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一樓的店家把騎樓封起來 要怎麼匿名

作者: kurapica1021 (疾風之狼)   2017-11-09 07:23:33
※ 引述《mo56 (毛56)》之銘言:
: 在北區梅亭街跟五常街轉角的麻辣人家也是如此
: 整個轉角的騎樓空間完全隔起來當做營業空間 以下用GOOGLE街景示意
: 1. https://imgur.com/aYFmagN
: 左邊是正常騎樓 右邊轉角整個變成營業場所
: 2. https://imgur.com/AiboJnH
: 這張看屋頂可以發現不只騎樓 還建超出騎樓了
: 3. https://imgur.com/b4LuuoS
: 真的每次經過都覺得很誇張
: 4. https://imgur.com/RnI39Hf
: 然後這個轉角照片中的兩邊車道很常發生車禍 平均一個禮拜至少發生一次吧
: 我每次騎經過一定都會到快中間停下來 不然視線真的看不到另一邊的來車
: 然後也有打電話檢舉 寄信到市長信箱檢舉 還要一直詢問才有處理進度
: 最後一位都發局專員回覆 此建物在好幾年前就申報違建了 但現在沒有經費拆除
: 然後詢問說那這樣有罰款嗎? 結果竟然沒有罰款!!
: 通報違建那麼多年沒辦法拆也沒罰款 果然有錢有勢就不一樣
: 哪像學士路五十嵐旁邊的鹽水雞 馬上就被拆掉 害我沒得吃了
: 加上那間餐廳的不知道員工還老闆的車都會停轉角 客人也會停轉角
: 整個視線跟道路都佔了一部分了 用路人的安危真的很危險
: 最後因為太常出車禍 有打去交通局詢問能否設交通號誌
: 交通局回覆說 此路段交通事故沒那麼頻繁且地上畫有減速慢行標誌已足夠提醒用路人
: 真的有夠傻眼 那我那麼常看到車禍都假的 標誌也是我眼精業障重沒看到嗎?
: 想請問有什麼更好的解決辦法嗎? 照規定是要罰款的吧?
基本上都發局的人講得也沒錯
所有拆除的經費是有額度的
假設他能拆100間
拆完這100間,其他的就等明年(除非編列的經費提高)
之前有聽曾任都發局的朋友講過
依照市長意思,是以八大為優先拆除對象
像這種沒有立即危險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會排在後面
所以就會形成,有些明明是違建卻可以非法(?)的活著好幾年
另外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像我另一個朋友的大舅還是哥哥之類的
跟某些長官是好朋友
他的違建就這樣一直排在最後
每年要拆到他的時候,就已經沒經費了
就這樣年復一年
但這樣真的沒解嗎?
以前可能沒辦法,現在可以
寫市長信箱,順便拍照,不要打1999,要留下市府不拆的證據
然後找家人一起檢舉
他一定會回覆你[經費已用完]
就收集起來
每隔1-2個月寫一次
到了明年過完年,再把這些回復當附件
語氣說重一點
年底沒經費,年初總該有了吧,請明確提供預計要拆的時間
如果再不拆
明年要選舉,我相信某些立委等著大做文章
找立委陳情或投書蘋果都是很好的選擇
就可以想像林市長修理都發局長的畫面
馬上就會動起來
靠....我應該不會被查水表吧?
我需要先發表不自殺聲明嗎......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7-11-09 08:22:00
其實這種民眾違規,卻得政府花納稅錢來拆的道理是錯誤的,違規了當然拆除費用要算民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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