對方賠償
1.5個月X月薪
5.精神賠償,這個很不好算
以下是我當時列的賠償表
1.機車維修費 估價單
2.醫療費 醫院收據
3.塗抹藥膏 藥局收據
4.醫院停車費 發票
5.安全帽購買 收據
6.家人請假載我看醫生 請假單/打卡單
7.家人看護費用(5天)
8.無法上班薪資補助(六星期) 診斷證明書,5月薪資單
9.精神賠償金
真正有算在內的有1,2,3,4,5,8
精神賠償我當時開了很大的數字,但是只賠償20000
然後肇責比是我3對方7,這個在初判表上不會寫,通常是給外部人員判定
像我當初是雙方保險人員有共識
所以最後我拿到的錢是被核准的金額X0.7
整起下來約花了我兩個月時間,因為警察的問題 #1POmXXKI (TaichungBun) 和肇事者的
態度讓我很不愉快,對方當下撞到人都說得很好聽啦,結果到最後各種垃圾理由都出來了
還有那個因為車子不能開進廠維修,這段時間內的租車費用要我的保險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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